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18/36页)
用心用情保护特殊群体。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办理20件支持起诉案件,涉及申请指定监护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纠纷等,有力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及时救助因案致贫返贫增贫的困难群众18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防范养老诈骗宣传活动,排查处置6条线索,提起公诉4人,制发检察建议4份。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强化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狠抓司法理念转变做优刑事检察。联合区公安分局,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平台,探索共建检警协作配合新模式。通过监督立案撤案、纠正漏捕漏诉、书面纠正违法等手段,强化法律监督,有力促进侦查活动合法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6件16人。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或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共7件。加大刑事执行监督力度,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人次,监督财产刑执行30件。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提前介入监委调查案件6件,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做好案件办理"后半篇文章",及时向涉案单位制发检察建议。
强化精准监督做强民事检察。树牢精准监督理念,办理民事监督案件81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2件,发出各类民事检察建议47份。深化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司法合力。在强化法律监督的同时,对不支持监督申请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11件,维护司法权威。
全面深化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生效裁判、审判、执行程序等各类监督案件52件。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重点,提升监督质效,发出非诉执行检察建议8份。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和线索移送机制,制发检察建议27份。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联合调解等多元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5件。扎实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18件,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20家"空壳公司"。
稳规模提质效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扩大办案规模,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4件。聚焦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法定领域,持续加大办案力度,案件数同比上升63.8%。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立案办理公共安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外领域案件19件,案件结构逐步优化。皖江中学堂暨省立五中旧址保护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助力守护公民信息安全,成功办理督促整治催缴水电燃气费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案。聘任"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9名,利用公益诉讼"随手拍"平台,收集各类线索52条,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四、坚持过硬标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建设镜湖检察队伍
全面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抓实"关键少数"领学促学,抓活"微党课"交流研讨,抓细贯彻方案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闭环式督察督办机制,主动向区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报备事项28件次。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抓全局"思想,完成党总支换届选举工作,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加强党建"领航"作用,推选培育6个"党建+业务"品牌,以"红色引擎"激发"检察动力"。
全面强管理提素能。深化落实"五+"工作法,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8次,发布提示单30期,督办函3个,确保全年65项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做细做实检察官考核和检察人员考核,发挥好考核"奖勤惩懒、奖优罚劣"作用,激励干警以更好状态推进工作。突出司法能力建设,抓实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网络教学、专家讲座等活动59场次。开展岗位练兵等实训活动,提升队伍业务和综合素能。职务犯罪办案团队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4名干警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公诉新锐称号。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压紧压实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制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责任清单,主动接受派驻监督。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化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规定,推动干警自觉填报有关事项91件,同比增长237%。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完善院领导带班检务督察等7项制度,开展督察18次,制发督察通报15期,通报批评3人次,辞退聘用人员1名。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依法接受公安、法院等部门履职制约,构建新型检律关系,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聘任5名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充分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派驻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作检务公开工作专项报告,接受区政协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民主监督。邀请各级代表委员参与庭审观摩、视察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60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各类办案活动190件次。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54条、重要案件信息61条。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汲取奋进力量,在学思践悟中筑牢政治忠诚,在实干笃行中践行初心使命,各项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和进步。2022年,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镜卫皖江"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工作品牌,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事例7件次,6个集体和1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及全体干警,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最诚挚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仍待提升。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检察监督质效仍需提高。三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与司法改革目标还有差距,对年轻干部培养的力度还不够大。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务实有力的举措补短板、强弱项、抓提升。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镜湖区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增强政治自觉,更加主动服务镜湖区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护安维稳,增强底线思维、忧患意识,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依托"府检联动"平台,在增进民生福祉、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形成合力,画出服务保障镜湖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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