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汇报专辑(二)(第2/11页)
(七)做好保密工作和档案工作。在保密工作方面,一是坚持党管保密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和市委保密办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鸿忠书记在《关于2020年全国窃密泄密案件情况的通报》上的批示精神,通过组织参观等形式强化教育效果。二是做好自查自评。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2021年天津市保密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2021年度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制发《关于开展2021年保密自查自评及涉密人员统计工作的通知》,对自查自评内容和工作方法进行说明,对各单位各处室开展保密随机检查。在档案工作方面,一是局党组两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档案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责任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强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围绕新档案法、档案发展十四五规划,在财政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财政干部档案意识。三是持续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完成2000年至2020年永久和30年保存的文书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顺利通过电子公文归档试点项目的验收工作。四是完成档案工作重点任务。移交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档案;将库存2000年至2010年永久和30年档案移交市档案馆;完成2020年度文书档案入库工作等。
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全力做好资金保障,不断推动财政事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市财政局党组始终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和推动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全局高度,增强政治觉悟,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切实为天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创新财政政策举措,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力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高标准筹建海河实验室。深入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完善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提升企业创新能级,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44%,位居全国第三。
(二)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强化政策资金支持。安排专项债券15亿元,推进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港口建;安排专项债券33亿元,打造"轨道上的京津冀";拨付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和机场航线补贴1.2亿元,完善天津交通网络布局。
(三)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实施耕地地力保护、农机购置、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强农惠农政策,。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启动150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农村"厕所革命"成效,全面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依效付费,助力乡村宜居宜业。启动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改革试点,推动一卡统发、一网统管。
(四)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保障,统筹资金21.7亿元支持疫苗采购、冷链运输和居民疫苗免费接种。优化"一老一小"政策,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稳步调整社保待遇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
(五)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出5方面24项改革措施。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市区两级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成功上线,并与中央财政实现对接。预算绩效管理持续深化,出台市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评细则,绩效目标编制实现"项目全覆盖"。
(六)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强化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约束,根据债务风险水平、财力状况合理设定各区举债融资上限,从严审慎分配新增债券。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把偿还债务本金作为硬任务,建立年初定任务、年中严督导、年底出评价的闭环机制,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变现力度,强力推进融资平台转型升级。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向深入
(一)强化思想引领。一是局党组带头强化思想引领,今年以来先后召开55次局党组会议,列入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财政部门各级党组织树立导向,引导广大财政干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中心工作。二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采取多种形式安排各类学习22次,坚持把深入学习党史作为主线,学好用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著作。创新学习方式,把学习搬入实践课堂,深入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基地,围绕"种业发展"开展现场学习调研。三是加强"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推广应用,截至目前,注册492人,活跃442人,活跃度达90%以上,在同级组织中排名第五。四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全年为党员干部购买发放《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等19种学习辅导材料。五是采取多项举措抓实机关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通过每月制定党员理论学习计划、每周印发《党建工作提示》指导党员干部开展日常理论学习;通过定期编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手册、适时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知识测试,督促检验党员干部学习成效。六是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利用展板、电子屏、内网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宣传报道全会精神,在财政部门内迅速掀起学习热潮。七是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5次局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接受市委常规巡视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印发《中共天津市财政局党组2021年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报告》。八是全力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定完善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举措和机制,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开展专题学习培训和辅导讲座,将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纳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二)做好正面宣传。一是全力抓好宣传思想工作。