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第2/2页)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格局,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要充分发挥各科的职能作用,拓宽干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渠道。局党组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指导、督促、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局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xx中心主要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科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局党组的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意义,与各自实际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责任要求明确,确保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
(三)抓好督促检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要坚持日常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的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