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改工作方案7篇(25000字)(第2/3页)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
4、创新工作思路,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联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深化与"两代表一委员"的沟通联络,经常性沟通汇报,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建议;认真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18年联络工作的分工方案》,按照分工要求,制定本院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我院执行局至少开展2次"代表、委员谈执行、看执行活动",全面加强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联络,展示法院工作成效,畅通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到位问题,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着力提高"两代表一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牵头部门:政工科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5、创新方法手段,加强法治宣传。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将宣传阵地延伸到社区、街道、村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方案(2016-2018)》,整合宣传资源和力量,打好宣传组合拳,形成宣传合力和宣传声势,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八进"活动,要在集中宣传节点期间安排干警到社区、乡镇进行集中宣传,也要通过公交车、出租车播放影音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要主动联系乡镇政府,充分利用"便民服务流动法庭车"、借助广场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格局,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取得全社会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支持和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牵头部门:政工科
参与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落实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强化作风建设宣传,展示法院建设政治过硬法院队伍的决心和实效。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宣传,彰显法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形象和工作成效。强化先进典型宣传,展示法院队伍良好形象。大力宣传"两代表一委员"关注案件、提案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办理进度,依法公开办理结果。强化司法公开力度,依法为社会提供丰富的司法资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建章立制,规范司法管理
1、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强化司法为民的服务意识,着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人人都是一面镜子,各部门都是法院"窗口"的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开办事程序,完善立案信访诉讼服务窗口管理工作制度,健全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程序、工作纪律、当事人评价、群众监督等工作机制,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认真查改来访记录登记不详细、法律文书格式样本不全、便民服务不到位、信息公开不彻底等问题。对信访接待室值班人员不在岗、接访态度冷漠、语言粗暴、推诿扯皮、解答不明晰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着力提升群众对法院司法服务态度、服务工作质量的满意度。
牵头部门:立案庭、执行二庭、各派出法庭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2、解决长期积压未结案件。诉讼案件长期未结,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剖析案件成因,找准影响诉讼效率的主要症结,对症下药,措施得当,确保工作方向正确。推进和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司法推动、社会参与、多元并举"的工作格局。要强化工作举措,注重从源头上治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依法依规清理。审监庭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与督导责任,逐案规划"四定"方案(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深入分析案件长期未结原因,归纳多发性、典型性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在开庭、评议、审委会讨论、裁判文书制作和送达等环节要关注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管理、审限管理和督办、评查、考核等工作,着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牵头部门:审监庭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
3、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点评等活动,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关,提高案件结案率、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在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上下功夫,确保案件审判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关注民生诉求,加强涉民生案件的审判,妥善解决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领域矛盾纠纷,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公开审判内容、程序、依据和结果的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人民群众的司法公正公平获得感明显增强,对法院机关干部、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效率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牵头部门:审监庭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
4、依纪依规加强管理。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到法院党建工作中,强化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体制机制。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标准,践行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基本准则,坚持原则、尊崇法律、遵守规矩、符合程序,杜绝不守纪律、不讲规矩情况发生,建立良好工作秩序,树立良好院风院貌,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诉讼服务,大幅提升工作质量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政工科、纪检监察室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5、完善机制严肃追责。强化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重点工作难推进、发生严重问题的,倒查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受理或推诿、扯皮、搪塞、应付,致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人和事,对党员干部"不作办、慢作为、乱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不廉洁,办事拖沓敷衍、弄虚作假、"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问题得不到有效整治的,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导致严重损害法院形象情况的,依规严肃问责,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渠道,对工作慢、落实不力、发生问题的,视情况进行督促整改、约谈、通报甚至组织处理。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
四、活动安排
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从2018年6月初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8年6月5日至6月20日)。召开我院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制定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党委、上级法院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工作部署,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各部门要紧扣活动内容,分析研究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分工、明确时限,有步骤、分层次、有计划地抓好落实。全院干警要积极主动参与到法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中,不断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责任心,立足岗位,担当作为,自觉维护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良好声誉和形象。
