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省供销合作总社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同志们:
我代表省总社第六届监事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各位监事审议。
一、202X年主要工作回顾
省总社五届十二次、六届一次监事会全体会议以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统筹推进抗疫保供和经济发展工作,在抗疫大考中彰显了担当,在为农服务中展现了作为,实现"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综合改革阶段性目标的圆满收官。202X年全省系统销售总额等经营规模指标继续位列全国前列,利润总额和所有者权益等经济效益指标实现正增长,全系统经营服务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省总社和13个设区市社、72个独立建制县级社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了代表大会,10个与其他部门合署的区社7个召开了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202X年列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县级社"三会"制度建设任务。一年来,省总社监事会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总社监事会的关心指导和在座各位监事的支持配合下,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章依规履行职责,为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服务大局,认真做好组织换届和促进发展工作
202X年9月,省总社成功召开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省总社第六届理事会、监事会,全省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省总社监事会立足供销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围绕组织建设、监事会换届工作深入调查研究,总结五届监事会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围绕加强党对监事会工作全面领导、落实监事会工作职责、建立监事会工作机制、强化监事会自身建设等目标任务,研究谋划新一届监事会的工作和举措。积极参与《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的修订完善工作,推动构建党组织统揽全局、协调各方,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运行机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用新发展阶段检视工作、新发展理念指导工作、新发展格局强化监督服务,推动理顺监督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省总社监事会按照"六代会"战略部署,积极参与全省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发展为己任,积极参与研究谋划项目兴社、改革强社、从严治社的具体政策和举措,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发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的制度设计和政策研究工作,推动省政府办公厅率先出台《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推动社有资本向为农服务的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集聚,积极参与苏合集团投资兴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合规性审核,前移监督关口,帮助解决项目投资和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二) 突出重点,全力打好"三会"制度建设收官战
省总社《关于全省供销合作社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的指导意见》(苏供发〔202X〕2号)明确,至202X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社和独立建制县级社要实现"三会"制度全覆盖,使联合社治理结构更加完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高效。为此,省总社监事会把抓好"三会"制度建设收官作为重要工作任务,省总社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设的通知》,召开五届十二次和六届一次监事会全体会议,明确各地"三会"制度建设任务,精心组织有序推进。省总社监事会紧盯202X年未完成任务的6个市县级社、202X年重点推进的12个市县级社和列入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涉农区社建设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跟踪推进。省总社监事会先后赴南京、镇江、宿迁、连云港、徐州、扬州、苏州等市县开展"家家到"式调研督导,并全力配合省总社与省委农办和省政府办公厅组成6个联合调研组,分赴13个设区市和有关县(市、区),就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深化综合改革、推进"三会"制度建设等情况开展督查,把督查重点放在供销社组织建设、监事会职责履行及监事会机构人员配备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涉农区供销社组织体系建设上。南京、无锡、常州、徐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宿迁、连云港、淮安等市全力推动本级社及所属县级社、与其他部门合署的区社召开代表大会,盐城、泰州等市社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和推动基层社召开代表大会,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在提升供销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202X年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治理体系发生了深刻变化,"三会"制度建设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从点上突破到系统提升的良好局面。
(三)聚焦主责,探索加强监督工作的方法途径
202X年,省总社监事会根据《民法典》《公司法》及社章规定,结合新时代供销社的组织、经济属性,认真研究供销社作为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的地位作用,深刻检视供销社监事会的工作分工,准确把握监事会加强监督、促进发展的职责使命,研究制定《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强和改进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经省总社党组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南京、徐州、常州、镇江、连云港等市社监事会严格把握职责定位,制定监事会工作规则和重大事项监督实施办法,积极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扬州等市社监事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召开"加强项目建设,确保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为题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无锡、南通等市社由监事会牵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属企业开展财务审计,在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上作了有益尝试。盐城等市社监事会创新监督手段和方法,运用信息化手段发现企业经营投资和风险问题,针对问题发出提示函和警示函,收到良好效果。省总社党组高度重视监事会工作,根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要求,着力构建社有资产监督协同机制,整合出资人监管、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察、巡察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联动,推进监督信息共享。202X年,省总社监事会全程参与对社有企业党组织的巡察工作,按要求对苏合集团为苏瑞置业六合项目专项信托计划及债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合规性审查,对省供销合作产业园的建设投资和省果品公司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形成调研报告,推动回笼资金、明晰产权、规范核算工作的落地见效。对苏合集团参与省棉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及其作价提出监督意见,依法依规无偿收回登记在自然人名下的"量化期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