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市民政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民政部专项推进会精神,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举一反三、立行立改,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局党组始终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周密部署推进。7月2日,召开全市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民政部专项推进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达娃次仁主持召开〔*〕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会议精神和自治区民政厅专项整治推进会议精神,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推进。各县(区)也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三是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定期调度、不定期督查机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深入各县(区)开展督导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督导检查〔*〕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个。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完善"的工作要求,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1.养老服务领域。聚焦养老机构安全、服务、资金以及近年新建项目运营状况等重点方面,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排查安全隐患。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等方面,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实行限期整改、闭环管理。二是规范资金管理。对近年来发放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特困供养资金、高龄津贴发放等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项审计,严肃查处虚报冒领、截留套取补贴等问题。三是加强机构监管。加大对未备案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排查整治力度,依法依规强化监管。四是推进适老化改造"回头看"。组织对近年来实施的适老化改造项目开展入户核查和数据比对,确保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2.社会救助领域。紧盯资金拨付全链条,消除资金滞留和发放延误问题,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全面排查"漏保""漏救"问题。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等问题。二是严格规范救助资金发放流程。对救助资金拨付、发放各环节进行全链条梳理,坚决纠治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等问题。三是精准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及时落实救助政策,坚决防止"漏救、错救、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四是强化数据比对核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民政、公安、人社等部门数据比对,及时发现并纠正异常数据。
3.社会组织领域。针对僵尸组织、两个覆盖不全等问题进行排查。一是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排查,重点排查长期不开展活动、不参加年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两个覆盖",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在社会组织中有效覆盖。三是深入开展学会协会乱象治理,严厉打击"红顶中介"等违规行为。四是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确保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合法合规。
4.其他重点领域。统筹推进殡葬、儿童福利、福彩公益金、慈善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在殡葬领域,持续推动减项降费优服务,加强收费管理,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开展殡仪馆"五化"建设,全面加强殡葬从业人员党风廉政建设。
(三)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整改落实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推进。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对当前所有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建立健全问题台账,设定整改限期。二是实行销号式管理。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三是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缓慢、推动不力的县(区)进行重点督办,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对典型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推动从个案整改向系统治理延伸。
(四)强化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一是完善规章制度。针对整治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及时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二是加强资金监管。深挖流程堵点,加强资金拨付预警,建立资金拨付全链条监管机制。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建立养老机构常态化监管制度,从源头防范同类问题反弹。四是健全线索移送机制。建立与巡察、信访、审计等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属地纪检监察部门。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整治氛围
一是开展专题培训。市县两级民政部门分层分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专题培训宣讲,面向基层经办人员讲清法律规定与实操要求。二是加大政策宣传。面向困难群众解读政策亮点与申请渠道,推动法律条文家喻户晓、政策落地直达末梢。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以各级民政系统典型案例为警示,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四是畅通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县(区)和基层民政干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到位。少数干部存在松劲歇脚、过关应付的思想,缺乏攻坚决战之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个别单位将整治工作等同于一般性业务检查,没有真正将其作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来抓。
(二)排查整治不够深入。个别县(区)自查自纠浮于表面,存在"走过场""做样子"的现象。部分领域问题排查不够彻底,对深层次、隐蔽性问题挖掘不够。有的单位对问题整改满足于"纸面整改",重部署轻落实、重排查轻整改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长效机制不够健全。部分领域制度建设滞后,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倾向。一些已整改的问题存在反弹风险,"当下改"与"长久立"的结合还不够紧密。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方面还存在壁垒。
(四)基层力量相对薄弱。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少、任务重,部分经办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政策把握不准。特别是乡镇(街道)民政工作力量不足,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日常监管难以做到全覆盖。信息化手段运用不够充分,数据比对、动态监测等能力有待提升。
(五)群众参与度不够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还不够,部分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知晓率不高。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还不够畅通,社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个别地方存在"应享未享"的问题,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还需进一步打通。
三、下步工作打算
2026年是集中整治的攻坚决战之年。全市民政系统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刀刃向内、集中攻坚发力,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纵深推进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治责任。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全市民政系统所有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整治工作视为民政服务提质增效、更好服务中心大局、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抓手,也是民政领域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内容。始终树立民政工作的根本宗旨是服务人民。在整治过程中,坚决杜绝表面文章和纸面整改,切实做到以"小问题"促进"大提升",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二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班子"一岗双责"、科室直接责任,细化整治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问效。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依旧缓慢、推动不力、发现迟缓和成效不明显的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并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精准靶向整治。一是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整治。在养老领域,重点关注安全、服务、资金以及近年新建项目运营状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实现隐患动态清零。重点整治养老机构食品卫生不达标、消防隐患等乱象,严纠虚报冒领补贴资金、适老化改造价高、居家服务"一包了之"等问题。攻坚解决农村养老条件差难题。二是坚决纠治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在救助领域,紧盯资金拨付全链条、消除资金滞留和发放延误问题。重点整治"应保未保"、社会救助资金未按时足额发放等问题,对"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等不正之风零容忍。全面加强困难群众排查走访,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深化社会组织领域整治。在社会组织领域,针对僵尸组织、两个覆盖不全等问题进行排查,确保登记管理合法合规。深入开展学会协会乱象治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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