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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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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XX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落实《XX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XX市中医药文建设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市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水平,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传播,提高广大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根据《2022年XX省中医药文化建设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全市中医药文化弘扬工作,举办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建设多个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制作一批中医药文化产品,提供多样化中医药文化惠民服务,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推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中医药成为全省居民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

二、实施范围

市县(区)卫生健康委、社会事业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XX中医药高职校,XX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保护

1.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鼓励中医药机构、院校开展中医药文化研究工作,凝练阐释体现中医药文化价值理念、鲜明特色的中医药理念精神,创作中医药文化作品。〔责任单位:有条件的中医机构、XX中医药高职校〕

2.普及中医药经典。推动中医药经典普及化,挖掘阐释名医名家、医籍名方、道地药材、非遗项目等中医药文化经典元素,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和蕴含的中华文明智慧,开展中医药经典普及文化项目活动,开发推出相关文化产品。〔责任单位:各县区卫健委、市县区中医院〕

3.注重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强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梳理和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申报非遗项目,加强对中医药类项目申遗工作的培训指导。加大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相关中医药机构〕

4.启动中医药重点文化资源基本现状调查。参照省中医药管理局制订的中医药重点文化资源基本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暂未印发),配合省局工作需要和安排,推动相关工作进展。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二二工程"的建设要求,开展中医药版本资源调查。〔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XX市中医药高职校、XX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加强中医药文化发展平台建设

5.加强中医机构文化建设。持续强化中医机构文化建设,厚植中医药文化底蕴,提高中医药服务质量,使广大群众从服务态度、就诊方式、服务质量、诊疗环境、文化服务等方面感受中医药独特魅力。在中医医院相关评审、绩效考核中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检查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中医院〕

6.推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XX市中医院高职校组织制作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线上展馆,方便群众线上游览。在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基地完善优化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宣传推广中医药文化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机构积极申报省级基地,支持XX市中医院高职校积极创建国家级基地。〔责任单位:XX中医药高职校、各中医药机构〕

7.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城乡居民接触体验中医药文化,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提升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全市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不少于20个,其中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分别不少于4家、海州区、连云区卫生健康委分别不少于2家。〔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

8.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充分发挥XX中医药和旅游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积极发展以中医药健康体验和文化传播为主题,融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和旅游、休闲、商务、会展等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综合服务,开发具有XX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支持XX康缘集团、XX省XX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市中医院等单位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体验基地,拓展"互联网+中医药非遗+公共场馆"等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XX康缘集团、XX中医药高职校、市中医院〕

(三)加强中医药文化教育

9.深入推进"岐黄校园行"。建立健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支持职业院校、中小学校等各类学校开设中医药科普课堂和选修课程,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成立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开设中医药特色校本课程,将中医药文化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提高中小学生对中医药的认知度。全市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0场(东海县、灌云县赣榆区卫健委,市中医院分别不少于2场;灌南县、海州区、连云区分别不少于1场),市县区中医院结对学校每家不少于1所(需签订结对协议)。〔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中医院〕

10.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围绕广大群众关注关心的健康热点问题、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保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针对不同年龄、不同健康状况人群特点,分阶段、有重点地突出中医药宣传主题,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岐黄基层惠民行动。通过中医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线上宣传、媒体栏目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活动,在基层广泛宣传推广中医药的理念、知识、方法和产品,使百姓掌握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和简便易行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提高自我保健和防病调养的能力,养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健康生活方式,努力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推出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主题,各县区卫健委、各级各类中医机构同步推进宣传,同时亦可根据各自实际推出适宜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和知识普及主题。全市开展中医药主题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20场,市县区中医院分别组织开展中医药主题科普宣传活动不少于5场。〔责任单位:市县区中医院〕

11.开展第十二届"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健康巡讲活动。深化"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品牌效应,在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推动中医药健康巡讲多形式开展。全市公立中医药机构新媒体均须开设"中医药就在你身边"宣传专栏,策划推送系列视频或文章。全市开展中医药健康巡讲活动不少于80场,线上宣讲不少于60期。我市今年承办省级巡讲2场,分别由东海县、连云区卫健委承办,具体安排视疫情而定。〔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各中医药机构;专项责任单位:东海县、连云区卫生健康委〕

(四)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推广

12.深化媒体合作。加强与主流媒体交流合作,积极应用网络、新媒体、电视、报刊、广播等,通过专题专栏、专访报道、系列报道、深度采访等形式,重点宣传中医药发展成就、科学价值、工作亮点、特色优势、健康知识、流派文化等。鼓励合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中医院〕

13.鼓励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加强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探索XX中医药文化IP。注重中医药文化时代阐释,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应用,鼓励推出一批针对不同受众的中医药文化产品,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内涵的中医药题材动漫、短视频等新媒体产品。发挥学生群体创造力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作品创作比赛。积极组织参与第八届"悦读中医、健康中国"活动。市县区中医院分别推出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文化作品,每家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县区中医院,XX中医药高职校〕

14.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根据国家、省中医药管理局部署要求,做好我市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工作,相关调查点所属县区卫生健康委积极配合,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任务。〔责任单位:相关县区卫生健康委,相关医疗机构〕

(五)加强中医药文化人才培养

15.举办中医药文化宣传培训班。依托XX市中医院举办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培训班,组织市县乡村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不少于30人次。积极参加2022年度全省中医药文化宣传培训班及南京中医药大学举办的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培训班。〔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专项责任单位:XX市中医院〕

16.遴选新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按省局要求组织遴选新一批省市级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进一步充实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队伍力量。同时,遴选县级以上优秀中医药文化专家,充实市级中医药文化专家库,遴选中医药文化专家库成员不少于40名。〔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

(六)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

17.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医医疗、教育、科研机构与社会团体开展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医药交往,丰富援外医疗中医药服务内容和形式。〔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院、XX中医药高职校〕

18.推动中医惠侨发展。加强中医惠侨基地建设,积极拓展中医惠侨服务空间,进一步提升中医惠侨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积极挖掘和借助广大侨胞的优势,"以侨为桥"扩大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努力形成中医惠侨、侨促中医的合作共赢关系。〔责任单位:市中医院、XX中医药高职校〕

19.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鼓励中医机构、中药企业积极培育国际知名品牌,推出优质产品或服务,为开拓国际贸易合作打下良好基础。支持XX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建设,带动更多优质资源参与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逐步在中医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打造国际知名的XX品牌,扩大XX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县区卫生健康委,中医机构、XX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活动总体规划和监督指导。各地、各单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合理分配、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积极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媒体的沟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级各类中医机构、中医药院校及其他相关单位要逐条明确工作任务,合理安排工作计划,抓紧各项任务的推进落实。在本实施方案的总体框架下,可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形式、各具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活动。

(三)本方案中各类培训班、讲座、现场活动等均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开展。所有工作任务均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在此前提下可灵活操作,以适宜方式或手段积极开展相关活动,并保证活动效果。

(四)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计划实施的总结工作,提前开展数据统计,做好成果梳理,于11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含佐证材料)、取得成果(完成制作的书籍、专著、视频等中医药文化作品)报至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处。各地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下一年度安排专项经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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