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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事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7篇(第4/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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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一是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加强信访工作作为推进新平和谐发展、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以维护群众信访权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切实健全属地管理、综合解决、依法规范民族宗教信访长效机制。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批,2人次,年内调查来信来访事宜1起,做到件件有回音。二是自觉接受地方监督。年内接受县级政协提案2件,建立工作台账,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并对照提案诉求内容,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与提案人联系,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确保答复工作的严谨性和针对性,办结率100%。

(四)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全面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严格落实省州民宗部门和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在原有的责任清单基础上,重新梳理完成民族宗教权责清单,并完成录入工作。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工作。结合国家宗教局、省民宗委推送至州、县两级的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和监管目录工作,完善事项共35项,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8项,完善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库。三是认真执行关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改版上线运行有关工作通知的政策措施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的相关要求,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及时公布民族宗教领域权责清单及办事指南,基本实现"最多跑一次清单",无"马上办"事项。年内共受理民族成分变更申请1份,办结符合变更条件的1名。全年无行政处罚事项。四是严格落实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的相关规定,及时成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人员机制保障,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主体,制定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备案审查制度,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参加州级的各类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按时完成司法局安排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摸底调查工作。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规范性文件核查及清理等相关工作。年内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无清理规范性文件。五是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年内登记造册冠以"清真标识"生产经营户8家,办理"清真食品"标识牌6家;会同公安、文化、市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23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饭店、系学校内设清真食堂进行抽检,有效维护了穆斯林群众的合法权益。六是提高依法防控疫情能力。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加强宗教人员思想教育引导,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执行"三暂停"措施,密切关注宗教人员舆论动态,坚决防止涉疫谣言传播蔓延,确保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今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足。长期以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合力不足,民宗部门宣传的多,多部门联合开展的少;上级要求的多,基层主动宣传的少,宣传氛围不浓。二是宣传工作面不广。目前的普法宣传活动注重县城,而边远山区少数民族村寨的普法宣传活动较少。由于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整体素质不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还需要不断巩固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长期坚持培训和学习。三是宣传模式老化。多年来的宣传模式已很难激起群众学法的热情,有很多的宣传活动形成走过程、走形式,如街面宣传。四是部分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开展民族宗教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执法能力,切实推进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的创新发展。

(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民族宗教普法工作,全面提升民宗干部、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让数据多跑路等减证便民改革目标。积极开展宗教领域的"一公开""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民族宗教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继续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综合能力。以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身体素质和道德水平、廉政水平为重点,全面提高执法干部素质,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不断提高党政领导、民宗干部队伍的政治敏锐性和处事应变能力、对政策法规的把握和运用水平、主动适应宗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新能力;通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断激发宗教界人士、信教群众的爱国热情,提高他们的法治意识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意识。

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

市政府:

2022年,市民宗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三级民族工作会议和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要求,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便捷高效、服务群众为重点,为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要求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按照市营商局相关要求,完成了"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工作,结合对接深圳等先进城市,梳理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增补"民族、宗教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备案"、"宗教团体认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备案"等其他行政权力事项三项,并依托"一把手走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承诺时限至15个工作日,精简要件4个,精简网上审批环节4个,修订服务指南3件,调整确定审批结果文件4个,完善事项申请表1个。根据省、市招生考试工作有关要求,并结合审核程序,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工作,积极与省民宗委沟通,根据疫情形势,采取多种审核方式,实体件与电子件结合、分级审核与省市联审相结合,化解了考生证件不齐等困难,极大地缓解了审核工作压力,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经过连续10个工作日的努力,共为全市940名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和348名中考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确认工作。此外,还为1名本地户籍外地求学的少数民族考生办理了民族成份认定证明。

(二)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做好监管。依托"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制定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成一单两库的动态调整,其中,年度计划检查宗教场所12家,宗教团体6家,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家,现已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三)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哈尔滨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政务守信践诺工作专班工作方案》的要求,完成《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并予以公示;建立局机关干部个人信用档案,签订《个人信用承诺书》和《处室信用承诺书》;完成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双公示"报送工作,并依托"信用黑龙江(哈尔滨)"平台,完成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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