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奉节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奉节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县医保局自2019年2月组建成立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2019年全国"两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决策部署,坚持"千方百计保基本、始终做到可持续、回应社会解民忧、敢于担当推改革",紧扣建设"全民医保"、"满意医保"、"智慧医保"、"法制医保"工作目标,全县医疗保障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成效
(一)狠抓参保扩面,扩面征缴巩固提高
2019年上半年,县医保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妥发力,超额完成重庆市下达的主要目标任务。截止6月,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92.12万人,参保率达96.1%,同比2018年重庆市下达扩面计划91.04万人,任务完成率达101.2%;全县职工医保参保6.5万人,同比2018年重庆市下达扩面计划参保人数5.89万人,任务完成率达110.4%,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逐步实现。
(二)强化待遇审核,医保支付规范有序
1-6月全县基金累计支出3.76亿元,同比增长34.94%。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出1.1亿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待遇支出2.63亿元,离休干部及伤残军人医疗费支出241.28万元。受理市内住院电话备案4000余人次,受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2700余人次。受理职工医保特慢病申办420人次,制发职工医保特病卡314张,居民医保特慢病卡9855张。收审离休干部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115人次,报销医疗费99.63万元;收审伤残军人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175人次,报销医疗费80.6万元;收审市外住院医疗费用2161人次,报销医疗费719.88万元;收审市外特病门诊医疗费用104人次,报销医疗费38.85万元;审核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资料385份,报销780.75万元;审核我县5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110.64万元。1-5月,医疗救助共计发生50658人次,救助基金支出2627.05万元。
(三)落实行业扶贫,筑牢因病致贫返贫防线。
深刻领会习近平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将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纳入全局的工作重心。主动与扶贫、民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建立农村贫困人口信息定期沟通,比对机制,组织参保信息采集工作,并在医保信息系统中做好精准标识,确保了我县"四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人员,非贫困户大病、长期慢性病患者,农村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参保登记率达到100%。落实医保参保资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实现了我县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严格实行医疗报销倾斜政策,执行医疗费用报销"两提两降"。2019年上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22696人次,实际报销比例72.61%;享受大病医疗保险住院待遇476人次,实际报销比例78.25%;门诊大病受益1480人次,实际报销比例83.98%。
(四)强化基金监管,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2019年上半年,稽核参保人133104人次,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78家次,检查定点零售药店217家次,追回违规费用70.81万元,处理违约金126万元,暂停定点零售药店网络结算2家,解除定点诊所1家,行政处罚1人,移送公安2起涉嫌欺诈骗保案件。4月19日,我局发出《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奉节医保发〔2019〕14号),进一步向监管对象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方式、检查要求,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二是严审市外病历。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市外住院病历资料审核工作。上半年,审核市外住院外伤病历共计93人次,合计金额145.96万元,经核查,不予报销涉及6人次,涉及金额60.68万元。三是严查举报投诉案件。上半年,接收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