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筑牢忠诚警魂,践行初心使命,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专题党课:筑牢忠诚警魂,践行初心使命,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同志们:
我们全市公安机关党员民警齐聚于此,举行这次专题党课,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当前,全党上下正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这是新时代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安机关加强政治建设、锻造过硬铁军的必然要求。今天,我围绕"筑牢忠诚警魂、践行初心使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特别是基层派出所的实践,与同志们交流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回望光辉历程,在党史警史中汲取正确政绩观的深厚滋养
历史是映照现实的明镜,也是启迪未来的钥匙。中国共产党105年的奋斗史,也是一部追求真理、修正错误、服务人民、创造实绩的壮丽史诗。公安机关自诞生之日起,就在党的绝对领导下,为巩固红色政权、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党史警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是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根本源泉。
(一)深刻感悟"对党忠诚"这一建警之魂的政治要求。对党忠诚,是公安机关与生俱来的红色基因和政治属性。一是革命战争年代,公安保卫工作的先驱们在党的领导下,深入虎穴、不怕牺牲,用鲜血和生命捍卫了新生政权,诠释了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这份忠诚,不是抽象的口号,而是具体体现在坚决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完成党的任务之中。二是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将"对党忠诚"置于首位。这要求我们,衡量公安工作的政绩,首先要看是否坚持了党的绝对领导,是否确保了"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在我们基层派出所,那些在重大安保任务中连续奋战、在打击犯罪一线冲锋在前、在服务窗口默默奉献的民警,他们用行动书写的,正是对党忠诚在新时代公安实践中的生动注脚。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任何工作成效的取得,都必须建立在坚定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的基础之上。
(二)深刻领会"服务人民"这一立警之本的初心使命。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公安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来服务人民。一是回望公安发展历程,从"马天民"式的爱民模范,到"漳州110"的服务精神,再到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公安领域的创新发展,服务人民始终是公安工作不变的主题和价值的归宿。二是正确政绩观的"试金石",就在于是否真正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是追求破案率、打击数的"显绩",还是同样注重矛盾纠纷化解率、群众见警率满意率、公共安全感的"潜绩"?是满足于"短平快"的专项行动成果,还是致力于构建长效常治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答案显而易见。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政绩",不仅毫无价值,更是对党的宗旨的背离。基层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最广泛、最直接的窗口,更要时刻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三)深刻把握"自我革命"这一强警之路的时代品格。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公安队伍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公安队伍经历了刮骨疗毒式的教育整顿,清除了害群之马,整治了顽瘴痼疾,队伍面貌焕然一新。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自我革命精神锻造公安铁军的坚定决心。二是当前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是推动公安机关自我革命的深化和延伸。它要求我们深入检视在政绩观方面存在的偏差,例如是否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重显绩轻潜绩"等问题。对于基层派出所而言,就是要坚决纠治为了追求考核排名而搞"数字政绩"、"盆景工程",甚至弄虚作假等行为。三是我们要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持续净化警营政治生态。每一位党员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有"检身若不及"的自觉,主动对照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查找不足、改进工作,确保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前进。
二、直面现实挑战,在警钟长鸣中校准正确政绩观的实践标尺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公安机关维护安全稳定面临的风险挑战严峻复杂。同时,队伍内部在政绩观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必须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危害,不断校准干事创业的坐标。
(一)警惕"功利主义"倾向,防止政绩观扭曲变形。在繁重的任务和考核压力下,个别单位和民警容易产生急功近利的思想。一是片面追求"破案率"、"打击数"等量化指标,忽视了案件办理的质量和社会效果,甚至出现"凑数案"、"水分案"。二是热衷于搞"短平快"的集中整治,满足于一时一地的"战果",但在长效机制建设、基础工作夯实上用心不够、用力不足。三是在服务群众中,存在"选择性作为",对容易出彩、领导关注的工作抢着干,对周期长、见效慢的"潜绩"工作不愿干。这些现象,根源在于政绩观出现了偏差,背离了公安工作的根本宗旨。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胸怀和境界,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
(二)警惕"形式主义"顽疾,杜绝工作浮于表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正确政绩观的大敌。在公安工作中,其表现多样。一是"文山会海"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消耗了大量基层精力。二是在信息化建设中,重建设轻应用、重硬件轻软件,个别系统成为"摆设",未能有效赋能实战、服务群众。三是在执法办案中,程序空转、案卷精美但实质问题未解决;在服务管理中,流程繁琐、让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这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看起来忙忙碌碌,实则劳民伤财,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我们必须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把工作成效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平安成果和群众口碑上。
(三)警惕"特权思想"苗头,严守廉洁从警底线。公安机关是执法机关,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必须与清正廉洁紧密相连。一是要坚决杜绝利用执法权、管理权谋取私利,或为特定关系人"开绿灯"、"行方便"。二是要严肃整治在接处警、窗口服务、交通管理等领域存在的"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严格规范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交往,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警商、警民关系。要深刻认识到,任何以权谋私、执法不公的行为,不仅是个人的堕落,更是对公安整体政绩的极大破坏。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履职尽责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树立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有效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上。全市公安机关,特别是基层派出所,要将正确政绩观融入血脉、见诸行动。
(一)在维护安全稳定上体现担当,创造"平安"政绩。平安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一是坚决捍卫政治安全。这是公安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时刻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将风险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三是切实保障人民安宁。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震慑态势,既要快破大案,也要多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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