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书记在水利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党课讲稿
党组书记在水利局机关全体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座谈会上的党课讲稿
同志们:
在庆祝建党104周年的重要时刻,今天我们召开专题研讨座谈会,核心任务就是持续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指出:"党风问题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持续深化纠治'四风'。"水利工作肩负着保障水安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是直接服务民生、守护生态的基础性工程。我们的作风实不实、纪律严不严,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保障、河湖健康等核心职责的履行成效,更深刻影响着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水网先导区建设、提升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的关键期,尤需以优良作风凝聚攻坚克难的磅礴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融入水利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的全过程,为谱写市水利现代化新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思想引领,固本浚源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的深度决定着执行的力度。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精辟论断:"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对我们水利战线的党员干部而言,必须深刻认识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绝非可做可不做的"软指标",而是关乎党的性质宗旨、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水利事业兴衰成败的"生命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将改进作风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思维习惯与行为准则。
(一)把握历史脉络,领悟精神内核。中央八项规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长期执政、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战略高度,向全党发出的作风建设动员令。其核心要义在于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顽疾,剑指脱离群众、精神懈怠、消极腐败的危险。它绝非简单的行为约束清单,而是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总结与自我革命精神的集中体现。水利系统承担着水资源配置、江河治理、民生保障等重大公共职能,掌握着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监管等关键权力。若作风不正,"四风"蔓延,极易导致决策失误、资源错配、质量隐患乃至生态损害,最终侵蚀党的执政根基,辜负人民"守护生命之源"的重托。因此,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时代价值和历史必然性,将其作为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遵循。
(二)强化理论武装,淬炼党性修养。理论清醒方能保证政治坚定与行动自觉。要坚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学、党支部集中深入学、党员个人自主学等多种形式,引导全局干部深刻把握其中蕴含的坚定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科学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要紧密结合水利行业特性,深入学习领会"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从中汲取精神养分与行动智慧。同时,要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作为必修课,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六项纪律"的规范要求,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表现与处分规定,切实划清公私界限、明确行为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三)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领导干部的言行具有鲜明的示范效应和导向作用。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清醒认识自身在作风建设中的特殊责任,自觉做到"三个带头"。一要带头深学笃行。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参加研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带头严守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在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办公用房、公务用车、资源分配等方面以身作则,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坚决抵制"小节无害"论,做到慎独慎微、防微杜渐。三要带头担当尽责。将落实规定精神与推动水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聚焦水旱灾害防御薄弱环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瓶颈、河湖生态修复难点等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敢于啃硬骨头、接烫手山芋,以实干实绩诠释忠诚干净担当,引领全局形成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良好生态。
(四)强化日常浸润,培育廉洁文化。作风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需绵绵用力、久久为功。要将纪律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一方面,创新教育载体。充分挖掘市水利史上清官廉吏治水故事(如淮南孙叔敖"治水廉天下"、时苗"留犊"清风等),结合新时代水利楷模事迹,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行业特点的廉洁文化长廊、水利史馆廉洁板块,创作廉洁主题文艺作品,使廉洁理念可感可触、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做实教育载体。将作风建设要求嵌入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环节,在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常态化开展廉洁提醒。探索建立"家庭助廉"机制,通过发放廉洁家书、举办家属座谈会等形式,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共同筑牢"八小时外"监督防线,推动形成崇廉尚洁、抵制歪风的浓厚氛围,使优良作风成为水利人的精神标识。
二、镜鉴常照·警钟长鸣
历史与现实反复警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水利系统亦非净土。近年来,系统内外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触目惊心,一些党员干部在诱惑面前败下阵来,最终身败名裂,教训极为惨痛。这些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涉及相似岗位职责,是最直接、最鲜活的"警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绝非为了"听故事""看热闹",而是要通过深度剖析,引导大家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检视自身不足,堵塞风险漏洞。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下面,我们结合上级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五个水利系统典型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钟长鸣。
