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改工作方案7篇(25000字)
作风整改工作方案7篇
一、开展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大力开展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政府建设加快推动XX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巩固机关作风整治成效,以更硬的作风履行好脱贫攻坚"参谋员、协调员、战斗员、督查员"的重要职责,更好地完成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历史使命。根据办党组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专项治理的决定,按照"五型"扶贫机关建设要求,现就在全办开展深化机关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当前少数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纠正"怕、慢、假、庸、散"歪风不系统、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落实办党组决策部署不迅速、办事拖拉,"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不扎实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办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深入推进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扶贫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到2020年全省脱贫攻坚质量和成效位居全国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
二、整治范围
全办干部职工,挂职、借用、跟班及聘用人员。
三、整治内容
(一)坚持敢于担当,着力解决工作缩手缩脚怕作为的问题。具体为:解决工作中没有担当,怕担责、怕负责、怕追责,怕麻烦、怕吃亏,事事瞻前顾后,事事要文件规定、项项要领导批示,遇到困难不敢动真碰硬,习惯矛盾上交,工作墨守成规,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等问题。
(二)坚持提质提效,着力解决推诿扯皮慢作为的问题。具体为:解决贯彻落实上级和办党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及时、完成不得力,工作拖拉、懒政怠政,弱化党组决策部署,抓工作不痛不痒。指导推动工作不学习、不思考,照抄照搬上级文件或简单"一转了之","上下一般粗"。推诿扯皮、互踢皮球,过分强调个人和处室利益,斤斤计较。开展工作张扬工作过程,不重结果质量,对待职责工作,强调客观原因多,不求主观努力、不挖掘内部潜力,不"弹钢琴"。在推进和督办工作中,久拖怠慢、效率低下,不能限时办结、按期完成任务等问题。
(三)坚持求真务实,着力解决虚浮不实假作为的问题。具体为:解决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不察实情、不说实话、不办实事。汇报工作时不说实话、夸大事实,报喜不报忧。不深入一线、不深入群众,不解决具体问题,下基层貌似调查却研究问题,甚至天马行空、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不实打实做艰苦细致的调查研究。调度工作动辄要求基层报送材料和填表,总结工作简单堆砌基层材料,不归纳、不分析、不提炼,加重基层负担,搞"资料扶贫""书面扶贫"等问题。
(四)坚持提升能力,着力解决庸碌无能不会为的问题。具体为:解决学习不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刻,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理解把握不到位、执行有偏差,吃不透上级政策的精神,抓不到根本,看不清全局;工作上不思进取,不钻研业务,得过且过,庸碌无为,缺乏精神之"钙",工作没实招,抓工作缺乏系统规划,没有具体举措,欠缺谋划研判能力等问题。
(五)坚持严明纪律,着力解决松弛散漫懒作为的问题。具体为:解决不讲政治,信口开河,搬弄是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工作理念树立不牢,工作作风松弛、纪律涣散,不讲规矩、不讲协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不配合,搞内耗,不遵守上班纪律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学习教育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1月30日前),围绕"两次学习"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一次自我学习。充分运用支部会议集中学、交流讨论、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将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和党的十九大报告不断引向深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批示精神、关于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以及《省直机关工作纪律》等系列部署。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
2.开展一次警示学习。除办统一组织开展一次廉政党课教育外,各处(中心)对职责范围内的干部要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组织干部职工重温《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专题教育片。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洁身自好,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学习教育阶段结束后每名干部职工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交各支部备查。
(二)对照检查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0日前),主要围绕"两类检查"开展对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一次自我查。干部职工要结合岗位职责,深抠细挖自身在"怕、慢、假、庸、散"和"忠诚、创新、担当、服务、过硬"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自我亮丑,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各处(中心)要结合年度工作总结,认真谋划2019年各项工作,对照处(中心)职责,对责任清单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并认真找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2.开展一次互相查。整治办公室在全办范围内统一组织一次"互相查",征求收集各处(中心)相互之间的意见建议。各处(中心)支部要召开一次作风大转变专题组织生活会,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做到自我亮丑自我批评"不怕辣",相互扯袖相互批评"不留情",切实找准找实自身存在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主要围绕"三张清单"开展整改落实,包括以下内容:
1.列出一张问题清单。整治办公室及时梳理汇总办领导指出的、各处(中心)相互查找出来的问题,分送并责成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各处(中心)及干部职工对自查和互相查找、整治办交办的作风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各处(中心)及干部职工问题清单由各处(中心)统一收齐备查。(完成时限:2018年12月10日前)
2.细化一张整改清单。各处(中心)及干部职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制定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特别是整治办交办的问题清单,要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并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对所有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时限:2018年12月20日前)
3.公示一张效果清单。各处(中心)干部职工的整改落实情况要在支部会上公示公开,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作风满意度"测评,其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完成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整治活动坚持在办党组统一领导下,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办本级成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史文斌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涂俊伟、饶振华、胡跃明任副组长,办各处(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副巡视员刘卫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处(中心)要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做到常议、常管、常抓,要把集中整治活动摆上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引导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走前头、作表率的自觉意识。
