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市委党校秋季学期科级班上的辅导报告
在2024年市委党校秋季学期科级班上的辅导报告
同学们,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决定》包含15个部分、60个条目,涉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安全、国防和军队以及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新的改革举措有300多项。理解好《决定》丰富的内容、深刻的内涵,需要紧扣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进一步"三字,抓住"为什么"要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怎样"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两大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把握好新一轮改革的根本原因、重大意义和整体取向。借此机会,由我为大家作一堂专题报告,与同志们共同交流。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可能性、必要性与紧迫性
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主题和显著标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标志着中国踏上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的新征程。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掀开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篇章。从"改革""全面深化改革",再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既有可能性,也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改革开放伟大成就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充分可能性
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通过改革,我国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历史性飞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中国式现代化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通过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各项制度在坚持中得到完善、在完善中得到巩固和坚持。通过改革,中华民族精神面貌发生彻底改观。中国人民深刻地认识到,只有独立自主、自信自立,才能掌握自己的前途命运;只有与时偕进、改革创新、奋斗进取,才能走出一条独特的中国道路,也一定能不断创造人间奇迹。40多年的历史已经在人们心中形成一种普遍而深刻的观念: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已成为突破瓶颈的"关键一招",每当面临重大现实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必然要求进一步推进改革。这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再次成为万众期待、举世瞩目的一次会议的重要原因。顺应时代潮流、回应人民关切,党中央适时作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2023年11月,在改革开放45周年到来之际,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中央政治局先后召开会议,作出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上下同欲者胜。党中央的坚定决心和坚强领导、改革开放形成的坚实民意基础,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六个必然要求"揭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
《决定》指出,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六个必然要求"从全球视野、历史纵深、初心使命、时代任务等方面揭示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必要性,体现出主动进取的历史自觉、舍我其谁的历史担当。党的XX大提出当前和今后党的中心任务,明确完成这一中心任务的两步走战略安排。现在距离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间节点只有十年。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复杂多变的环境,惟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凝聚共识、汇集力量,确保既定目标如期达到。"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决定》的这一规定在改革开放以来历次三中全会上是突出亮点,展示了时不我待、狠抓落实的决心。五年决定十年,进而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从这个角度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必将是又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会议,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四个迫切需要"表达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紧迫性
习近平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的迫切需要;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迫切需要;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迫切需要。"四个迫切需要"体现的是问题导向的方法论,更是勇于直面问题并以此推动改革的现实关切。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重大改革都是问题驱动的。从外部环境看,近年来,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全球性问题加剧,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不断升级,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从国内情况看,存在着一系列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各领域的风险问题。我国经济虽然保持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态势,但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等问题仍然摆在面前,稳增长、稳收入、稳就业等压力仍然不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新期待。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箭在弦上,新质生产力蓄势发展。解决国内问题、化解外部风险、回应人民关切、抓住发展机遇,必须继续把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更加完善的制度防风险、促发展、优民生。
二、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导航标、聚焦点与动力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明确制度建设是主线,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是保障,赋予全面深化改革以新内涵、新取向,厘清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导航标、聚焦点与动力来源。
(一)中国式现代化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导航标
作为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一次全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同时写入《决定》的标题,向外界传递强烈信号:中国式现代化引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制度保障。首先,中国式现代化打开改革新空间。改革开放与思想解放紧紧联系在一起。但是,时代在发展,思想解放不会停止,思想解放所要解决的焦点问题也会有所不同。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打破了现代化问题上的认知窠臼,将人们从"现代化=西方化"迷思中解放出来,因而是又一次深刻而全面的思想解放。中国式现代化旗帜鲜明地主张:党的全面领导、社会主义性质是本质特征,共同富裕、精神富足、生态优美、和平发展是内在追求,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是远大抱负。中国式现代化囊括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一种全方位的高阶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致力于走出一条既体现人类现代化共性规律又体现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新路。这是一种胸怀天下的格局,主动开放交流,推动文明交流互鉴,积极吸纳人类文明一切有益成果。这是一种独立自主的坚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把国家发展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中国式现代化是一项前所未有的事业,现代化观问题上的思想解放,打开了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的空间与格局。其次,中国式现代化丰富改革内涵。继党的XX大概括提出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后,《决定》进一步指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论述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容,同时把中国式现代化与各个领域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有利于中国式现代化落到实处。
(二)制度建设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聚焦点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问题。基于这种认识,改革开放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不断丰富完善体制机制与相关法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致力于体制机制层面制度的完善。一般而言,制度由四要素组成。一是理论理念,即制度依据什么理论设计的、体现什么样的基本思想;二是基本制度,也就是制度的总体架构、主体结构,集中反映制度的总体特征;三是具体制度,即基本制度之下层次较低、比较微观的规范,通常被称为"体制";四是运行机制,也就是制度的实际运行所包含程序、标准、手段和方法。机制的合理化能够更好维护具体制度的运作,具体制度健全且运转良好能够保证基本制度优势得到充分显现,进而将制度背后的理论理念显现出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聚焦点放在具体制度、运行机制层面,内容包括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等。通过进一步优化各个领域的体制、机制、流程、方式和技术手段,不断彰显基本制度的特色、优势以及理论理念的科学性、先进性。其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致力于治理效能的展现。制度侧重规则体系的稳定性、静态面,治理则更侧重过程性、动态面。针对治理效能方面的短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这些新部署新要求无不体现出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系统思维,将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协同治理、综合治理和依法治理,推动我国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三)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源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阻力,必须拥有强劲动力。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目的就是破除不合时宜的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这种取向贯穿《决定》始终,体现在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上。
一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决定》第二部分题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着眼点放在"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发力点放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决定》首先重申"两个毫不动摇",强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平等""公平""同等"等语词体现了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同等重要的态度。针对近年来排斥、打压非公有制经济的错误论调以及一些非公企业遭遇的不公平待遇,《决定》着重强调,要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会,具体措施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在法治建设方面,对各类经济主体特别是非公企业提供更加健全的保障。《决定》提出,要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
二是激发地方政府活力。针对一些地方、基层政府权责利不对称,进而造成"心有余而力不足"问题,《决定》从开源、赋权、减负等方面提出改进方案。在开源方面,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为地方放权让利,包括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在赋权方面,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在减负方面,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三是激发全面创新活力。实施科教兴国、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是党的XX大作出的重要部署。《决定》从四个方面提出一系列改革要求,赋予科研、教育机构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其一,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其二,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三,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其四,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