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2021年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局2021年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意识形态领域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能力,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的工作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级各单位系统发生任何级别的自然灾害、社会救助、公共事件、社会稳定、退役军人安置及其它各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
二、工作原则
按照"见之于未萌、防止于未发"的要求,以"建制度、学制度、用制度"活动为抓手,强化问题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预警监测、分析研判和风险排查,增强风险管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见效,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零失误、零差错。
三、组织机构
1.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构建县审计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全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应急指挥的领导机构,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各股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统筹安排,办公室主任、相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意识形态风险监测、监管、搜集、整理工作。
3.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有关股室(单位)人员,统一对外口径,确定对外发布内容,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
四、应急程序
坚持以正面导向为主,把握主动权,增强事件处理透明度,以疏代堵,具体程序为:
第一步:发现舆情。舆情监控员通过各主流搜索引擎不间断搜索关键词,结合实施查阅的方式,通过判断,筛选出相关舆情,记录其出处并分类(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一般网络舆情、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通过分类选择特重大网络舆情和重大网络舆情先报、早报,尽可能减少不良的影响。
第二步:监测舆情。此项工作贯穿整个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发现舆情后网评员要时刻监测舆情发展动向,直至舆情平息为止。在监测过程中发现舆情恶化、影响面扩大等不良发展趋势时要及时上报局领导小组,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三步:快报事实。发现舆情后,舆情监控员要第一时间(半小时内)上报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特别重大网络舆情要上报县委宣传部。上报舆情要真实、客观,以保证会商措施更具针对性、适用性和处理有效性。
第四步:会商措施。接到舆情上报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会,会商出舆情处理措施。如为特别重大网络舆情、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要及时听取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的会商措施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拿出最终处理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对舆情加以引导和回复。
第五步:形成通稿。经过舆情会商形成通稿,通稿经县委县政府、县委宣传部或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及时对舆情加以回复。
第六步:跟踪引导。对舆情回复后,舆情监控员要时刻留意舆情发展动向,发现对回复提出疑问或者质疑的跟帖后,要及时、细心地加以引导,如自己对疑问或者质疑不能正确引导或者不知如何引导时,要及时上报。上报后,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后拿出一个合理的回复方案加以回复,从而实现对舆情的正确引导,直至舆情缓退、平息。
五、分级响应
1、特别重大网络舆情
根据需要,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开展应急工作。
2、重大或较大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政府府分管领导、县委宣传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3、一般网络舆情
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4、影响较小的网络舆情
经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股室(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六、工作机制
(一)网络舆情检测
1.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不间断进行,随时掌握网络舆论的导向、特点和趋势。一旦发现不利于社会稳定的负面舆情或重大的虚假舆情,及时反馈到引导处置领导小组,为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社会舆情方面的信息支持。
2.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时,组织对网络舆情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预警
1.制定危机预警方案,针对各种类型的危机事件,制定比较详尽的判断标准和预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备,一旦危机出现便有章可循、对症下药。
2.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保持对事态的第一时间获知权,加强监测力度。
3.及时传递和沟通信息,即与舆论危机涉及的政府相关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并建立和运用这种信息沟通机制。
(三)网络舆情应对
1.针对网上出现虚假不实报道,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股室及时采取措施,与刊登不实消息的相关网络媒体进行沟通,积极主动消除不利消息。
2.针对突发事件产生的网络舆情,及时汇集、整理、分析,及时与相关股室会商解决对策,及时做好与相关网络媒体沟通工作,在第一时间内发出官方声音,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缩小突发事件产生的不良影响。
3.根据网络舆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时及时组织新闻发布会,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上报县委、县政府指定专人对外发布权威消息,向公众澄清事实,积极加强正面引导,消除不利影响。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工作
网络舆情引导处置结束后,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负责关注网络上相关事件的舆情趋势。
(二)总结评估
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结束后,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股室,对舆情引导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参与引导处置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考评,表彰先进,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领导和个人的责任。针对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以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工作方案。
八、应急保障
1.通信保障。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全局建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队伍,专人负责,确保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之间的联络畅通及时。
2.人力和技术保障。由局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全局网络舆情工作队伍,不间断对重点网站、重点论坛进行监控。同时积极筹建计算机软件系统等技术方面的保
3.培训保障。定期组织全局网络舆情队伍开展培训,不断提高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政治上的敏感性和业务上的娴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