(一)案例一: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礼品问题
①案例:2023年2月1日(春节前夕),鹤壁市某县水利局原水政水资源科科长张某某(分管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在明知某建材企业正在其科室办理取水许可延续手续的情况下,主动向该企业负责人王某暗示安排宴请。当晚,张某某在县城某高档餐厅包间内,接受王某安排的宴请,席间饮用茅台酒,餐费及张某某个人消费共计5800元由王某支付。宴请期间,张某某还收受了王某赠送的两条"软中华"香烟(价值1200元)。张某某既未事前向组织报备,事后也未支付任何费用。2023年6月,县纪委监委在核查其他案件线索时发现此事,经立案调查属实。张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调离原工作岗位,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②分析:张某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一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和第一百一十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其作为直接掌握水资源管理审批权的关键岗位干部,在管理服务对象办理关键业务期间,主动暗示并接受高档宴请及名贵香烟,行为性质恶劣。这不仅存在明显的利益交换可能,构成事实上的权钱交易雏形,更严重破坏"亲""清"政商关系,损害水利行政审批公信力,助长"办事需打点"的歪风邪气,使群众对政府公平性产生质疑。
③释纪:此案警示我们,"吃喝风"绝非小事小节,往往是滑向深渊的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告诫我们:"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全体水利干部务必:一要严守交往界限,与管理服务对象保持清白、纯洁关系;二要坚决拒绝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活动安排;三要对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必须当场拒收,确属无法拒收的,应第一时间登记上交;四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被"围猎",自觉净化社交圈。
(二)案例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①案例:2022年11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对市水利局进行常规巡察时,发现其下属某河道管理处处长王某某(副处级)办公用房严重超标。经实地测量,其办公室实际使用面积为38.7平方米,内设高档红木办公桌椅、真皮沙发、大型书柜及绿植景观区,装修豪华。而按规定其职级对应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上限为24平方米。王某某辩称该房间"兼作小型会议室",但核查其使用记录及监控显示,日常仅王某某个人使用,极少用于会议接待。2023年1月,桂林市纪委监委认定王某某违反廉洁纪律,给予其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责令立即搬入符合标准用房,超标配置物品依规处理。
②分析:王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其行为本质是享乐主义、特权思想作祟,追求超出规定的"舒适"与"排场",严重浪费公共财政资金,违背艰苦奋斗精神。超标办公室如同一面"照妖镜",照出的是脱离群众的官僚做派和纪律意识的淡漠,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助长攀比奢靡的不良风气,侵蚀党的执政根基。
③释纪:办公用房问题直接体现干部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好一点、满意度就高一点。"全局干部必须:一要不折不扣执行办公用房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变通或打擦边球;二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把有限资金用在水利民生项目上;三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公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四要树立正确权力观,牢记公仆身份,保持艰苦朴素本色。
(三)案例三: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高档菜肴及饮酒问题
①案例:2023年8月15日,绵阳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某某带队(一行3人)赴市某区考察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考察于当日下午4时结束。该区水务局局长赵某某(因有水利项目资金待市局审批,且为"尽地主之谊")主动邀请李某某一行晚餐。晚宴安排在当地特色餐厅包间,双方共8人参加(含区局陪同人员5人)。赵某某指示下属提供当地高档白酒(单价约800元/瓶)并主动劝饮,餐标严重超标(人均约500元),菜品含清蒸石斑鱼、佛跳墙等高档菜肴。李某某作为上级领导,未予制止。餐费4000元由区水务局公款报销。后群众举报,2023年10月经绵阳市纪委监委查实。李某某被党内警告处分,赵某某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参与人员承担餐费。
②分析:李某某、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及关于严禁违规饮酒的相关规定。李某某作为上级领导,默许纵容下属单位超标接待;赵某某为"协调关系",罔顾规定提供高档烟酒菜肴。这不仅挥霍公款,助长"酒桌文化"和"迎来送往"潜规则,更败坏党风政风,模糊了正常公务与利益输送的界限,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③释纪:"舌尖上的腐败"是中央八项规定严令禁止的重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必须做到:一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制度、审批制度和开支标准,严禁无公函接待、超人数陪餐;二要公务活动期间和工作日午间严禁任何形式饮酒;三要严禁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及烟酒;四要领导干部在接待中必须带头遵守规定,坚决抵制违规接待。
(四)案例四: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
①案例:2022年9月至2023年3月,晋江市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陈某某(负责多个重点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以私车老旧维修、新车未购为由,长期向有业务监管关系的某水利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孙某某借用一辆丰田普拉多越野车(排量2.5L)使用。双方口头约定"借用",但陈某某未支付任何租金(同期市场月租约3000元)。该车主要用于陈某某个人通勤、私人出行及部分公务检查。期间,陈某某所在单位审批支付了该公司承建项目的多笔工程款。2023年4月,该问题被举报。经晋江市纪委监委查实,2023年7月,陈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补缴车辆使用费。
②分析: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无偿、象征性支付钱款等方式占用公私财物)。其长期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高价值车辆,实质是利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构成隐形"车轮腐败"。这种行为看似"人情往来",实则是利益输送的变种,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和监管公正性,使公共权力蒙上"寻租"阴影,损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权威性与公信力。
