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一、统筹谋划部署
1.贯彻中央和省市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每年初研究制定全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
2.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季度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3.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督促学院各党支部按照省、市委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学院各部门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各自工作;院党委书记与院各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4.逐项对照主体责任清单,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
二、健全工作机制
5.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学院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领导。
6.进一步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实施办法》,坚持院党委委员带队检查考核,改进检查考核机制,完善科学规范的考评体系。
7.强化院党委对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制定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院党委委员约谈考核结果排名后三位部门一把手的制度。
三、强化权力制约
8.按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9.完善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成员及各部门正职领导在考核工作汇报会上述廉等制度。
10.深化党务、政务及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以规范权力运行、防止利益冲突为重点,加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对象的监督。
四、选好用好干部
1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考核机制,增强干部选拔工作透明度,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3.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等问题。
五、深化作风建设
14.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
15.努力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努力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完善作风建设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16.认真履行学院党委廉政承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
六、坚决惩治腐败
17.领导并支持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解决重大问题。全力支持纪检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18.加强对各支部、各部门正职的监督。
19.支持纪检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执纪队伍建设,积极推动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纪检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七、加强法规制度建设
20.严格执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等制度。
21.建立院党委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的谈话提醒制度,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制度。
22.严格执行严明组织纪律、加强请示报告制度,班子成员涉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外出等应当向组织如实请示报告。
八、深化党风廉政教育
23.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4.加大对党纪国法学习宣传力度,加强“讲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25。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新闻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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