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精神内涵,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将其作为指导财政部门做好新闻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遵循,全年召开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6次,并将全年宣传工作情况专题向市委报告,将宣传工作专题列入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新闻宣传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水平,严格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认真落实新闻发布审核机制,健全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确定一位副局级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加强与市委宣传部、中央媒体和本市媒体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媒体做好新闻采访工作。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在内网开辟"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2个专栏,更新学习资料,展示特色活动。每月精心挑选特色活动,整理编印《党史学习教育月刊》。定期制作宣传展板、更新电子屏内容、充实"天津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载体。编发党史学习教育简报36期,报道信息动态300余篇。积极向市委党史教育办、中国财经报、学习强国等投稿。截止目前,已有105篇被上级部门及媒体采用。四是积极主动讲好财政故事。聚焦助推高质量发展、民生保障、"六稳""六保"、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坚持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宣传报导就跟进到哪里,广泛宣传财政工作典型经验做法、财政政策和创新举措,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财政工作成效和工作动态。截至11月底,我局在中国财经报、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刊(播)发新闻稿件79篇(条),社会各方面反响良好。五是做好党报党刊订阅工作,2021年度订阅了包含《人民日报》、《天津日报》、《求是》等重点党报党刊在内的共计21种党报党刊,2022年度订阅工作已经完成,共订阅22种。六是加强财政部门阵地建设。做优做强"财政大讲堂",全年共开展8期。加强对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的管理和建设,及时推送工作动态。积极回复网民关切,截至目前,政民零距离网民留言答复率和满意率持续保持两个100%。七是强化财政部门舆情管理。进一步完善我局舆情研判处置工作机制,做好日常巡查监看,健全网络舆情处置流程。制定应急预案,安排专人值守,明确处置流程,确保重要时间节点网络舆情安全。八是持续开展网络空间清朗专项行动。及时报送舆情线索,得到市委网信办肯定和表扬。加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统计分析,撰写《舆情月报》7期,《舆情专报》1期。
(三)开展丰富多彩庆祝建党百年系列活动。一是组织全体干部收听收看中央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督促各级党组织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党员干部讲体会,谈感想,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二是举行财政系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彰大会暨"红心齐向党奋进新时代"歌咏展演。财政系统40余个单位和部门的党员干部以歌唱、舞蹈、朗诵等形式为党的百年华诞送上祝福。三是颁发"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分发纪念章工作台账,妥善做好领取、保管、分发工作。四是举办"讲述党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财政青年党史故事讲诵会。以讲述党史故事、分享学习感悟等方式,从党的历史中选取富有感染力的党史故事进行讲述。五是举办"初心、使命、奋进"暨"红色印记"党史主题征文活动和"颂党恩绘津城展风采"干部职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书画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有三幅作品分获市总工会比赛二、三等奖。
(四)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市财政局党组及时制定《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以及《关于在财政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安排》,教育引导财政部门广大党员干部知史爱党、知史爱国。一是精编辅导资料。整理编印《讲述天津财政故事》辅导资料,组织开展"品读党史中的天津财政故事"特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财政干部在为党工作中继承优良传统。二是突出鲜明主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品读百年党史"主题研讨活动,组织财政干部结合岗位职责谈启示、谈感悟。召开纪念建军94周年暨退役军人座谈会,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分享心得感悟、队列风采展示等活动。三是抓实"一老一小"。组织离退休党员干部开展书画创作、红歌传唱、"重走长征路"等红色底蕴浓厚的文化活动。成立青年党史宣讲小分队,开展讲述党史故事活动。选派干部参加全市"时代新人说"主题演讲比赛,1名选手荣获全市二等奖,并参加全市展演。积极参加党史知识竞赛,1名选手荣获全市一等奖,3名选手荣获市级机关团体赛三等奖,市财政局荣获"优秀组织奖"。四是紧盯办事成效。印发《天津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制定办实事清单和群众诉求清单,形成63项重点实践任务,收集190项群众诉求,明确责任部门、具体举措、进度安排、成果目标,并动态更新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已完成重点实践任务47项,已解决群众诉求177项。
(五)扎实推动精神文明创建。一是积极统筹谋划。完善"党建+文明创建"机制,调整充实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创建工作要点,统筹谋划,丰富手段,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宣传、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积极推动创建工作。二是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和践行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精神谱系。充分运用局内网、"两微一端"、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积极倡导文明风尚。持续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问题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督查小分队,开展日常检查。在清明节期间,发出文明祭扫倡议书,倡导网上祭扫等文明方式。加强单位内部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设备和用品等的利用效益。四是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天津市财政局政策宣讲咨询志愿服务队,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开展形式丰富的学雷锋志愿活动,协助驻在社区开展疫苗接种工作。五是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按照组织安排,赴青海、西藏开展结对认亲工作,签订支部共建协议,开展"三个一"活动,给结对认亲户送去帮助、送去温暖、送去力量。各有关支部采取多种方式适时与结亲对象沟通交流,持续巩固结对认亲成果。六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开展市级机关党员服务示范窗口和党员服务示范岗创建活动。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完成2021年"天津市五一劳动奖"和"天津市工人先锋号"等各项推荐评选工作,积极培育和选树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四、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夯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提高财政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质量