③释纪: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是"四风"隐形变异的重要表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必须:一要严守公私界限,严禁以任何理由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住房、钱款等财物;二要规范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保持清正关系;三要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曲线"利益输送;四要确因特殊工作需要车辆保障,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依规使用。
(五)案例五: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
①案例:2024年1月,淮南市水利局规划计划科科长吴某某为其子操办婚宴。其向局党组报备宴请10桌(仅亲属及少数朋友)。实际操办中,吴某某不仅通知了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本科室人员,还通过发送请柬、口头告知等方式,邀请了18家与其科室有业务往来的设计院、施工企业负责人。婚宴实际设席18桌,收受上述管理服务对象25人礼金共计68000元。此事在水利系统内造成恶劣影响。2024年3月,经群众实名举报并查实,吴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处分,所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全部退还。
②分析:吴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其故意隐瞒真实邀请范围,大规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严重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畴,是典型的借机敛财行为。这种行为将传统习俗异化为权钱交易平台,严重败坏党风政风,污染社会风气,挑战纪律红线,极大损害了水利部门在群众和市场主体中的公正形象。
③释纪: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是群众深恶痛绝的作风顽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风俗之变,迁染民志,关之盛衰。"党员干部必须:一要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制度,如实报告规模、标准、邀请对象范围(尤其涉及管理服务对象);二要严格控制规模,严禁大操大办、化整为零;三要严禁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收受其礼品礼金;四要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
三、制度固本,堤坝永固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案例剖析的根本目的在于堵塞漏洞、完善治理。面对水利系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特点,必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水利权力规范运行架起"高压线"、筑起"防火墙"。
(一)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一是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聚焦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高风险事项,持续推进流程再造。推行"标准化"审批模板、"格式化"申报材料清单、"电子化"全流程监管,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预。依托市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所有涉水审批事项"一网通办、全程留痕、实时监控",实现审批过程可追溯、结果可查询、责任可倒查。健全审批岗位定期轮换、AB角监督等机制,切断利益固化链条。二是健全重大水利项目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对重大水利项目规划、重大资金安排、关键技术方案,必须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众参与、集体决策等法定程序,严禁个人专断。推行重大水利项目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因违规决策、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无论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退休,均严肃追责。三是构建水利工程全链条监管体系。紧盯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设计变更、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制定权力运行"负面清单"和风险防控"指引图"。强力推行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识别围标串标线索。严控设计变更和隐蔽工程签证,实行"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审核-项目法人复核-主管部门审批"四级联审,严防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强化独立第三方质量安全飞检,压实项目法人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
(二)严格财经纪律执行,守护水利资金安全。一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与绩效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所有水利资金必须纳入预算。建立项目预算编制与项目储备库、年度计划紧密衔接机制,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深化水利资金绩效管理,建立涵盖"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的全周期绩效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干部考核直接挂钩,对低效无效项目坚决削减或取消资金,确保"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二是规范资金支付流程与内控机制。完善水利资金支付分级授权审批制度,明确支付申请、审核、复核、支付等各环节责任人和权限。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减少现金使用。建立大额资金支付预警机制,对异常支付行为实时拦截核查。强化对县(区)水利部门资金拨付使用的穿透式监管,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强化原始凭证审核,重点整治"三公"经费超支、虚列支出、转移支出等行为。三是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督网络。推动审计监督常态化,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合规性与绩效作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重点。强化水利与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督机制。推行水利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水利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内部知情人员和群众监督举报资金违规问题。对审计、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问责到人。
