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从严监督执纪问题研究报告
〔*〕商业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关于从严监督执纪问题研究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战略要求,深刻把握当前金融领域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复杂形势,〔*〕商业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围绕近年来,特别是2025年至2026年上半年内部监督执纪工作实践,聚焦突出问题,剖析深层原因,为进一步提升监督执纪质效,营造风清气正的经营环境提供决策参考。
一、基本情况与主要特点
当前,在国家金融监管持续深化的高压态势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合规风险与廉洁风险交织叠加,对内部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持续释放严监管信号,2025年以来开出的罚单数量与金额均保持高位,反映出金融领域的违规问题依然突出。结合我行内部监督执纪情况,当前违规违纪行为呈现以下基本态势与特点。
(一)作风类问题禁而未绝,隐形变异现象时有发生。以违规吃喝、酒驾醉驾、赌博嫖娼为代表的"四风"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顽瘴痼疾,在系统内仍有发生。尽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通报和查处,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部分银行机构也已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和典型案例通报但仍有少数员工心存侥幸,顶风违纪。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形象,更暴露出部分员工纪法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的问题,其背后往往潜藏着利益交换、公私不分的风险隐患。
(二)业务类违规根深蒂固,重点领域风险尤为突出。违规放贷问题是业务类违规的重灾区,是监管处罚和内部问责的焦点。从近年来的典型案例分析,违规放贷行为手法多样,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速借速还"等方式进行"冲时点"放款、伪造报表、冒名贷款等。部分信贷人员在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环节严重失职,对虚假证明材料审查不严,导致骗取贷款案件发生。此类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如某支行信贷员违法发放贷款金额达600余万元,某支行行长违法放贷超千万元,严重威胁银行资产安全,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此外,违规组织培训等问题也偶有发生,部分机构假借培训之名,规避政策要求或进行不当收费增加了银行的合规风险。
(三)违规人员覆盖面广,中层管理干部问题较为集中。违规违纪行为涉及银行各个层级,从普通员工到高级管理人员均有案例。值得高度关注的是,支行行长、部室负责人等中层管理干部在违规案件中占比较高。这些干部身处业务一线,手握一定的审批权和资源调配权,既是业务发展的骨干力量,也是违规风险的高发人群。他们利用职务便利,在信贷审批等环节为关系人提供方便,甚至直接参与违法放贷,成为金融腐败"由风及腐"的关键节点。
(四),少数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廉洁风险向深层次演变。除业务操作层面的违规外,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和插手具体经营活动的问题值得警惕。这主要表现为干预采购事项、插手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更有甚者,个别领导干部利用对信贷、融资等核心业务的影响力,为特定企业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进行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形成官商勾结的腐败链条。此类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严重污染了银行的政治生态和经营文化,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需要重点关注和严厉打击的对象。
二、当前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面对上述严峻复杂的形势,尽管纪检监察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但监督执纪工作仍面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制约了监督效能的充分发挥。
(一)日常监督体系存在短板,监督穿透力不足。现有的监督机制在覆盖"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上仍有盲区。对于支行行长、部门负责人等中层管理干部的监督,往往更多依赖于业务检查和年度考核,对其"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缺乏有效了解和约束。对于领导干部违规干预业务等行为,由于其决策过程的隐蔽性,内部监督往往难以有效介入和取证,导致监督的威慑力大打折扣。部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为违规放贷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力,源头治理有待加强。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长期以来是风险防控的重点,但从层出不穷的违规放贷案件看,该领域的制度笼子仍未扎紧。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与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风险联防机制尚不健全,未能形成监督合力。对于集中采购、资产处置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廉洁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针对性不强,容易成为领导干部权力寻租的"飞地"。
(三)干部队伍教育管理虚化,纪律建设抓得不实。部分单位对员工的日常教育管理满足于开会、发文,警示教育"大水漫灌",未能真正触及灵魂。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谈心谈话、提醒函询等"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足,导致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一些干部员工对党纪行规缺乏敬畏之心,将个人行为与职业操守割裂开来,认为酒驾醉驾、赌博等属于个人私事,未认识到其对职业声誉和银行形象的严重危害。
(四),问责追责机制仍需完善,"上追一级"落实不到位。在处理违规事件时,有时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倾向,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理多,但对相关领导的管理监督责任追究不够有力。特别是对于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事件的单位,未能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领导干部追责不到位,使得"板子"高高举起、轻轻落下,难以形成有效震慑。尽管监管部门强调终身问责,但在银行内部机制中,责任追究链条仍有待进一步拉长和压实。
三、深化从严监督执纪的几点工作启示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时代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商业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在理念、机制和方法上守正创新,不断提升监督执纪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一)强化政治监督具体化,坚决压实"两个责任"。必须将监督执纪工作置于银行改革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督促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围绕信贷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银行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通过建立健全责任清单、定期约谈、述责述廉等制度,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紧压实。
(二)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创新精准监督方式。紧盯支行行长、部门负责人等掌握人、财、物审批权的关键岗位人员,探索建立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机制和个人廉洁档案。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对信贷审批、采购交易等高风险业务环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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