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督查通报(报告)汇编(第79/128页)
关于清明假期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查暗访情况的通报(一)
根据《中共泰安市委办公室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和市领导安排,清明假期期间,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暗访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各县(市、区)、泰山景区、泰安高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暗访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市直包保部门到岗到位情况
经与各县(市、区)、泰安高新区、泰山景区、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和市直包保部门对接并电话调度抽查,有包保任务的市直部门均安排人员到所包区域督导森林防火工作。
二、督查暗访情况
4月5日,重点对岱岳区道朗镇、泰安高新区徂徕镇、房村镇、徂徕山林场进行了暗访督查。总体情况看,四个单位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道朗镇、徂徕镇、房村镇在乡镇主要街道、路口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条幅,张贴山林防火通告,向过往行人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明白纸、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徂徕山林场在主要进山入口设置检查站,对进山车辆和人员一律进行登记并收缴火种。房村镇倡导文明祭祀、"鲜花祭祀",现场准备了菊花,采取鲜花换纸钱、香烛的方式,引导群众破除传统祭祀陈规陋习,自觉保护环境和生态安全。徂徕镇、房村镇在远离山林的空地设置祭祀焚烧池,实行上坟烧纸集中焚烧。道朗镇组织防火队员进行现场演练,提高处置火情的实际能力。暗访巡查中发现徂徕镇水泉村一处距离山林较远的耕地内有着火点,已安排泰安高新区管委核查处理。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是市直包保部门要继续落实包保责任,安排人员到岗到位,督促所包县(市、区)、功能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是各乡镇(街道)和村(居)要全面掌握辖区林区范围办坟头分布情况,严控林区上坟烧纸,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大巡查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置。
关于区委部署及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查通报
为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区委办公室对近期区委主要会议交办事项、区委书记交办事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推进政令畅通、决策落地,是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一环。今年以来,区委多次强调,要加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督查,强化推进力度,确保党的领导全面加强,确保全区工作更加规范、精准、高效。为此,区委办公室注重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进督查项目整合,对区委相关会议交办事项、区委书记调研走访交办事项、区委书记当月重点交办事项等分层次交办,纳入重点督查内容。近期依据会议督办事项(其中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2期、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暨专班工作会议明确事项清单1份)和区委书记交办事项(其中《区委书记调研问题交办单》1份、区委书记2018年3月份重点事项交办单1份),开展了督查。督查工作进行。与此同时,还对各乡街、部门单位2018年工作意见(要点)报送情况进行了督查统计。
二、督查发现基本情况
(一)交办事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已达完成时限的交办事项共45件,已落实的39件,落实比为86.7%。督查发现,各承办单位均能重视交办事项的办理,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完成情况较好。多数承办单位均能按照交办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并按照要求报送工作落实情况;对于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确难如期办结的事项,也能及时反馈、说明原因。总体看,体现了全区党政机关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提高。但督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部分部门缺少主动报送的意识,不催不报,催了才报;二是部分部门报送质量不高,报送材料出现反复,且不同程度存在敷衍应付、答非所问、内容空泛、避重就轻等问题,不能准确反映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2018年工作意见(要点)报送情况
各乡街、部门单位均报送了2018年工作意见(要点),但一是存在报送不主动的问题,新年伊始,各乡街、部门单位没有将工作意见报送作为全年工作的规定动作,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报送,而是待区委作出要求后才仓促应付,暴露出工作规范性不强。二是存在报送质量不高的问题,没有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没有真正把工作意见作为指导全年工作的总纲来谋划,缺乏精准度、缺少针对性、欠缺操作性,暴露出工作缺乏系统谋划和思考,对全年工作"脚踩西瓜皮"。总体看,发展没有目标、干事没有方向、工作没有计划、运行没有规则等"十没有"问题在全区各级各部门不同程度存在。
三、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1. 区委主要会议交办事项共15件,其中5件为区委常委会第42期会议纪要明确事项,3件为区委常委会第43期会议纪要明确事项,均已落实;7件为区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暨专班工作会议明确事项,目前尚未到完成时限,通过督查发现,各责任单位均在积极推进中,有些已经提前落实,如:
(1)研究提出社区拆分工作意见,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民政局,落实情况为:已经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将适时提请区委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
(2)提出社区人员交流方案。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落实情况为:已拟定《迎江区社区干部交流轮岗暂行办法(初稿)》。
2.《区委书记调研问题交办单》交办事项共14件,其中12件已落实,2件尚未落实,分别是:
(1)出台优秀社区书记延迟退休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情况为:办法已拟定,待常委会研究通过后发文实施。
(2)出台楼道灯使用、管理、维护办法。责任单位:区城建局。落实情况为:办法已拟定,正在征求乡街意见。
3.《区委书记2018年3月份重点交办事项一览表》交办事项共23件,其中19件已落实,4件要求在3月底完成的事项尚未落实,分别是:
(1)出台社区六大提升工程2018年工作意见,由区社区六大提升工程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落实。责任单位:区社区建设六大提升工程办公室。落实情况为:实施意见已拟定,社区建设工程类项目由区政府审定后予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