(一)筑牢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开展"挂牌党建"、"豪华党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对照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内容,对局机关党支部、基层单位党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挂牌党建""豪华党建"等问题。二是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21年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清单》,各基层党组织细化工作安排,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三是严格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各项法规贯彻执行,将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抓基层党建工作、修订党组工作规则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实现清单管理100%。四是6名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建立基层联系点和党支部联系点,深入基层,了解调研情况,协调解决问题。五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先后完成5个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任期换届100%。六是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的工作要求,指导局所属34个党组织全部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七是强化党员教育阵地建设。机关、基层党组织普遍建立党员活动室,机关每个党支部都建立了党建园地。坚持党校姓党,营造市局党组党校红色氛围,充分发挥阵地作用,打造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接受党性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业务水平的主阵地。八是开展党内评先评优,评选出8个先进党组织、39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其中,1名同志获得天津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获得市级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1名同志获得市级机关工委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局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和驻局纪检监察组分别深入直属单位参加基层班子民主生活会,"两个责任"联合派出督导组进行全程督导,并根据驻局纪检监察组关于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的通报,组织开展自查、抓好整改。二是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围绕会前准备、开会标准、现场督导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质量,年内对局直属单位党支部和局机关党支部的"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党组织予以批评,督促整改。四是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纳入党务干部培训内容,采取情景模拟、互动教学等形式,提升培训效果。
(三)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一是深入贯彻《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将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纳入年初局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印发《关于规范机关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入列轮值工作的通知》,制定入列轮值计划。截至目前,已经完成入列轮值407人,完成率达到99.27%,年底前可达到100%,评价鉴定好评率达到99.26%,部分干部事迹被《天津日报》宣传报道。三是加强机关党员活动室管理,将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及财政业务工作会议统筹使用,实现"一室多用"。四是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实现100%。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进一步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级党组织都把每年第一个党员学习日作为党章学习日,在"七一"党的纪念日和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重温入党誓词,为每名党员过"政治生日"。二是规范重点工作流程。严格发展党员程序,组织预备党员集中培训,按计划接收预备党员13名,审批预备党员转正10名,上半年完成率69%,全年完成率100%。三是及时填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完整率和准确率均达到100%。四是落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各项规定,将党费工作的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分开,把支票管理和印鉴管理交由不同部门负责,公开收支结存情况,组织党费使用情况检查,使党费管理更加规范安全。五是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级党组织均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全年发布每周《工作提示》40期,派人参加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党课宣讲等活动,并通过定期通报及时提示提醒督促各级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六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学习教育及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纳入党员教育培训重要内容,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学习,确保每名党员跟进学习入脑入心。
(五)坚持党管人才。局党组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并结合工作实际,从"积极筹措资金保障人才政策落实见效"、"加强人才资金绩效管理"和"提高财政人才工作水平"等3个方面提出了落实意见,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把首关突出业绩,注重培养从严管理
(一)选齐配强领导班子。认真贯彻执行《天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报备办法》,及时向市委组织部报备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事项,今年以来先后4次履行报备程序。
(二)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强化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一是年内提拔使用2名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经过扎实历练的优秀干部,推荐局级领导干部1名、一级巡视员1名。二是全年共晋升二级巡视员6名、一级调研员4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72名,注重用好职数资源,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三是健全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及时使用的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机制,确定91名近期和中远期培养对象,为干部队伍建设储足源头活水。
(三)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政治能力训练,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培养的首课、必修课。一是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2期,局、处级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读书班2期,实现处级干部全覆盖。二是持续加大政治理论课程占比,在各类学习培训中设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相关领域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在重点班次中安排红色教育基地的现场教学和廉政课堂,强化党员干部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是组织8期"财政大讲堂",全面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四是组织25名新提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参加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实现应考尽考。五是用好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全年开展"党史学习网络专题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网络专题班"等5期课程,培训人数达2000余人次。利用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功能实现培训班次信息化管理,每期课程及时安排部署,提升干部学习质效。
