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2/36页)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检察必应。
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聚焦老百姓"舌尖上、脚底下、头顶上"安全,努力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实事"。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油烟管道改造、扬尘污染、共享电池安全等制发检察建议8件,督促整改问题8个。深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17件,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妨害信用卡管理等关联上下游犯罪54人,依法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达8000余万元、涉及老年人600余名的王某某等3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对辖区内人脸识别取纸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该案例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微报道。
用爱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聚焦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联合多部门出台《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救助保护联动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成立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站,为11个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提供教育指导,多措并举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综合运用司法救助、监护权变更、民事执行监督等措施,跨省救助患白血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该案作为典型案例分别在省、市检察院开放活动中作交流汇报。办理全省首例"学平险"拒赔支持起诉案,帮助患重病儿童调解获赔9万元。探索未成年人普法新形式,"E路守护"青少年互动式法治体验馆获评浙江省网络普法基地、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保护少年的你》纪录片拍摄,全网播放量2408万次,微博阅读量破亿。
用情关护因案致困群众急难。聚焦低保、退役军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通过整合民政、公安等多方数字资源,在全省率先探索检察司法救助领域数字化,获取司法救助线索285条,办理司法救助案件46件,"司法救助法律监督模型"被评为全市数字检察建模大赛优秀应用。办理的赵某某等4人国家司法救助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刊发,余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共同富裕助力"两个先行"典型案事例。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推动工作发展中提供动力支撑
坚持以改革激活力、增动力、挖潜力,在具体司法实务中培育提炼示范性、可复制的滨江检察实践样本。
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运用浙江检察数据平台,与多部门共享执法司法信息,率先实现远程讯问"零接触"、认罪认罚"云具结"等功能,跑出检察办案"加速度"。会同区法院、区司法局梳理社区矫正数据,在省、市检察院指导下,贯通全省数据,建成"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协同应用",助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形成"检察+部门"常态化协同治理机制。领建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实现应用、数据、视频、网络、安全等工作智能化、集约化,全力打造智慧检务"2.0版本"。移动互联远程办案项目入选"全省重大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S2"项目,远程取证和社区矫正监督协同入选"省数字法治系统一本账S3"项目和"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项目。
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办理假冒西湖龙井地理标识、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犯罪9件21人,同比上升50%。妥善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分别督办的两起侵犯辖区内知名上市公司商业秘密案。开展涉专利国有资产保护专项监督,并结合"空壳公司"专项治理,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出台全省首个《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审查指引》,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办理提供滨江标准,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联合高新企业、高校等多领域力量,组成商业秘密领域专家咨询库,举办商业秘密保护研讨会、高端论坛,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获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保障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对涉案企业开展刑事合规,量身定制个性化整改方案。持续加大机制创新,出台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指引,探索有别于大型企业的合规工作程序,确保合规工作"简化不减质"。与湖南、江苏两地检察机关出台企业合规异地协作办法,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建立合规企业回访调查机制,确保合规计划严格执行,企业整改后营业额均大幅增长,真正实现"活下来、留得住、经营好"。
(五)坚持强基固本,在全面从严治检中淬炼检察队伍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对标新要求,锤炼新本领,努力厚植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以政治忠诚为底色。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党建、意识形态工作5次。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学习、政治轮训等110余次。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以作风建设为保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整治,建立健全制度规范13项。打造"清廉检韵"教育品牌,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活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筑牢干警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防线。配合省、市检察院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巡视"回头看"自查等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工作机制,强化纪律作风督察,提高干警严守纪律自觉性。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报告有关事项25件,让有问必录成为铁规矩。
以人才培养为根基。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开展"诉业专攻"岗位练兵、脱产培训等活动27期。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选拔科级干部4名,引进专业人才3名。积极开展树标对标行动,评选推荐"季度之星"18人,干警入选省、市检察系统人才库15人,荣获业务能手、个人三等功等市级以上荣誉称号6人,获评市级以上检察系统精品案件9件。加强理论调研及成果转化,在知名期刊发表调研文章5篇,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立项2项,市检察院课题立项3项。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履职始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代表参与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公开听证等检察履职活动30人次,走访人大代表20余人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听取意见。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常态化专题会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聘任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12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对检察办案监督作用。依托"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宣传信息7650余条,连续六年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单位"。公开程序性信息584条,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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