(二)自查自纠(2018年6月21日至7月20日)。对标党章、党规党纪,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新表现查纠内容以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反映的突出问题,敞开门、沉下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工作推进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自我剖析,敢于亮短揭丑、勇于自我革新,要聚焦整治主要内容,深入查找七方面问题: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党性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认识模糊。二是思想不解放,对新发展理念领会不深不透,状态不佳,开拓创新的勇气不够,精力分散、浮浮躁躁,工作不在状态,办事效率低下,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自觉把自身工作发展放到全区法院、自治区大局中去研究、去谋划、去推进,工作满足于过得去,长期打不开局面。三是对新形势下如何抓好党建,新常态下如何抓好审判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面对严峻形势如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思考不深、研究不够、办法不多,不善于用改革的办法破解难题,不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担当不够,不推不动,拈轻怕重、不敢较真,遇到问题绕着走,碰到难题往外推,说得多做得少,部署多见效少。四是司法诉讼服务质量不高,不了解群众期盼什么,不会或不善于作群众工作,对群众诉求漠然置之、推三阻四,案件久压不决,结案率低,执结率低,执行标的到位率低,不愿意接待当事人,接待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用语不文明,诉讼便民服务不及时、不到位,让当事人反复找、到处跑。五是责任心不强、精神懈怠,工作不务实、慢作为、乱作为;院风院貌不佳,纪律松弛、自由散漫,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职业道德素养不高,执法办案不公正、不公开、不严格、不规范、不廉洁。六是作风不扎实,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效果不理想,抓落实没有务实管用的举措,抓而不实,见不到成效,审判执行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统一,群众满意度不高。七是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若干规定不严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四种常态"运用不够,违规插手、过问案件审理,随意透露审判秘密,接受当事人、代理人及律师吃请,收取当事人礼品、礼金;不注意个人品德修养,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要认真查找问题根源,主动开展问题自纠,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通报和讲评。
(各部门将问题清单于7月10日前交政工科)。
(三)集中整改(2018年7月21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按照整治主要内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原则,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出实招、举实措,扎实有效开展集中整治政工科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抓措施落实、抓问题整改、抓跟踪问效,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全院干警要认真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打造公正、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司法良好形象。
(各部门将整改台账于7月30日前交政工科)。
(四)总结验收(2018年10月31日至12月20日)。各部门要及时将开展活动的经验作法和成效等信息报送至政工科,政工科认真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推广交流。纪检监察室要对照重点难点问题,要一项项检查,对达不到目标任务要求,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整改,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切实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各部门将活动总结于11月30日前交政工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政工科,指导各部门工作,推进作风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督导检查组设在纪检监察室,由杨国林同志负责,重点负责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加大督导查处力度。
(二)抓好责任落实。开展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党的建设,促进法院作风建设常态化的重要手段,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党建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的有效抓手。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提高加强法院司法作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抓严管,率先垂范,深入基层广泛调研,找准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扎实整改,从严从实整顿作风,力促活动达到目的,取得实效。
(三)广泛开展宣传。政工科要深入做好活动宣传报道的协调、调度工作。紧紧围绕活动内容,精心制定宣传计划,在各类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要结合自身实际,大力宣传活动带来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效,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优势,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等活动,助推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强化督查督办。政工科及时向院党组汇报进展情况,对相关问题进行通报。纪检监察室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干部"三不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人和事要严肃查处和问责,点名道姓通报。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投诉举报方式,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形成一套管用的制度机制,持续推进法院司法作风转变。
注重结果运用。把法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和效能目标管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单位和个人年终评优评先、年终考核、兑现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鞭策落后。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到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发生重大违纪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作出相应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三不为"、违反廉洁自律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市司法局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全市作风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全体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活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推动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市局机关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加强作风建设决策部署,大力弘扬"三真"(认真、顶真、当真)精神,以改观念、改作为、改形象为目标,查问题挖根源,重点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等问题,通过扎实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促进干部职工思想境界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难点问题明显突破,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助推高质量发展、建成"强富美高"全面小康新宿迁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一个主题"。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突出"转作风、提效能、优环境"这一主题,牢固树立"无为就是过、平庸就是错"的理念,拿出直面矛盾的勇气和智慧、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以饱满的精气神,主动履职尽责,用心履职尽责,敢想、敢试、敢创新,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韧劲、冲劲和闯劲,开辟发展新境界。
坚持"三个要求"。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要求。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推进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实际效果作为衡量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二是坚持整改问题、转变作风的要求。对照各类突出问题,结合条线工作和个人实际进行深入查摆,立行立改,推动作风转变。三是突出以上率下、步调一致的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并抓好分管处室作风建设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推动解决,确保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弘扬"三种精神"。一是弘扬"积极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坚持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以高度的责任感履职尽责。二是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精神。始终保持解放思想的激情和活力,用创新的思维来谋划工作,用创新的方法来推动工作。三是弘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努力推动宿迁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把机关作风整顿与巡察问题整改相结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到人,明确时限,限期销号;二是把机关作风整顿与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相结合,广泛开展对标找差,明确争先进位目标,严格问责工作失误、失职导致目标考核影响全省、全市排名的事件;三是把机关作风整顿与各项规章制
