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例
政绩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为政实践中的集中体现,是衡量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工作作风的重要标尺。2026年伊始,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明确提出"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将其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党建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作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核心职能部门,其政绩观是否端正、是否符合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直接关系到耕地保护红线能否守牢、国土空间格局能否优化、生态安全底线能否夯实。本文结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实际,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作系统研究,以期为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参考。
一、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
(一)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正确政绩观要求领导干部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反之,错误政绩观则是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心浮气躁、急功近利、弄虚作假、盲目蛮干,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留下包袱和隐患,引起人民群众强烈不满。
"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十六字总要求,是正确政绩观的精髓所在。"立党为公"居于首位,要求领导干部摒弃私心杂念,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要求领导干部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科学决策"是重要保障,要求领导干部尊重客观规律,防止拍脑袋决策、盲目蛮干;"真抓实干"是基本要求,要求领导干部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把实绩立在大地上。
(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背景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具有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一方面,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换届,部分干部在新旧交替之际容易出现急于出成绩、搞短期政绩的冲动,强调政绩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另一方面,当前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与一些干部惯用的"大干快上"思维之间存在深层矛盾,需要通过系统的学习教育加以纠偏。对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而言,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等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不可能立竿见影、短期见效,尤其需要领导干部树立长远政绩观,"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
(三)正确政绩观在自然资源领域的特殊意义
自然资源工作的特殊性在于,其保护职责与开发利用之间存在天然张力。耕地保护、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短期内难以产生可见的经济效益,却是关系子孙后代的"潜绩";而一些急功近利的开发行为,虽能在短期内拉升经济数据,却可能对资源环境造成难以逆转的破坏。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因此,在自然资源领域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是要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当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显绩与潜绩的关系,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领工作实践。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绩观建设的现实困境
(一)保护与发展的张力造成政绩观偏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承担着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重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干部面对地方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往往倾向于在用地审批、规划许可等环节"大开绿灯",以项目落地数量、用地保障规模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而对耕地保护、生态红线管控等刚性约束有所忽视。这种政绩观偏差在表面上看是服务了发展大局,实则是以牺牲资源环境的长远利益换取短期的局部政绩,背离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二)规划落实中的形式主义问题
国土空间规划是自然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最大的效益"。然而,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值得警惕的政绩观偏差问题。部分干部追求规划成果的"高大上",热衷于做精美的图纸和宏大的愿景,却对规划落地实施重视不够;有的地方在规划修改调整上不够审慎,频繁变动规划以适应个别项目需求,导致规划权威性受损;还有的在规划公示、公众参与等程序上走过场,未能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这些问题的根源正是政绩观出现了偏差。
(三)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耕地是粮食安全的根基,是最重要的自然资源。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部分干部对耕地保护的政治意义认识不深,将其视为制约发展的"紧箍咒",在占补平衡管理上打折扣、搞变通;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查处不够及时有力;在补充耕地质量管控上标准不严,以数量换质量的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背后,折射出的是部分干部在耕地保护问题上政绩观的扭曲--重视能带来"显绩"的开发建设,轻视难以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保护工作。
(四)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强化
不动产登记、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等工作,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是自然资源部门为民造福的重要载体。然而,一些干部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服务意识不强,在审批效率、办事便民等方面与群众期盼存在差距;对群众反映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进展迟缓,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担当;在地质灾害防治上,存在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预防的倾向,未能真正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路径
(一)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
一是把科学规划作为最大政绩来追求。国土空间规划是统领自然资源管理的顶层设计,规划的科学性直接决定着资源利用的效率和生态保护的成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资源家底,准确把握市情实际,防止规划脱离实际、好高骛远。要树立"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理念,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朝令夕改、随意变动规划的行为,以规划的稳定性保障发展的可持续性。要强化规划落地实施,把规划从图纸变为现实,防止规划在落实中变形走样,确保其生命力从图纸走向大地。
二是把统筹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作为科学决策的核心命题。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精髓,在于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要坚决摒弃非此即彼的简单思维,在保障合理发展需求的同时,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三条红线",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协同共进。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引导各类资源向最有效率的方向配置,把"土地要向存量要空间、向集约要效益"的理念落到实处。
(二)以正确政绩观夯实耕地保护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耕地保护是最重要的政绩。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保护是粮食安全的根本。要从政治高度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把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落到实处,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生态不恶化。要推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编制实施耕地保护和国土绿化空间专项规划,为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二是把占补平衡管理作为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占补平衡是耕地保护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最容易出现政绩观偏差的领域。要严格补充耕地质量管控,坚决防止以次充好、以数量换质量的问题,对弄虚作假、虚报补充耕地面积的行为,要依规严肃查处。要积极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通过整体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格局,打造"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良田,把耕地保护的政绩真正立在大地上、立在群众心中。
(三)以正确政绩观推动生态保护修复
正确政绩观在生态领域的集中体现,是能否做到"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生态保护修复是利在长远的"潜绩"工程,需要领导干部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以"一任接着一任干"的精神久久为功。
一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防止就事论事、头痛医头的碎片化保护方式,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二要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对历史欠账认账、还账,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三要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汛期和冻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落到实处。
(四)以正确政绩观提升要素保障服务效能
一是要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体现。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要树立服务意识,主动对接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空间需求,提高用地审批效率,推进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以高效的要素保障服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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