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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各类工作总结200篇(第214/3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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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建议切实精简会议文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减少会议文件,减少督查评比项目。
二是建议不断加强学习。认真落实政府学习制度,注重学习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社会管理、历史文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新知识,不断提高综合素养和塑造变革能力。加强针对性学习和调查研究,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解决新问题,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三是建议加强基层工作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部门尤其是文、教、卫、农等部门业务指导,推动工作,促进提高。
县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安排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悉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决策部署,紧扣年初目标任务,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取得了优异成绩,为XX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现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以团结、向上、求实、仁爱的民政机关建设为抓手,提升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组织开展"萤火虫学习计划"、"党史故事大家说"、"擦亮尊崇之光·'青'听老兵故事"、"亮承诺、重行动、做表率"、青年干部教育座谈会等活动,注重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集中学习40次800余人次,交流研讨40人次,党史故事大家说4批次,召开青年干部座谈交流会2次,观看宣教片2次,专题培训2次,在线测试3次、学习强国参学率100%。二是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建设。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打造"民本民政、贴心XX"党建品牌,积极参与全市民政系统党建品牌展评活动,促进党建品牌提质增效。支部"三会一课"、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党费收缴、党员志愿服务、过政治生日等党内生活开展良好。"三会一课"22次,理论学习会10次,专题会议6次,党日活动10次。三是注重阵地建设,打造生态民政。牢占意识形态领域,常态化加强对XX网、本地头条等在线平台涉及民政事项的舆情分析,严格规范信息宣传发布程序和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管应对机制。开展职工文明上网监督检查,加强干部职工尤其是党员干部的思想研判,了解其思想动态,切实维护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安全。
(二)以"改作风、办实事、优服务"活动为抓手,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将"一改两为五做到"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廉政勤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典型案例通报等,深入红色、廉政教育基地,实地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提升民政干部队伍的廉洁自律意识,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扎实创建"学习型""活力型""为民型""规范型"四型机关。开展警示教育15次,红色实践教育1次,收集谈心谈话20余份,典型案例学习8次130余人次。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印发《全县民政系统"改作风、办实事、优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县民政局"亮承诺、重行动、作表率"活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提高标杆,强化落实。同时定期加强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适时通报,始终做到敢抓真抓能抓,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在全县民政系统营造"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浓厚氛围。三是务实工作举措和作风。发挥"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作用,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等民政重点工作,制定清单化、闭环式落实举措,加大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力度,狠抓落实。推动"党建+"引领和政务服务改革举措,落实一网建设要求,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打通皖事通APP和微信公众号申请低保(特困、临时救助)通道。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实现"全程网办"。梳理编制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和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等高频事项目录,通过缩减办事时间、优化办理流程、压减所需材料等措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三)以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建设为抓手,强化工作效能建设,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抓基本生活保障。印发《XX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注重动态管理和调整,开展低保对象救助资格年度审核和收入核对,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任务,自7月1日起,农村低保标准调整为709元/月、城市低保标准调整为725元/月,农村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792元/月,城市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813元/月。全面落实低收入对象政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10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4461户7153人3057.63万元,城市低保金659户914人580.86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财政补助资金2262人1611.15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42人259.8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246人227.16万元。二是开展孤儿、临时救助和慈善帮扶。将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300元/月和1800元/月,1-10月份,累计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9人144.61万元,临时救助259人(次)60万元,协助市慈善协会开展"情暖送万家"等活动,慰问低收入人员27人2.7万元,争取市级慈善基金帮扶我县低收入家庭历届高校在读学生9人3.4万元。三是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圆满完成"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认真开展常态化主动救助服务,充分发挥11个乡镇生活无着人员临时救助点、117名救助管理信息员等救助服务网络作用,加强巡查力度和部门联动机制,及时对生活无着人员提供临时救助服务。截止目前,共救助生活无着人员70人次,查到地址人员返乡率百分百,实现救助机构无长期滞留人员。四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重点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三类儿童以及农村留守妇女数据信息,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372人,孤儿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8人,农村留守妇女768人,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指导村(居)看牢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切实做到宣传教育、排查整改、联防联控、巡查防范全覆盖,开展防溺水督查共计20次,未发生一起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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