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2021年新丰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交融,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的工作思路,以相对集中的方式,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引导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1]思想、增强"五个认同"[2]意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凝聚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强大合力,为我县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奋力打造韶关绿色高质量发展融湾先行区"营造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此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充分营造我县各族人民心连心,携手共建美丽文明、富裕平安、和谐幸福新丰的良好氛围;使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的宣传普及更加广泛深
入,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使民族宣传工作的载体更加丰
富,资源实现有效整合,特色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明显,入脑
入心更加有效,整体水平全面提高;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3]实现全覆盖,形成民族宣传工作的强大合力;使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民族工作的氛围更加浓厚,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使民族宣传工作的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形式和手段更加多样,阵地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使民族宣传工作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发展中的思想保证、精神激励和舆论支持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成绩更加显著。
三、活动主题
立足"四个共同"[4],增强"五个认同"
四、活动时间
2021年9月1日-9月30日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召开一次座谈会
一是通过座谈会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组织辖区六镇一街道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干部和个别少数民族代表进行座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我县少数民族事务管理干部对做好新形势下少数民族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我县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能力素质,引导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为我县加快服务和融入"双区"与"两个合作区"建设作出应有贡献。〔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镇(街)〕
二是通过座谈会听取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意见和建议。与我县少数民族群众代表人士进行座谈,了解他们在新丰工作、生活和学习的状况,听取他们对我县民族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增强各族群众融入新丰的归属感。〔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二)开展一次宣传活动
一是标语宣传。活动月期间,在人流量较密集的广场、公园、主干道以及县域内各中小学校等的宣传栏(橱窗)张贴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主题相关的喷绘布;在县、镇(街)两级政府(办事处)周围适当的地方以及在村(社区)和重点学校、企业等地方分别悬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县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LED屏,滚动播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理论、民族基本知识,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推动民族团结入脑入心。〔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各镇(街)〕来自:【藏经阁】,更多资料请联系QQ215425891,加入会员群,海量优质文字素材和PPT课件
二是媒体宣传。活动月期间,通过"秀美新丰"融媒体平台,以及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线上平台资源(微信群等),围绕此次活动主题,重点宣传各民族团结奋斗、守望相助,交流交往、合作抗疫等的历史经验、现实经历和一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愿景,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和情感共鸣。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我国民族地区发展取得的成就等,使各族群众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是书面宣传。活动月期间,印制《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民族政策法规选编》《清真食品基本常识》《民族工作基本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和涉民族工作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和学校等发放,增强我县各族群众、干部职工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和谐发展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各镇街(街)〕
(三)开展一次"七进"活动
一是进校园。围绕本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主题,在新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重点学校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和主题班会等活动,引导师生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切实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
二是进机关。在机关单位深入开展加强党的民族政策理论和民族(工作)知识宣传教育,教育培养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涉民族工作部门和单位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结合自身职能,加强与少数民族群众的交往交流,多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加深与少数民族群众的感情。当前,卫生健康部门特别要结合疫情防控,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核酸检测和接种疫苗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是进镇(街)。通过组织镇(街)、村(社区)干部召开民族政策法规培训会等形式,在广大基层干部中开展民族工作实践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深度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基层干部开展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镇(街)〕【藏经阁】,QQ545658867,加入会员群,海量优质文字素材和PPT课件
四是进村(社区)。深入重点村(社区),以宣讲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为重点,派发宣传单页和资料手册,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法治思维,自觉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履行好公民义务,自觉接受所在地政府部门的服务和管理,主动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潮当中去。〔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镇(街)〕
五是进企业。引导企业正确处理社会责任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自觉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用人计划,自觉向少数民族员工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关心爱护少数民族员工,尊重少数民族员工风俗习惯。〔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各镇(街)〕
六是进家庭。结合"党员先锋"社区报到活动,通过派发宣传单页的形式,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以及民族团结应知应会宣传教育,使党的民族政策家喻户晓,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思想深入人心,引导各民族不同家庭和睦相处、邻里相帮、守望相助。〔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镇(街)〕
七是进寺庙。结合宗教活动场所"四进"[5]活动,深入各宗教活动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爱国爱教、知法守法,不断增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践行"两个共同"[6]"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自觉性。〔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镇(街)〕
(四)开展一次排查调处工作
一是摸排调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底数。结合新丰实际,进一步对我县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登记,做到心中有数,切实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走访调研兰州拉面馆和新疆烧烤摊,了解他们在新丰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生活就学情况,并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增强其融入新丰的主动意识,为维护新丰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二是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结合本地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疫情防控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走访、巡查等方式,对少数民族人口较集中的企业、学校以及兰州拉面馆、新疆烧烤摊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一次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及时调处化解排查出的各矛盾纠纷隐患,将矛盾纠纷和各风险隐患扼杀在萌芽,切实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五)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以各级党组织为阵地,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的学习活动,加强"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六个相互"[7]等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和爱党爱国情怀,充分调动党员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励党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各党(工)委〕
(六)开展一次"同心大讲坛"活动
结合县委统战部"同心大讲堂"活动,在统战系统开展一期以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情省情民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大讲坛,大力宣传"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通过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进一步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意义,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根基。〔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七)开展一次"三化"[8]专项整治行动
坚持宗教中国化原则,教育引导伊斯兰教信教群众去"沙化";深入整治生产经营活动场所店面招牌等语言"阿化"现象;认真开展清真食品方面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清真食品"两法一通则六准则"[9]等政策法规,警惕"泛清真化";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清真食品违法行为,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县住建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县委统战部(民宗局)牵头负责,各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各自领域和辖区的宣传创建工作,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创造性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各镇(街)、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镇(街)本单位具体的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人抓、有创新,办实事,求实效。
(二)创新方式,注重实效
在宣传的形式上要注重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的同时,又要强调创新,以新形式、新内容、多渠道、多载体开展宣传。宣传要有针对性,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抓重点,抓落实,增强宣传教育的新颖性和参与性,提高宣传教育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切实推动宣传月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督促检查,分类指导
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对不同情况给予分类指导,提高宣传月活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把宣传月活动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使这项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三个离不开":指"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
[2]"五个认同":指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3]"七进":指进机关、进镇(街)、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寺庙。
[4]"四个共同":指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5]"四进":指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
[6]"两个共同":指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7]"六个相互":指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
[8]"三化":指沙化、阿化、泛清真化。
[9]"两法一通则六准则":食品安全法、清真食品管理条例、清真食品认证通则和清真餐饮企业、畜禽水产饲料生产、畜禽养殖生产、面食品企业、乳制品企业、食品包装企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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