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乐平安组发〔2020〕5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局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局党组多次研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认真对标对表,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股室,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股室负责人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深入推进基层群众自治。
1.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建立村委会及时更新各项政策以及财务、项目、各项救助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群众心里敞亮,把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件大事来抓。
2.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指导各村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居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信访维稳、保护环境、开展生态环境自治管理、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地生态安葬、厉行节约等写入村(居)规民约。用村规民约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指导调整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成员,并切实履行职责,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拓宽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
3.深化"一事一办"改革,提升公共服务水平。配合县委组织在全县200个村(居)建立村级"一门式"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村级服务事项清单,对村级操作员开展培训,打通联系服务对象"最后一公里",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
4.规范村(社区)证明清理治理。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全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就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专项清理整治行动,XX县民政局联合6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的事项,并将《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在村(社区)服务大厅、村(居)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县政府各部门也积极对照清单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治,第一时间落实了该项工作。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
(三)完成村(社区)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1.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我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领导,超前谋划,精心组织,严格资格审查,依法规范操作,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风清气正、高质高效。全县村(社区)199个,共选举产生村(居)委会委员846名,其中村委会委员760名、居委会委员86名。新一届村(居)委会班子结构大幅优化,整体素质大幅提高,其中村(居)委会主任199名、副主任46名,女性委员252名(村委会202名、居委会50名),35岁及以下人数224人,大专以上学历310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100%,全面实现了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目标和组织意图。
2.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干部基层治理能力和综合素质。组织全县新当选村(社区)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共同举办的村(社区)"两委"成员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综合能力,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
(四)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工作。
1.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全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任务。一是制定《XX县2021年度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启动2021年度乡镇边界线联检,牛(田)招(携)线、万(崇)湖(坪)线、招(携)金(竹)线、增(田)南(村)线、龚(坊)湖(溪)线,5条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9个界线三交点(起止点)
界桩及11个双面界桩进行联合检查,及时上报了联检工作报告等成果材料。三是配合做好了抚州市赣州市宜(黄)宁(都)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
2、积极做好《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区划地名深化研究年活动的通知》(赣民电【2021】23号)要求部署,我局立即邀请党史办、地方志办、博物馆、文化馆等单位精干力量和老专家组织讨论、选题、调研,最后选定中央红军大湖坪整编旧址、红三军团驻地--XX县湖坪乡湖坪村国宝公祠,全省首家以红军标语为主题的博物馆。进行历史学、古建筑学和艺术史的价值和红色革命斗争史的遗存、地名文化保护研究等各方面进行调研。经过一个月的调研,高质量完成了《红旗红标映古村----XX县湖坪乡湖坪村地名调研》报告。
(五)加大力度,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完成了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提补工作;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三是按时足额发放高龄(80-99岁)补贴及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四是实现特困供养人员有意愿集中供养的已全部入住龙源老年公寓;五是推进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试点工作。
(六)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及志愿服务机制建设。
目前,我县有专业社工人才28人,开展社区活动110多场,服务人次7800余人,为各乡镇的矛盾纠纷化解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充分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每个乡镇都设有志愿服务站。今年开展的主要志愿服务活动有:防溺水巡河保安全志愿服务活动、疫苗接种宣传活动、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安全起到了促进和巩固作用。
(七)推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1.我县于2016年成立XX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7月更名为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县、乡(镇)、村(居)三级关爱保护队伍,确保每个乡镇有一名以上儿童督导员,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名儿童主任。目前,我县乡镇有儿童督导员22人,村(居)儿童主任216人。在县民政局事务服务中心增挂"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建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筑面积2157㎡,现主体工程已全部竣工,内部装修基本完成。
2.全面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一是保障了孤儿基本生活。2013年起将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孤儿保障,2020年1月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也纳入了孤儿保障。目前全县孤儿1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25人,2021年1月起,为15名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落实了照料护理补贴每人每月1200元。二是助力了孤儿教育。2019年开始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全日制在校大中专生孤儿纳入救助范围,现有7人享受了"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每年补助1万元。三是加强困难儿童生活保障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保障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和救助范围。目前全县儿童享受城市低保289人,农村低保2324人,临时救助12人,特别救助3人,城市特困2人、农村特困5人、残疾人生活补贴327人,护理补贴279人。
2021年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存在差距,我局将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推进力度,为XX的试点工作贡献民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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