(二)聚焦重点问题。坚持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预防问题作为专项整治的核心环节,按照"谁有问题谁整改、整改不力必问责"的要求,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深查实查、立改真改。对照"五型"扶贫机关建设要求,梳理自身及支部存在的差距,提升素质、补齐短板。要对问题和短板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特别是对办领导指出的问题,要不折不扣抓好落实,确保每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到实处。要抓住容易滋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简明易行、管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形成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坚持严管厚爱。把从严治党、从严管党的功夫下在平时,切实强化动真碰硬的日常管理监督,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采取不定人员、不定时间、不定地点、不打招呼的方式,深入各处(中心)开展专项暗访巡查,查找和发现机关作风方面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不力的、对发现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人和事,要以"零容忍"的态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坚决整治工作作风上的"怕、慢、假、庸、散"等问题。各处(中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12月31日前,各处(中心)要形成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总结报机关党委。
二、关于干部作风整顿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监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服务高效的干部队伍,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现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顿目标
此次干部作风整顿,旨在通过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机关作风和干部精神面貌的新转变,为实现安全监管工作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整顿时间
本次干部作风整顿时间为:从2019年1月7日开始,至2019年2月15日结束。
三、重点任务
(一)机关作风。重点解决机关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是否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单位各项制度是否存在形同虚设现象,是否存在纪律松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是否有效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是否按期完成,是否存在领导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力等问题。
(二)领导作风。重点解决单位领导是否存在不按制度管理干部职工,放任自流;是否存在不执行或不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不讲原则、我行我素;是否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是否存在纪律松懈、工作效率低下、为民服务意识差等问题。
(三)干部作风。重点整顿我局干部职工是否存在集体观念淡薄,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是否存在制度意识不强,不按制度办事;是否存在对监管对象服务意识差,办事效率不高;是否存在工作不实,对工作不学习、不钻研、不熟悉业务,只凭个人喜好和经验办事,工作思路不清、能力不强、标准不高;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
(四)廉洁自律。重点整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持续深入反对"四风"。重点整顿是否存在利用婚丧喜庆敛财;是否存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奢侈浪费等问题。促进广大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树立清正廉洁良好形象。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教育
作风整顿期间,每日上午9:00进行干部集体学习,实行机关干部轮讲的方式,组织开展集中宣讲,重点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党风廉政制度、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机关管理制度等内容,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严格考勤管理
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因事、因病不能上班时必须请假,请假时间在一天以上的,必须填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上班期间临时外出,必须填写《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外出登记簿》,否则视为旷工。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三)强化整章建制
通过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具有科学性、操作性、完整性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形成作风整顿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以良好的干部作风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安监局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赵鹏飞同志任组长,副局长郭建平、刘延、杨慧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副科级以上领导及办公室等同志为成员,负责抓好机关作风整顿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要高度重视作风整顿活动,把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与各项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齐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夯实责任,狠抓落实,一抓到底,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召开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此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形成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局作风整顿领导小组要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整改建议,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经局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研究后上报县纪委。
三、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开展,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良好形象,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自治区高院关于印发《全区法院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切实解决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中反映的司法不公、干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以"三查三看三比"活动为基础,以"六个专项整治、四个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锻造过硬司法作风,打造过硬法院队伍,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标准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强责固本,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力推动法院干警思想、观念和作风大转变,队伍整体素质大提升,着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法院司法作风满意度明显提升的整改目标,切实扭转群众评议法院机关作风排名靠后的被动局面。实现以下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
(一)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中央要求、对标群众呼声、对标发展需要,查找解决干警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庸懒散软拖""三不为"问题和"四风"新表现,推动全院党员干警自觉树立"从严从实"作风,创造实实在在的审判执行工作业绩。
(二)实干精神不断增强。强化"有职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理念,对决策了的事项、明确了的任务坚决落实到底,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脚踏实地、狠抓工作的恒心,形成心无旁骛干事业、驰而不息抓落实的新气象。
(三)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树立热心主动、用心精准、细心周到、贴心亲和的"店小二"式服务意识。不断优化司法服务环境,推动办事流程简化、工作效率加快、服务质量提升,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四)能力素质逐步提高。突出干警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教育,结合《全区法院开展"五大"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方案》的要求,实施干警能力提升工程和"一线工作法",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规范、大评比活动,引导干警在审判执行、司法为民、司法公开、司法服务中提升司法能力。
(五)院风会风明显好转。转作风、除陋习,弘扬新风正气,强化党风政风建设,引导全院干警在推动落实、服务群众中攻坚克难、敢于担当、争先进位,切实做到不虚不假、不懒不散、不怠不慢、不浮不空、不歪不乱,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院风会风。
