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7篇)(第27/36页)
--阳光检务自觉接受各界监督。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度参与政协"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推动检察职能更好服务社会。报送工作信息和情况反映60余篇,获市委、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采用18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实地走访,参加检察开放日、通报会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科学执行防疫规定,持续优化律师接待机制,依法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护航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深度还不够,服务保障大局的意识、能力和水平从"有"到"优"还有差距;二是"四大检察"的发展还不够均衡,行政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存在短板,法律监督效果从"量"到"质"还有距离;三是检察履职还不够全面,队伍素质从"过得去"到"过得硬"还需提升。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二〇二三年工作安排
2023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抓紧抓实各项检察工作,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是依法忠诚履职,在服务大局上有新担当。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选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抓住结合点,全力推动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探索企业合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加强对长江、古运河、南山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
二是严格司法办案,在保障民生民利上有新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大治理"格局,全力保障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严惩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深挖社会治理中的问题隐患,助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配合协作,最大限度凝聚法律监督合力,助力区域治理现代化。深化社区矫正RNR智能互联检矫一体化等品牌打造,建立项目化、清单式推进落实机制。聚焦人民关切的医疗卫生、社保就业、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力求"民有呼、检有为"。
四是夯实发展根基,在检察队伍建设上有新气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的自觉追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确保队伍风清气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润州检察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在新征程上自觉践行"三个务必",依法忠诚履职、主动担当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商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牢记政治属性,以党的政治建设引领检察事业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定位,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和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和重要案件办理等18件次。健全党组工作规则,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律监督全过程。
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党组中心组学习交流19次、专题研讨12次,全员交流学习30次,撰写心得体会200余篇,持续坚持周一政治学习例会制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握检察事业最好发展机遇。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法治保障的若干措施》和市委检察工作会议精神,院党组专题向区委汇报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5个方面26项44个具体举措,为推动商州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持。
二、着眼中心大局,在助力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重拳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环境。批捕各类犯罪87人,起诉206人。批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影响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犯罪26人,起诉42人。对黑恶势力露头就打,在办理李阿龙等6人聚众斗殴案中,发现恶势力倾向,引导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最终认定李阿龙恶势力犯罪团伙12人,追加起诉犯罪事实14起。
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捕59人、不诉89人,充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弭对抗。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诉源治理,助推社会治理。办理的刘某某强奸案,不机械执法,充分考虑案件的此情彼景,通过多方走访和严格审查,确认双方系恋爱中自愿发生关系,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法结""心结"一起解,让有情人终成眷属。近年来,最高检通报了二十几起冤错案件,有的被错杀,有的蒙冤入狱29年,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触目惊心。司法机关是保障无辜者不蒙受冤屈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是防止错捕错诉错判错杀最关键的环节,职责重要,使命光荣。办理的张某某涉嫌杀妻案,面对被害人家属的悲痛情绪和过激行为压力,全面审查事实证据,坚持疑罪从无,依法不予批捕,坚决杜绝冤错案件发生。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21件,依法用心用情办理,继续保持涉检赴省进京"零非访"。不让缠访闹访绑架法律,办理的王某交通肇事案,死者家属多次在检察机关和交警队、保险公司等单位缠访,甚至设灵堂聚众闹访,我院还原案发现场,缜密审查鉴定结论,排除死亡与交通肇事的主要因果关系,依法认定王某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批捕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5件9人,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挂案"1件,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案件2件,变更强制措施8人。办理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件,在延长石油氟化硅公司设立秦创原检察保护知识产权联络点。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开展护航民企检察开放日1次,召开涉案企业公开听证会2次,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治理2件。办理的陕西建发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经审查发现,其占地修路是受自然资源局安排排险治理,不修路机械无法进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监督该企业开展合规经营治理,并向林业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下一篇:区民政局全面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