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乡镇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范文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加强党员队伍宏观调控、制定和分解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现实意义,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就认真做好2023年发展党员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增强党员队伍的活力,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以发展农村、非公有制企业中的先进分子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二、目标要求
党员发展工作一定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方针,坚持"自愿入党,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2023年全乡计划发展党员6名(指导性计划数详见附件),各党支部要积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各村党支部每年至少保持3名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要有1名及以上女性入党积极分子,每2年至少发展一名年轻党员;机关、非公企业党支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确保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率100%。
三、工作要求
(一)严守政治底线,发展合格党员。各党支部要把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认真开展政治审查,在源头上"过滤筛选",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那些政治上不合格、想混入党内捞好处的,决不能发展入党。各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要认真负起责任,加强对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的培训,督促他们做细做实日常培养教育工作。各党支部书记对入党积极分子要把好政治关,涉黑涉恶、欺行霸市、利用宗族势力欺压百姓的、信仰其它宗教的等不符合发展党员规定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二)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认真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支部党员队伍的文化、年龄、性别结构以及分布情况等,针对性的做好2023年党员发展工作。各党支部要注重把优秀的青年、妇女发展入党;注重把农村优秀的复员退伍军人、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农民工、产业工人发展成为党员。各党支部切实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及时吸收群团组织中的先进模范,不断的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三)严格执行培养考察制度,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既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也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执行培养联系人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制度、定期考察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制度、发展后跟踪考察等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要注重在青年农民、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中培养积极分子。农村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在专业大户、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优秀农民工、复员军人等先进分子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要进一步拓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渠道,以开展"党课进村"活动等方式,通过建立培养联系人帮学、举办培训班、实践锻炼等形式,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分子的培养考察,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考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健全和完善考核办法。
(四)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各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认真落实培养、教育、考察、政审、吸收、转正、审批等制度。在工作中,必须坚持个别吸收原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禁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降低标准,变通程序、简化手续、突击发展等现象;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荐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和全程记实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各党支部一定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从确定入党落实好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完善的制度来推动发展党员工作的开展,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五)严格按照发展标准,培养合格党员。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关系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要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公布。
(六)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政治性、程序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各党支部要提高切实政治站位,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严格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必须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顺利进行。
(七)发展党员目标要求。全乡各党支部2023年内按照2023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数保质保量发展党员。发展党员工作将纳入年度党建目标考核内容,乡党委将结合新发展党员预审管理工作,每半年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统计分析、划类排名,书面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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