(四)坚持以考核评价激励作为。一是建立以工作实绩为核心,德才素质为基础,岗位目标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采取述职述廉、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稳妥完成2020年年度考核工作。二是根据集体和个人年度工作实绩,做好绩效奖金差异化分配,对因工作表现受到的表彰荣誉、通报表扬、评比获奖或处分问责的相应调整绩效奖金,着重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三是做好事业单位奖励工作,明确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导向,全年共38人获得嘉奖奖励,在事业单位中形成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五)突出抓好"一把手"管理监督。一是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具体落实措施》,包含4大类责任清单,46项责任项目,94条落实举措。二是认真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及抽查核实,全年完成98名处级干部年度集中报告、19名领导干部重点查核和随机抽查,结合核查结果对1名干部进行函询,给予1名干部批评教育,推动提高报告制度执行质量。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处级干部分工调整报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工作纪律,明细责任分工。按规定对4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离任交接工作,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用人生态。
(六)从实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一是动态调整离津外出管理规定,加强干部提醒宣传教育,做好人员排查和疫苗接种统计,坚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二是丰富八小时以外有效监督措施,以深入了解干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为切入点,抓实抓细干部家访工作的贯彻落实,全年累计家访31人次。三是扎实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带上家乡工程队问题专项整治,持续规范校正公职人员行为。四是强化对履行出资人企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有关制度。
六、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激励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一)扎实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市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市委开展的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二是建立机构。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三是细化安排。在专项行动方案基础上,对照市委明确的治理重点,研究制定了符合财政实际的"1+6"作风建设措施。四是坚决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在财政系统开展为期1个月的"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组织"认清新形势、破解新问题、践行新理念、展现新作为"主题学习研讨、开展自查自纠,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党组织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查问题、定措施、补短板,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五是及时传达学习市委通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震慑之效。
(二)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一是汇总整理了《天津市财政局"攻坚克难、争做一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5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局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二是按照中央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印发了《天津市财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结合财政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了办实事清单,着力解决群众焦点热点问题。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天津市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和服务对象减负措施》,不断深化拓展财政部门基层减负工作。四是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援派干部人才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对在受援地区表现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同志及时提拔使用。五是搭建岗位实践锻炼平台,选派5名具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市级机关和其他相关单位重要岗位锻炼培养。六是坚持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点问题、提要求,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三)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重要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发布廉政提醒。利用内网"曝光台"栏目,及时发布中央和市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深入基层开展检查,对照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新表现开展自查自纠,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局党组书记积极落实"四个走遍"动起来有关工作要求,走访我局9个基层党组织,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解决实际问题,实现财政系统全覆盖。制定办实事清单和群众诉求清单,形成63项重点实践任务,收集139项群众诉求,每月跟进重点实践任务落实情况、群众诉求解决情况。积极承接12345便民热线,3月份以来,共转办419件群众诉求,目前已全部办结。
(五)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抓预防。结合驻局组查处的案件,及时通报,教育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为查否案件的党组织和个人出具《了结通知书》,澄清证明。按照"一人一策"制定帮扶方案,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帮扶工作。
(六)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局党组对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持续不减。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局党建处和机关纪委开展预警式监督,深入相关部门,与领导同志开展调研谈话,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对涉及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资金使用进行重点提醒,做好风险防范,注意发现"四风"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二是巩固拓展扶贫助困成果,研究制定《天津市财政局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确保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与受援地联合印发援疆、援藏、援青、协作甘肃、援甘藏区、援陕、援渝等7个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财政援助资金管理。
(七)持续为基层减负。一是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按照市委督查室统计口径,2021年发文及会议与上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并略有下降,实现有减无增。二是定期统计各处室发文数量并加以提醒,严控发文总量,定期跟踪落实情况,确保全年发文数量较去年只减不增。三是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市委关于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事项、备案事项、一事一报事项工作要求,以抓好督查专报第22期所列我局存在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规范各类督查检查考核,有效减轻基层负担。四是打造我局"特色品牌"。分别制定为基层单位减负18条措施,为各区及市级预算单位减负21条措施,切实提升减负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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