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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察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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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XX区水利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促进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按照《XX市XX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砂石资源管理国有体制改革

2018年4月,我区正式启动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工作,3年来,我区拆除涪江沿岸51家散乱污砂石厂,完成6家建成标准化加工场并投入生产,实现砂石资源国有化经营管理,规范砂石企业环保、安全等标准,切实改变了原有砂石行业星罗棋布、私挖滥采、污染环境等问题,有效保护河道岸线生态环境。为水利部河道管理提供了XX经验,并承办全省扫黑除恶暨河道管理现场会,成为四川省深化改革典型案例。

1.强化领导,高位推动。加强砂石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区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7名副县职领导为副组长,21个部门和5个沿江乡镇为成员的砂石资源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动改革工作,抽调9名业务骨干充实砂改办力量。成立乡镇工作推进小组,建立工作例会、考核奖惩、督导问责等制度。组建"1+2+2"工作推进力量(即一个乡镇一名县级领导,两个区直部门,两名乡镇党政主官),强化队伍和经费保障,确保有序高效推动工作。

2.学习借鉴,科学规划。组织人员赴成都、重庆、西昌等13个地市学习考察、借鉴经验,形成适合区情的改革方案,指导改革工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报告,按照"五个一"(一个联合体、一个上料码头、一个标准化场地、一个固定区域、一批开采船只)的改革办法和五个具体选址原则(远离居民区、远离饮用水保护区、不侵占河道、在非基本农田、场地在30亩以上),科学规划标准厂房点位。

3.重拳出击,专项整治。按照"先整治、再理顺、水到渠成推改革"的思路,依托"河长+警长"机制,组建砂石联合执法队,加大河道巡查力度,依法处置违法行为。一是打响清四乱专项行动。对过军渡下游沿河6家砂石企业、1家沥青加工厂、1家热拌站的116台(套)机械、器具和153万方砂石堆料和2130平方米临时建筑物进行了全部拆除和清运,恢复河道原貌,维护河道秩序。二是打响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专项执法巡查312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责令停业整顿25家,整治河道岸线26公里,清运侵占河道砂石堆料约200余万方,拆除涉水违规建筑物、构筑物46处,查处水事案件20件,罚款108.3万元。

4.明确思路,谈心宣传。召开10次专题会、38次例会、发出《砂石改革周报》43期,明确"拆旧建新、建好才采、不拆禁入、限期卖完、自处遗留、环保达标""二十四字"的改革推进思路,确立"五不"原则(新建场地,国有公司不投资;设备购置,国有公司不投资;场地搬迁,国有公司不补偿;安全责任,国有公司不承担;开采加工,国有公司不参与),制定"一年保现状、两年作调整、三年求平衡"的运维机制。与砂石业主集体谈心45次,印发宣传资料1600份、各种宣讲50余次,深入宣传砂改政策,化解抵触情绪,有效推进改革工作。

5.完善机制,巩固成果。按照专项基金管理方式,设立河湖生态修复资金,加强对河道沿线村及加工企业所在地村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河道修复和河岸线保护。同时编制完成涪江XX段2021-2025年采砂规划报告,设立7处可采区,8处禁采区,年平均控制采砂量121万方,完成涪江XX段2021年度采砂实施方案,以巩固砂石改革成果,持续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深化河湖长制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始终把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深化"河长+警长+检察长"管理机制,明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双总河长,区公安局局长为总警长。完善区、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根据乡镇合并及村建制调整改革情况,优化调整全区10条河流河长。同时,细化各级河长职能职责,严格执行河长履职报告、常态巡河等制度,确保"管、治、保"职责履行到位,今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问河2000余次。

2.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改问题。紧扣"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完善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全面开展区级河流"一河一策(2021-2025年)"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丈河行动、河长制突出问题专项排查行动等,联合XX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等12个区直部门、12个乡镇街道,开展巡河丈河300余人次,巡查涪江、联盟河、郪江等10条区级河流100余公里,全面摸排河道,发现移交问题29处,风险点位72处,已完成整改16处,清理转运侵占河道砂石、淤泥等约15万吨。

3.突出协助,上下联动,推动全方位协作。依托与潼南区签订的《涪江流域河长制领域跨界合作协议》,与大英县、蓬溪县、河东新区、经开区等周边县区签订河长制联防联控等协议为框架,强化与潼南区等区县的水利、农业等部门联动,共同推动涪江沿线河道管理、长江禁渔等联合巡查,形成执法合力,强力打击非法行为,共同维护好水域生态环境。今年以来,我区和潼南区开展联合巡河执法1次,开展执法演练1次,座谈会2次,共商涪江河道管理、采砂监管、禁渔工作等事项。

4.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开展流域治理。一是全面启动"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大行动,划定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5个,建立污水处理厂8座,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或搬迁136家。二是集中开展"两河一湖"专项整治,在观音湖流域清理河道障碍物220万方,在米家河流域清理河岸沿线3.2公里、关停搬迁养殖场5家,在联盟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建设污水管网8公里。并对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或扩容升级,修建城镇污水管网和完善雨污分流,强化乡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率。三是开展水电站生态下泻流量整改工作,龙凤水电站、小白塔水电站、过军渡水电站、唐家渡电航枢纽(在建)工程等四座为保留类水电站,三星水电站为整改类水电站。针对小水电站整改,编制"一站一策",采取措施,保障生态流量。2019年11月20日,通过区级整改工作任务销号验收;2019年12月3日通过市级整改工作销号验收;2019年12月19日通过省级整改工作销号验收。四是推进岸线保护工作,深入推进涪江河道管理范围界桩安装工作和规模以下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涪江XX段52公里界桩已安装完成并验收,规模以下6条重要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基本完成,为河湖管理执法提供依据。五是强化河道污染治理力度,加快河道污染治理项目进度,督导乡镇河道日常保洁巡查工作,完成河沙镇、永兴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清运河道沿线漂浮物、垃圾10余公里。针对联盟河、白家河左支、金盆小河流等河流,开展专项河道治理工程,提升河道水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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