三、主要内容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认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中央和各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建设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院队伍。
牵头部门:院党总支、政工科
责任部门: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支部书记
落实要求:各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精读细研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熟记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落实开展"五大活动",提升司法能力活动中关于"大学习"的要求,各党支部要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引导干警认真学、深入学、系统学,防止学习研讨不深入、流于形式、贯彻落实走过场,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漠、组织纪律规矩意识淡薄等问题,增强党员干部讲政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对标"四讲四有"、"四个合格"以及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共产党人价值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着力解决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问题。落实党员干警"下基层"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确保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核心作用,党员增强党性观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牵头部门:院党总支、政工科
责任单位: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支部书记
落实要求:根据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安排部署,制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参加全县组织开展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主题教育工作纵深开展。各党支部书记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实施法院组织力提升工程、支部书记"五带头"工程,带头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3、落实自治区党委"三强九严"工程要求,发挥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三强九严"工程部署,针对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以及自治区党委巡视、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反馈的问题,开展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强化党组书记支部书记三个责任,落实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职责,严格落实党组织设置、"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支部主题党日、党员组织关系和党费管理、党组织星级评定、换届规定等九项基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着力解决"灯下黑""两张皮"问题,全面提高法院党的建设质量和服务保障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能力。
牵头部门:院党总支、政工科
责任单位: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支部书记
落实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意见》要求,实施"三强九严"工程,按照解决"灯下黑"专项整治方案,政工科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各党支部认真自查自纠整改"灯下黑"问题,做好党支部以及党员"三强九严"台账建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支部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监督管理,强化党员先进性意识,防止党建业务"两张皮",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
(二)对标群众反映强烈的"三不为"问题,查纠"四风",转变司法作风和服务态度
1、着力转变作风,提升司法服务质效。重点整治理想信念淡薄、干事创新动力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做事不催不动、工作不推不办等精神状态不佳"不想为"问题;思想解放不够、创新意识不强,推动落实办法不多、执行不力等素质能力不足"不善为"问题;担当不足、履职不力,不敢动真碰硬、不去真抓实干,把矛盾上交、责任下推、难题后拖等担当精神不够"不敢为"问题。立案、信访窗口部门和审判执行业务部门,重点要集中查找、整治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挂帅、不出征的问题,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消极应付、"冷硬横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案件久拖不结、超审限办案,消极执行、慢执行、乱执行、审判诉讼工作不规范、案件审判质量和结案率不高、办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充当诉讼掮客、违规插手过问案件等问题。
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
责任单位:全院各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
落实要求:结合"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月活动",集中学习相关理论知识。认真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标查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党员干部"三不为"、审判执行工作不规范、不廉洁等司法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2、办理好涉诉信访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事要解决"的工作原则,增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到为党分忧、为民解怨,认真对待群众诉求,认真核实反映问题,认真化解信访矛盾,及时高效地办理好每一个信访案件,确保中央第八巡视组交办的涉诉信访案件和事项件件有人管,件件有结论。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做好涉法涉诉案件工作转化为做群众工作的过程,把群众的期待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做到有诉必理、有错必纠,实现处置到位、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各方的理解和支持,上下联动、合力化解,努力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强涉企业破产案件、房地产开发案件、金融领域案件、农村承包经营等案件的理论研究和监督指导,结合巡视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供县委、政府决策参考,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中央巡视组满意,让自治区党委满意。
牵头部门:立案庭、政工科
责任部门:各审判执行部门
责任人:各分管院领导,各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
落实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做好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终审案件审查复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一把手负总责,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机制,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认真执行回避制度,严格程序、标准,逐案进行复查,保证质量,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复查发现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纠正;存在瑕疵但不需要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的,应当裁定补正;确实没有问题的案件,在做到"三到位一处理"的前提下,做好当事人释法析理、说服劝导和报请终结工作。进一步规范办理终审案件审查复核工作,建立逐案会见当事人制度,耐心做好息诉释法工作。
3、查纠"四风",树立廉洁司法良好形象。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把手要负总责"的要求,重点查纠在贯彻落实、调查研究、服务群众、文风会风、责任担当、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在重大案件审理中不担当、不作为,在执行纪律规定中搞变通、打折扣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八项规定"回头看",切实履行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监督责任挺在前面,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认真开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充分运用"四种常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滥用职权、枉法裁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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