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通知
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进一步转变厅机关工作作风,根据省委《关于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意见》(X〔2023〕X号)的部署要求,现就厅机关推进"四下基层"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推进信访接待下基层
1.坚持变上访为下访,厅机关、直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厅信访室转办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和信访工作要求,定期深入到基层接访群众,听取来访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厅信访室要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工程质量安全、房屋产权登记、规划审批、保障性住房准入清出等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要信访事项和疑难信访积案,厅分管领导或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深入基层主动接待群众来访,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督查督办,确保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定稳定。
二、要推进现场办公下基层
2.严格执行精简会议有关规定,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完善计划外会议审批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落实"无会周"制度,改进会风,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会前摸清问题,开有针对性、有管理措施的短会,保证厅机关、直属单位干部有更多时间下基层。
3.坚持"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推动工作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锻炼干部在一线。厅领导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到基层现场综合办公,分工不分家,全面深入了解情况。每月要牵头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专题研究一次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工作举措。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基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一线挂职,既推进行业工作在基层落实,又促进干部增长才干。
4.坚持把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下基层现场办公的重要内容,围绕城市建设战役、小城镇建设战役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下基层、抓督查、抓进度、抓协调,促进项目加快落实。
三、要推进调查研究下基层
5.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厅机关、直属单位处以上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每年不少于2个月。完善年度重点调研、重大决策前系统调研、结合日常工作调研和调研成果交流运用等制度。调研前认真制定调研提纲,做到主题明确、针对性强,思考深入;调研中善于听取意见、摸清行情、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力求准确、全面系统地掌握第一手情况;调研后加强后续研究、总结交流、推进成果应用。
6.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定点挂钩基层制度,每个厅领导至少挂钩联系一个设区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五大战役"等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注意在所挂钩联系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选择问题多、困难大、矛盾集中的基层单位作为联系点,与困难党员和群众结对帮扶。厅机关坚持做好2个脱贫巩固村的挂钩帮扶工作,厅领导每人挂钩1个企业(项目),帮扶1个以上联系户;处室、直属单位各挂钩1个企业(项目),帮扶1个以上联系户。联系点、贫困户原则上一定2年不变,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请办公室和各处室、直属单位分别将厅领导、本处室(单位)挂钩、帮扶企业(项目)、贫困户名单于7月底前报送厅机关党委。
四、要推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
7.坚持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与调查研究、信访接待、现场办公相结合,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加强城镇化、美丽XX、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政策的宣传,把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富民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厅领导要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每年至少一次为基层党员干部上党课、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领导干部"四下基层"工作的重要现实意义,把推进领导"四下基层"工作作为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证,畅通民意诉求的便捷通道,服务基层群众的有力抓手,促进干部成长的有效平台,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安排,为推动XX发展提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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