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中的资本逻辑批判及其现实启示(第2/3页)
二、资本与共同富裕的博弈:社会主义对资本逻辑的非正义矫正
追溯共同富裕的逻辑起点,不仅是为了探究马克思是在何种境遇下提出的共同富裕,而且是为了考察我国在推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进程中是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资本的原则与功能的。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历代领导集体围绕资本与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在此过程中逐渐实现了对资本逻辑的非正义矫正--共同富裕。
1.革命与建设时期,在排斥与利用资本的过程中实现"均中求富"。新中国自成立伊始就肩负巩固新生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双重历史重任,如何实现生产关系的变革,提升国民经济的重建速率,是无产阶级政权和人民大众亟需解决的攻坚难题。在这一历史时期,资本一度遭到了否定,并未在我国获得足够的发展空间。同时,我党也逐步认识到了可以在监管资本的前提下,合理的利用资本的有用性,并提出"对于资本主义采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缩性的限制政策"。因此,我党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一方面,改造旧有的经济关系,消除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元素;另一方面,建立与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济体系,允许一切有利于国民经济恢复的经济成分按计划和要求存在发展。这为积累物质基础提供了保障,从而有力推动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期,我们虽然认识到了资本的文明面,但总体的方针政策还是以排斥为主,未能充分地利用资本,并发挥其应有的效用。
新中国成立后,我党认识到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消灭私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前提。因此,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推翻"三座大山",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到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渡,为共同富裕的实现开辟了道路。在社会主义改造实践过程中,"一化"和"三改"二者互相助力,开创了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面貌落后状况相符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以及与经济体制相关的按劳分配制度,为我国消除贫困,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由于将发展目光过度地倾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革,忽视了对社会主义工业化生产力状况的正确把握,使得"三大改造"的速度过分超前,在某种程度上偏离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轨道,未能达成促进经济良性发展的初衷。因此,虽然消除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人为地征服了资本的力量,但"蛋糕"本身没有做大,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依然任重道远。
2.改革开放时期,借助资本发展生产力逐步走向小康之路。20世纪70年代初,国民经济发展缓滞,我们逐渐意识到:贫困依旧存在,温饱尚未解决,社会主义优势何以体现?对此,邓小平提出"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这两大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为促进生产力发展目标的实现,党和国家选择性引入资本。同时,为规避资本逻辑无限追逐自身利润增殖本性而导致贫富两极分化的弊端,保证生产力发展的趋向是为着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我国既借助市场机制的竞争特性、资本的逐利本性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进一步规定和限制资本逻辑运行的方向和范围,由此,我国逐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辟了一条"既利用资本,又驾驭资本"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所有制结构进行了调整,开始尝试推进利用资本、驾驭资本的实践探索。邓小平将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实现共同富裕有机结合,并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生产力高度发达基础上社会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是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利用资本的逐利本性,通过改革开放来发展生产力,创造财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在效率优先和让一部分人先富的原则指导下,贫富分化这一资本弊病不可避免地出现。对此,江泽民提出:"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发展潮流,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这些思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最终要实现共同富裕的本质特征,为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实现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3.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合理驾驭资本中推进共同富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提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战略决策。从精准扶贫方略的实施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进程中,充分体现了以资本逻辑为内在机制的市场经济的要求。现阶段我们要实现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对少数私人富裕状况的积极扬弃,这种扬弃既是否定又是超越。共同富裕要扬弃"为资本生产"的生产方式,转而造就一种"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的生产方式。在此意义上,共同富裕既是对资本逻辑下财富私人占有的超越,也是对私有社会制度的超越,更是对传统狭隘致富观、分配观等一系列旧思想的超越。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实施,既给资本的逐利性留有一定的空间,同时又将其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正如习近平所言,"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有些资本野蛮生长,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但资本的逐利性要符合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属性。这恰恰为我国找到了一条既能迅速改变落后生产力又能坚持共同富裕方向的发展道路。
同时,我们也认识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固然有效地利用资本的力量为推动共同富裕迈上历史新台阶创造了丰厚的物质财富,但资本的二重性也日益凸显。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目前,非公有制经济仍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虽然其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有质的区别,但我国尚未超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限制,资本逻辑的一些弊病还是会逐渐展开,如:资本逐利本性驱使人们更加注重"剩余增加"而不是"剩余分配",从而导致个人财富的增长与共同富裕实现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对立及内在冲突,导致相对贫困与社会不公仍然存在。可见,物质财富的快速增长有赖于资本的推动,但任凭资本逻辑肆意扩张而不加以有效限制,又会走向贫富分化。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既要坚持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属性,积极引导和激发资本创造财富的文明面,又要防止个别资本野蛮生长导致的贫富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