(三)锻造清正水利铁军,夯实组织人才根基。一是严把干部选任政治关、廉洁关。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首位度。在干部考察中,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必查内容,通过延伸考察、家访、社区征询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八小时内外"表现。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档案"凡提必核"机制,对廉洁问题有疑点、信访举报未查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实的,一律暂缓或取消任用。注重在防汛抢险、重大工程建设、水事纠纷调处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考察识别干部担当精神和廉洁定力。二是深化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培育。将党纪国法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围绕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水行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核心业务,开展精准化、实战化能力培训,提升干部依法履职、依规用权的能力。推行新任职干部岗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考试不合格者暂缓任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督促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三是完善严管厚爱结合的考评激励机制。健全干部日常考核评价体系,将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细化量化评价标准。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干部,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选拔任用中优先考虑;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运用提醒谈话、函询、诫勉等方式"咬耳扯袖";对触碰纪律红线的,坚决依纪依规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明确容错情形和程序,为敢于担当、踏实干事、廉洁奉公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四、长效护航,活水清源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风建设的成效贵在持久。必须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反弹回潮。因此,绝不能有"歇歇脚""松口气"的想法,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一)健全责任传导机制,拧紧管党治党螺丝。一是构建闭环责任体系。压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人,要将责任压力传导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制定并动态完善《市水利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形成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完整闭环。二是强化精准问责追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频发、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部门),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对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予以问责。问责情况定期在系统内通报,强化警示震慑效果。三是支持保障专责监督。全力支持和保障局机关纪委、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聚焦"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要节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更大功夫。建立健全纪检与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协同监督机制,定期会商研判政治生态和作风状况,增强监督合力。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敢于善于斗争,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二)创新智慧监督机制,提升精准防控效能。一是构建水利廉政风险智能预警平台。整合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行政审批、资金监管、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系统数据资源,建设统一的"智能水廉码"监督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异常审批、超标准接待、资金异动、公车私用等违规风险点进行智能识别、自动预警。推行水利干部廉政档案电子化管理,实现动态更新、精准画像。二是深化运用"阳光水利"公开体系。拓展水利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除涉密信息外,水利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行政审批结果、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使用、河湖管理信息等,均应通过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规范、完整公开。探索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关键环节(如招标、设计变更、验收)的"可视化"公开,方便群众监督。畅通网上举报、一键通等便捷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受理、核查、反馈机制。三是推行嵌入式常态化监督模式。将作风监督深度嵌入水利业务工作流程。在防汛抗旱指挥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指挥部、水行政执法支队等重点机构,设立兼职廉政监督员。在水利项目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中,同步开展作风纪律执行情况检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新闻媒体代表担任水利系统作风监督员,定期组织座谈交流、实地查访,借力外部监督提升内部管理。
(三)厚植廉洁文化根基,涵养行业清风正气。一是打造"清水廉韵"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市水利历史中的廉洁元素(如结合淮南治水廉吏精神),总结提炼新时代市水利人"忠诚、干净、担当,科学、求实、创新"的价值理念。建设水利廉政文化展示馆(厅)、水利工程现场廉洁教育点,将廉洁标语刻于防汛警示桩、河长公示牌。创作水利廉政主题微视频、书画作品、情景剧,增强文化感染力。持续开展"最美水利人""廉洁标兵"选树宣传活动,用身边榜样激励人、感召人。二是深化分层分类警示教育。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对新入职干部开展廉洁从政"第一课"教育;对重点岗位干部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如旁听庭审、参观监狱);对发生违纪问题的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以案促改。编印《市水利系统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选取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三是构建家风助廉联动格局。将家风建设作为水利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廉政家访",了解干部家庭生活、家风建设情况,赠送廉洁读物。定期举办"廉内助"座谈会、家风家教讲座,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评选表彰"水利清廉家风"典范,讲好水利干部廉洁家风故事。探索建立干部家风问题预警机制,对家风不正、家教不严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干预,筑牢"单位+家庭"双层廉洁防线。
同志们,"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水必先正风,正风务必求实"。今天的党课,既是一次深刻的思想淬炼,更是一次庄严的政治动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是我们必须始终坚守的铁规矩、硬杠杠。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全体水利干部要时刻保持"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警惕,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廉为基、坚守初心,以干为要、担当使命,以更加清正的操守、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昂扬的姿态,奋力谱写市水利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保障全市水安全、支撑市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