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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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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01月08日

2019年以来,我单位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加快金融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始终将抓好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理念见诸当前我市金融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全力为乐清"两区"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支撑。金融运行数据方面,截至10月末,全市2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1600.2亿元,比年初增加153.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48.28亿元,比年初增加99.78亿元。全市新增香港上市公司1家,报会企业3家,新增报省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2家,新增IPO签约企业2家,新增股份有限公司12家。我们的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推进资本市场发展,有效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通过强化服务、完善政策和加强部门协作等一系列工作措施,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一)强化服务协调,稳中有快推进企业进度。根据温州市"百企上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对我市梳理出来的"515"清单企业逐家跟进工作进度,倒排上市时间表,通过优化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及时梳理拟上市企业存在的问题,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建立完善问题落实和督查机制,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定人员"的原则,对企业上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盯住不放,跟踪落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上市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政策、不动产权证、历史沿革、合规证明等方面的问题,提高企业上市积极性。今年以来走访调研企业40家,帮助企业梳理协调解决问题29个。目前,3家报会企业已陆续收到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我市及时协助企业做好反馈意见的材料回复工作。

(二)完善扶持政策,全面提振企业信心。出台关于支持企业上市的补充意见,将原政策对企业上市后的奖励调整为上市前的阶段性奖励,对年内计划报会和报辅导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即报即补,切实降低企业的上市成本。进一步发挥上交所乐清企业上市服务站作用,通过企业上市服务站的对接,主动邀请中介机构专家团队到企业实地指导,组织重点拟上市企业、优质培育企业赴上海、杭州等上市氛围浓厚的地区学习培训以及参加温州市政府和金融办组织的董秘培训班、境外资本市场专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培训平台,帮助企业做好资本市场人才储备。

(三)强化部门联动,充分挖掘后备资源。通过完善企业筛选机制,将长期未能推进的拟上市企业予以清理,着力选出"专精特新"优质培育企业,不断优化乐清企业上市梯队。充分发挥属地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的信息优势,走访汇总一批业绩稳定、技术含量高的优质企业,掌握企业上市意愿、行业地位及产品成长性等情况,对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及时纳入上市梯队进行培育。

二、扎实做好企业帮扶和银行不良贷款处置,全力打好企业金融风险防控战

紧紧围绕"帮扶一批、处置一批、破产清算一批、打包核销一批"的工作思路,在完善企业金融风险协调机制、突出不良贷款化解重点和强化风险处置手段等三方面下功夫,继续推进企业金融风险化解。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协调效率。健全乐清市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全体成员会议,总结沟通全市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分析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每月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讨论企业具体帮扶处置事项。建立企业金融风险监测机制,重点监测担保链上的龙头、骨干企业负债、质押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尤其是对年内可能出现大额不良贷款或新出险的企业,要求有关银行及时通报,尽早介入协调。

(二)梳理重点企业名单,倒排销号时间表。根据主办行意见和企业经营情况,会同市法院、市银保监等成员单位加强分析研判,梳理了2019年度第一批8家重点帮扶企业名单和10家困难企业白名单,协调银行落实信贷支持,要求各银行同进共退、发挥主办行会商机制、严格落实帮扶措施、不随意抽压贷,做到精准帮扶处置。截止11月末,8家重点帮扶企业经帮扶总体稳定,避免了因个别银行的授信续贷问题影响到整体帮扶工作,白名单企业已完成脱困销号6家。

(三)强化部门联动,多手段推动不良贷款化解。制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化解下降任务,按季度实施财政性存款奖惩措施,定期督查约谈通报不良贷款处置工作落实不力的银行,截止10月末,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核销、打包、资产转让等方式累计化解不良贷款18.07亿元。深化助企服务,将助企服务活动和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相结合,通过金融助力民营企业化解相关资金链风险,今年以来,共为重点企业召开协调会12次,出函38个,出具会议纪要5份、府院联席会议工作联系单2份,为企业争取信贷支持合计16.08亿元。加强指导全市各乡镇街对风险企业司法处置遗留案件进行化解,3家处置企业已基本达到程序结案标准。有序推进金融纠纷行政调解工作,至11月末,已顺利调解完成6例金融纠纷行政调解案件任务。

三、全面推进地方金融风险监测,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强化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重要节点的区域金融维稳等工作,截至目前,辖内地方金融风险总体平稳可控,暂未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一)夯实地方金融风险防控基础。畅通信息互通与共享渠道,协调各乡镇街和相关部门加强对涉及区域金融稳定情况的风险排查,提前预警预防和快速处理金融风险隐患。注重提升网格员队伍金融风险排查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培养,通过市政法委综治平台,对全市1075位全科网格员开展金融风险业务培训;组织全市15个乡镇街参加温州市金融办组织的金融风险业务网格化管理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网格员业务水平。

