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书写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课: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奋力书写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同志们:
今天,我们齐聚一堂,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一主题进行专题学习。政绩观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总开关",直接关系到事业发展的方向与成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开展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推动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的必然要求。高校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校园政治生态的"护林员",必须深刻领会、率先树立、模范践行正确政绩观,以高质量监督护航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下面,我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与大家交流。
一、深刻领悟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内涵与时代意义,筑牢思想根基
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从政行为中的集中体现,是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政治品质、道德水平的外在反映。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首先要解决"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问题。
(一)正确政绩观根植于马克思主义人民立场,其核心是"为民造福"。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就是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对于我们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民"主要就是广大师生员工。师生的关切、师生的利益、师生的满意度,就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守党的根本宗旨,将"师生满意"作为衡量监督执纪成效的根本标尺。这要求我们的监督工作不能只停留在文件落实、会议召开上,而要深入教学科研一线、学生宿舍食堂、管理服务窗口,倾听师生心声,发现真问题、解决真难题。聚焦师生反映强烈的招生就业、职称评审、科研经费使用、后勤服务质量等领域的突出问题,精准监督、靶向施治,把好事实事真正办到师生心坎上,以实际行动厚植党在高校的执政根基。
(二)正确政绩观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其精髓是"经得起检验"。政绩必须是实实在在的成效,而非虚假浮夸的数字;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而非急功近利的"形象工程";必须是立足长远的积淀,而非寅吃卯粮的"政绩泡沫"。正确政绩观强调工作成效要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这启示我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监督执纪不能搞"一刀切"、不能层层加码,必须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实事求是地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评价工作成效,不能简单以查办案件数量、信访举报下降率等显性指标论英雄,更要关注政治生态是否持续优化、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是否有效激发、制度笼子是否扎紧扎牢、师生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是否切实增强等深层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监督走过场、检查重留痕轻实效等问题,确保每一项监督、每一个案件都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三)正确政绩观彰显了高质量发展的时代要求,其导向是"追求实效"。当前,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对于高校而言,高质量发展意味着人才培养质量、科研创新能力、服务社会水平、文化传承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是学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力量。我们必须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具体行动,将监督工作深度融入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要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学科优化调整、人才队伍建设、创新生态营造等中心工作,实施精准有效的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以严明的纪律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学术生态,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清醒认识高校领域政绩观偏差的表现与危害,明确纠治方向
对照正确政绩观的标准,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在高校改革发展进程中,在一些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工作中,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政绩观偏差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精准辨识、坚决纠治。
(一)在部分党员干部层面,政绩观偏差主要表现为"四个重于"。一是"重显绩轻潜绩"。热衷于追求短期内能出"亮点"、见"成效"、显"政绩"的工作,比如热衷于大兴土木搞基建、大规模引进"帽子"人才、片面追求论文数量和经费总量,而对学科内涵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内部治理优化、师德师风涵养等需要长期投入、见效缓慢的"潜绩"工程重视不够、用力不足。二是"重个人轻集体"。将个人升迁、部门利益置于学校整体利益之上,工作中推诿扯皮、相互掣肘,缺乏"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担当,导致一些跨部门、跨领域的改革举措推进缓慢、效果打折。三是"重形式轻实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下一般粗",习惯于"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热衷于造声势、搞"盆景",材料写得天花乱坠,实际问题却悬而未决。四是"重数字轻质量"。在科研经费、人才引进、招生就业等工作中,存在片面追求数据指标、虚报浮夸、甚至数据造假的现象,偏离了工作的本质要求。这些偏差,根本原因在于忘记了"为民造福"的初心,陷入了功利主义、个人主义的泥淖,不仅贻误事业发展,也损害了党的形象。
(二)在纪检监察工作层面,政绩观偏差可能潜藏于"四个误区"。一是"监督泛化"的误区。将监督等同于"找茬",不分青红皂白介入所有事务,导致"监督的手伸得太长",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影响了干部教师的积极性。这是对监督"护航"功能的误解,未能区分"监督"与"干预"的界限。二是"办案唯数"的误区。将查办案件数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主要甚至唯一标准,片面追求立案数、处分人数的增长,而忽视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忽视了通过查办案件推动系统治理、修复政治生态的根本目的。这可能导致执纪执法走向"就案办案",未能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三是"整改虚空"的误区。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后,对于发现的制度漏洞、管理短板,满足于下发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却跟踪督办不力,导致整改"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未能真正转化为制度优势、治理效能。四是"服务缺位"的误区。将自身定位为单纯的"执纪执法机关",忽视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在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方面主动思考不够、创新举措不多,未能有效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温度"和"支撑力"。
这些偏差的存在,警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必须首先树立正确政绩观。如果我们看待成绩的标准偏了,监督的尺子就会歪,执纪的导向就会偏,不仅无法履行好职责使命,甚至可能对事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的"政绩",最终体现在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体现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上,体现在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上,体现在维护广大师生切身利益上。
三、恪守职责定位,将正确政绩观转化为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生动实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要求,以及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关于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联合审查调查工作的指导意见》所标志的高校反腐协同联动新阶段,高校纪检监察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找准定位、担当作为、提升本领、守牢底线,将正确的理念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一)恪守政治定位,以"两个维护"统领正确政绩观。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的是做到政治忠诚。要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将"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教育决策部署,围绕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国家战略、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情况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和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以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正确政绩观在高校落地生根。2025年以来,我们聚焦"国之大者"与"校之要务"相结合,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收官和"十五五"谋划编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等重大任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个,有力保障了学校发展正确方向。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精准监督彰显正确政绩观。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做实做细监督首责,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要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督促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避免越俎代庖。要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研督导、列席会议、廉政谈话、信访受理等方式,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对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要聚焦高校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比如,在招生录取方面,要重点监督特殊类型招生、研究生推免、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等环节的公平公正;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要重点监督项目申报、经费使用、结题验收等环节的合规性,防范虚报冒领、套取挪用等风险;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方面,要重点监督招投标、资金支付、验收结算等环节的规范性,严防权力寻租;在学术资源配置方面,要重点监督职称评审、评优评奖、项目评审等环节的公正性,抵制"关系网"、"利益圈"。2025年,我们针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项,开展专项抽查〔*〕次,督促整改问题〔*〕个;联合审计、财务等部门对〔*〕个重点基建项目开展嵌入式监督,推动规范程序、节约资金〔*〕余万元。通过精准有效的监督,既严明了纪律,也保护了干部,更服务了发展。
(三)敢于善于斗争,以查办案件检验正确政绩观。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最直接体现,也是检验纪检监察干部担当精神和斗争本领的重要战场。践行正确政绩观,必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深刻把握高校腐败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思悔改的胆大妄为者,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重点查处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科研经费、招生就业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要积极适应高校反腐新要求,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中管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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