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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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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自评报告

XX街道办事处近三年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创建工作总体要求,对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三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体系

1.发挥党工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XX街道党工委切实加强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健全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绩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使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与奖励惩处挂钩,落实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等制度。

2.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街道、村(居)两级全面建成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重要条例》,党工委指导加强社会治理领域调查研究,全面建立社会治安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制度,同县政法委加强对综治中心的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3.明确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科学界定和合理分配辖区内各层级、各部门风险管控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跟踪掌握舆情,健全依法办理、舆情引导、社会管控"三同步"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增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群众对平安建设满意度超过96%。

二、完善政府负责多元参与体系

1.将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纳入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各部门平安建设职能,履行源头预防本领域内矛盾风险、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平安社区(村)"、"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平安市场"等行业、系统平安建设活动。做好涉众型经济等特定利益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等工作,制定高风险主体处置应对方案,切实消除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

2.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程,实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推进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一证通办"。全街道90%以上的村(居)可直接办理或代办政务服务事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不低于90%,健全群众对公共服务的评价机制。

3.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各自阵地作用,广泛组织各方面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群团组织综合监管,建立健全检查、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街道、村(居)两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不低于50%,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公共服务。

4.建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责任评估和激励奖惩机制,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全街道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动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参与城乡社会治理、承担社会责任。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设,探索社会工作者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推进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融合发展。健全志愿者服务激励保障机制。

三、健全村(居)、企事业单位民主自治体系

1.强化群众自治基础,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两个"三张清单",即实施街道权利、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村(居)委会依法自治清单、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负面清单,完善落实"两个规范",即自治公约和自治程序指导规范。全街道100%的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100%的村(居)建立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

2.在党工委领导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下,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和奖惩机制,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开展"身边好人"等宣传活动,全面推进和规范村(居)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建设,设立善行榜、义举榜等平台,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评选,开展"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等农村先进典型评选活动,形成良好的约束激励机制。

3.统筹上级部门支持村(居)的政策,整合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居)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完善村(居)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健全完善巡视巡察、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整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合理确定其管辖规模和范围,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探索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方式,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完善社会全域治安防控体系

1.实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实现与相关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协调一致,村(居)综合管理平台的社会治理相应功能完善。在辖区全面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覆盖。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每个网格点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与综治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等一体化运行。

2.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依托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健全矛盾风险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预案。深化社区警务战略,"一村一辅警"100%覆盖,推动"枫桥经验"治理延伸,着眼于无违法上访、无刑事治安案件、无安全事故目标,深入开展"三零创建"等建设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纳入国家兜底监护。

3.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建立健全反奸防谍责任体系,防范打击宗教极端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深化反恐怖斗争。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渗透活动,依法防范处置利用宗族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去存量、控增量、防变量,加强基层反邪教宣传教育;建好用好反邪教协会,依法取缔和打击"精神传销"有害培训;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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