(二)加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风险监测和重点主体的风险排查。根据乐清市经济金融领域清剿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众型经济金融领域排摸与防控,依托省金融风险"天罗地网"、温州"金融大脑"、温州"地方金融组织非现系统"等互联网大数据,对小额贷款公司等各类地方金融组织进行风险监测,对监测发现的12起异常信息数据进行分析核查,及时做好防控。组织发动全市各乡镇街道全科网管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对全市92家民间融资公司和13家投资类公司现场走访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分别给19家民间融资信息服务企业和2家投资类公司发送的风险提示书;对联系不上的26家民间融资信息服务公司向市市场监管局发送移送函,要求协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三)积极稳妥完成辖内P2P网贷机构全退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应对处置P2P网络借贷风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三严两强化"工作要求,建立工作专班,强化平台管控和每日风险监测,加大部门联合上门劝退工作力度。截至2019年5月,乐清原来辖内的25家P2P网贷机构(10家本土法人和15家辖外公司在乐分支机构)已全部停业退出。

(四)积极开展地方金融普法宣传。协调在乐金融机构开展为期1个月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积极参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5经侦日"、"七一"义工活动、"8.8诚信日"等现场宣传,举办以打击"套路贷"、"远离非法炒汇"、"防范金融风险知识讲座进文化礼堂"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调动全市各乡镇街网格员队伍力量,深入社区、村、学校、企业,以文艺汇演、知识讲座、现场宣传、政府网站平台、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共组织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31场次,发放宣传手册7.4万份,各类宣传品4.4万份。

四、大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打造差异化金融产品

以金融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重点,着力推动金融改革创新,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推出新型金融产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一)深入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提质扩面。出台《进一步深化和推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工作实施意见》和《乐清市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加大对小微企业保证保险的保费补贴力度和风险补助比例,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审核发放,鼓励保险机构做大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规模。2019年截至9月末,累计签发保单1760笔,累计发放贷款金额4.3亿元,同比增长23.25%,贷款规模居温州各县(市)区首位。

(二)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会同人行、银保监等部门联合开展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万人评议工作,抽取市域内的48家银行机构网点进行明察暗访,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将惠农贷、科技贷、无还本续贷等纳入市级金改重点项目,通过银行业评价办法促进创新项目提质扩面。截至目前,我市有关银行累计发放无还本续贷102.68亿元,发放户数3万余户;科技贷已向181家科技企业发放贷款5.21亿元;农行惠农贷余额35.21亿元,惠及农户15369户。

五、2020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金融工作的有关要求和部署,努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扎实打好金融风险化解攻坚战。

(一)提早谋划,力争完成"百企上市"三年行动计划。不断优化服务,全力支持服务重点拟上市企业和优质企业。进一步排摸挖掘符合上市条件的优质企业,对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及时纳入上市梯队进行培育。强化专业指导,引导企业增强股权投资方面的知识,全面提振企业上市信心。根据新出台的企业上市补充意见做好政策解释和奖励兑现,减轻企业上市成本,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参加境外上市培训,推动暂时不具备境内上市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

(二)四方联动,健全"两链"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府院联席、分类帮扶、"同进共退"和金融风险预警监测等机制,从制度上推进"政银企法"四方联动提高帮扶处置效率。突出不良化解重点,进一步梳理担保链复杂、不良金额较大的重点企业、担保圈以及司法处置类企业,专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重点推进。强化不良贷款任务分解、金融纠纷行政调解、企业金融风险评价办法等风险处置措施,鼓励和支持我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做好企业金融风险化解工作,防止不良率出现反弹。

(三)深入分析,加大地方金融组织监测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继续做好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及时向市公安局和市市场监管局移送排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深化地方金融风险网格化管理工作,强化对重点镇街业务指导,提高基层网格员信息采集能力。增强民间金融普法和风险教育的深度广度,联合乡镇街和金融机构继续深入开展金融普法宣传,让广大群众对"套路贷"、高利贷、非法炒汇和非法集资等危害性有更深的了解,进一步提高群众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四)强化引导,提升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深入排摸企业融资需求,打破供需信息壁垒,引导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挥各自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促信贷资源向实体经济倾斜,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力度,深入推进还款方式创新,降低企业资金周转成本。优化地方新型金融组织发展环境,有序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开展创新业务,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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