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共同富裕思想中的资本逻辑批判及其现实启示(第3/3页)
三、共同富裕:走出资本逻辑的悖论
从我国推进共同富裕的历程来看,资本逻辑的"文明化趋势"对发展生产力和人民富裕的实现功不可没,但其根深蒂固的追逐资本增殖的本性也导致了贫富分化。因此,推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应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视角积极扬弃资本逻辑,基于此,提出以下三点思考。
1.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是克服资本逻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我国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我们克服资本逻辑,实现共同富裕的必要举措。公有制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中流砥柱,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才能确保生产的社会主义方向,确保广大民众更加公平地共享发展成果。与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不同,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对资本逻辑的扬弃,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占有社会主体部分的生产资料、共享劳动成果,形成既能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又能防范化解经济社会风险和保证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同时,共同富裕不能脱离按劳分配这一主体,以破解生产资料逻辑起点上的分配不正义,不断扩大按劳分配制度对劳动者的受益覆盖面,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条件。当然,非公有制经济也为社会财富的积累作出了突出贡献,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并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多种经济组织形式,来助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逐步实现。在此意义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需坚持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双轮驱动",以夯实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制度基础。
2.借助资本力量助推生产力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经济前提。马克思把全体社会成员遭受的普遍的、极端的贫困归因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水平,认为在理想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我国从普遍贫困、全面建成小康到共同富裕,生产力的发展发挥着最为坚实的基础作用。在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目标的践行进程中,"富裕"是前提,"共同"是目的。因此,推进共同富裕要以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为基础。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来看,资本并非资本主义的专属物,只要生产力还不是高度发达,资本就有存在的客观条件,越是生产力水平落后的社会,越需要借助资本的增殖本性,来充实资本的力量增殖社会财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和集聚,但资本的内在价值与功能在促进财富创造的过程中,也带来了无序扩张与贫富分化,这就需要利用资本的力量来合理引导资本的使用。同时,马克思看到,生产力发达并不会自发地走向共同富裕。因此,从生产力当下所处的整体境遇来看,解放与发展生产力的本质在于使长期被资本当作生产手段和创造财富工具的生产力从异己力量的束缚状态中释放出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共同富裕的阶段性目标,就是要通过生产力的发展实现对资本的积极扬弃。
3.将资本纳入以人为本的轨道,以克服资本逻辑的悖论,实现共同富裕。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来到世间"不仅是单纯的经济活动,更是发人深省的社会活动,其主宰和改变着人类社会的面貌及其运作方式,推动和构建着人类生存结构及其生存状态。在以资本为主导的社会中,资本在运行中自我增殖和扩张的逻辑,使"人"被淹没在资本的利益驱动之中,注定要处于贫困和受压制的状态。马克思诉求于瓦解资本逻辑来开解人们受奴役的命运,从而实现"作为财富生产的人"和"作为财富发展目的的人"辩证统一,真正构建起以"人"为中心的财富创造和分配体系。由此,我们必须以史为鉴全面审视资本的特性和功能,合理利用资本逻辑,既要看到资本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关系进步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要避免个人深受资本异化的影响而丧失个性和自己支配自己劳动的诉求。中国共产党的共同富裕观,是生产力标准和人民利益标准的统一,人民群众既是共同富裕的实践主体,更是这一活动的价值主体和利益主体。因此,共同富裕就要以人为本,把资本的功能定位在经济领域,创造有利于资本合理发展的社会条件,强调人民群众是财富创造的主体力量,强调社会主义财富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回馈于人民群众。同时,把资本发展视野扩展到全社会,借助资本推进以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精神文化生活高度发展为基础的个人品质和个性意志的充分发展,强调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