度执行相结合,运用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加强队伍管理,大力度正风肃纪。
二、工作重点
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着眼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五种意识",锤炼优良作风,创造一流业绩。
(一)强化政治意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按照市委部署要求,着力在"严和实""学和做"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坚持抓常抓细。把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作为"必修课",坚持原原本本学、反复深入学。采取党课辅导、专题研讨、支部集体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学习教育,确保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贯彻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二是建设过硬支部。进一步健全完善支部生活日制度,"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主题党日制度推进扎实,谈心谈话经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定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严肃。三是做到知行合一。以解决实际问题检验学习教育成效,重点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性分析,扎实整改存在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民主评议结果,稳妥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
(二)强化赶超意识,实施对标提标行动。通过全面提升目标定位、工作标准,打开新视野、进入新境界,推动各项工作提档升级。一是明确比学赶超目标。按照"全省争先、全市有位、全面发展"目标,围绕提升各项工作的首位度和知名度,瞄准司法行政业务一流标准,分别确立比学赶超标杆。二是对标制定赶超计划。集中开展"结对学访"活动,全面学习标杆单位先进经验做法,查找自身在进取精神、发展思路、工作作风、服务效能、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问题和差距,制定扬长补短、追赶跨越的路线图、计划表,并将任务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三是每年进行达标评估。年底,局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条线比学赶超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作为年底处室绩效考评重要依据。
(三)强化宗旨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坚持"机关围着基层转、领导领着基层干",从领导班子成员做起,下沉基层一线,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加强市、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着力打造全省、全国公共法律品牌。二是大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实战化,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全面深化"三大攻坚战",
统筹推进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社区矫正等工作,优化工作链条,打好服务群众的"组合拳"。三是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制定关于严肃机关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突出加强党组织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在全系统全覆盖。积极参与优质服务品牌评选活动,打造机关党建品牌,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执行意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能力。坚持落实、落实、再落实,把打造干部队伍高效执行力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根本之策,抓牢抓实抓出实效。一是明确执行目标。坚持全局上下一盘棋、一条心、一股劲,对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制定贯彻执行措施,只争朝夕抓落实,不达目的不罢休。坚持有部署、有检查、有评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真正把事办成办好。二是突出执行重点。按照工作部署要求,立足实际明确执行的重点,整合力量、一抓到底,达到突破重点、带动全局的效果。三是提升执行能力。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开动脑筋,以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手段破解难题、推进落实。加强执行力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责、积极尽责,做到接受任务不讲条件、推进工作不找借口、完成目标不打折扣,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强化纪律意识,开展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政治纪律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全面对接市作风建设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从严治党新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从中找准目标任务,研究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二是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定期组织对各处室开展专项督查和暗访,对发现的"四风"问题严肃处理。重点围绕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三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确保"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集体决策。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四是切实整治为官不为,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对不作为、不担当和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杜绝"庸懒散浮""中层梗阻",坚决杜绝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
三、方法步骤
本次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时间共三个月(10月-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统一思想。(10月10日至10月12日)召开动员大会,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重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确保作风整顿活动有序开展。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压力,层层砸实责任,形成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全面整顿、整体提升的工作格局,引导党员干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作风整顿中来,确保作风整顿取得实效。
(二)查找问题、深挖根源。(10月13日至11月3日)
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镜,以先进典型为镜,以先进地区为镜,找出存在不足,深刻剖析危害,以小见大、见微知著。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上级检查发现、巡察工作反馈、领导批评意见等渠道中发现不足、认领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执行纪律专项检查,既深刻剖析、自省自查、自我批评,又开诚布公、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并梳理汇总,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三)深入整改、建章立制。(11月4日至12月1日)
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基层实际、从群众需求角度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建立督查整改意见反馈制度,定期通报督查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作风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查漏补缺,完善措施,着眼于解决问题、规范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和制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公开评议、总结提升。(12月1日至12月20日)开展作风公开评议,强化群众监督,通过组织考评、社会评价、专项测评等方式,检验作风整顿活动成果。按照业务关联度和面向基层干部、直接服务对象的原则,通过领导评、群众评、下级评、等措施,对作风整顿情况进行考核评定、量化打分、排出档次,公开通报评议结果,对排名靠后的处室进行约谈。把作风评议纳入处室年终考核内容,评议结果作为机构改革中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全面进行总结,把作风整顿成果固化为制度机制,推进作风建设长效化。
市局按领导分工成立六个小组,每个阶段围绕作风建设组织进行一次集中讨论,主要内容有8个怎么办(具体分组情况见附件)。
1.大局意识不强、站位不高怎么办?
2.知识学习不够、不深怎么办?
3.思想不够解放,缺乏动力怎么办?
4.工作缺少激情,抓工作不深不实怎么办?
5.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怎么办?
6.不履职尽责、工作相互推诿怎么办?
7.缺乏创新精神,创新措施较少怎么办?
8.工作纪律松弛涣散怎么办?
四、保障措施
各处室要把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顿活动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合力推进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二)强化责任追究。实行全程督查,对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嵌入作风整顿活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发现问题,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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