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6年第二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起步之年。第二季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主责主业,深化贯通协同,将廉政建设与业务流转深度融合。现将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及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回顾
(一)紧盯责任链条,强化管党治党政治担当
1.细化清单分解,压实主体责任
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总目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格。二季度初,针对"十五五"初期集中启动的各类新增业务,重新修订印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细化为涵盖业务审批、资金调拨、人事任免等核心维度的15大类62项具体指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48份。配套建立"按月对账、季度盘点"的跟踪跟办机制,通过量化赋分对各项指标的落实进度进行综合研判,对进度滞后的3个业务处室下发了督办函,切实将抽象的管党治党责任转化为具象的业务执行标准。
2.健全会商机制,凝聚监督合力
打破信息内循环,构建党组与纪检监察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桥梁。本季度共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商会议3次,围绕行政审批流程优化、专项资金池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审计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判。建立"发现问题-移交线索-协同核查-整改反馈"的联合工作法,针对二季度梳理出的12项多发性业务偏差,组建由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构成的联合监督小组。联合监督小组下沉至基层服务窗口与项目施工一线开展实地排查,共收集并解决一线管理梗阻问题8个,有效改变了过去业务部门与监督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实现了监督力量的物理整合与化学反应。
3.严格履职评议,强化日常督导
坚持将日常监督的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中层干部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评议。依托干部年度考核体系,创新实施"廉政画像"动态评价机制,结合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结果以及日常考勤核查记录,对全系统85名科级及以上干部进行精准画像。本季度针对重点领域轮岗履新的14名干部开展了任前廉政谈话,明确红线底线;对日常考评中发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6名同志,由分管领导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并责令限期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通过点对点、面对面的高频次督导,持续释放严字当头、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二)聚焦重点领域,构建精准高效监督闭环
1.开展前置审查,规范权力运行
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决策前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二季度期间,派驻纪检组全程列席党组会议及各类业务专题会22次,对涉及"十五五"规划首批落地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大额资金调度以及重要资产处置等41项核心议题进行前置程序合法合规性审查。在某专项信息化系统采购项目立项阶段,审查组敏锐发现单一来源采购理由不充分、论证环节缺失等问题,当即提出暂缓表决的监督建议,并督促业务主导部门重新引入竞争性磋商机制。通过严把决策入口关,有效规避了暗箱操作和违规决策风险,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在阳光下运行。
2.嵌入关键环节,防范廉政风险
针对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权力寻租高风险区域,实施流程再造与嵌入式监督。全面梳理全系统6大核心业务板块的运行轨迹,重新标定廉政风险点135个,配套制定防控举措150条。特别在招投标管理环节,推行"去标识化"盲评机制和专家库异地随机抽取制度,彻底切断围标串标的利益链条。二季度,重点对辖区内已开工的7个过亿元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抽查,调阅工程量清单、资金拨付凭证及工程变更签证等核心资料400余份。发现并纠正未按合同约定节点拨付进度款、工程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等隐患问题11处,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确保权力行使不偏航、不越轨。
3.拓展数据比对,提升发现能力
依托省级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块。本季度重点推进了财务核算、项目管理、人事档案三大内部系统的底层数据贯通,初步构建起包含异常资金流向、频繁合同变更、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等12个维度的监督预警分析模型。通过调取近三年共计8万余条业务流水记录进行高频词检索与碰撞比对,系统自动触发红色预警信息24条。人工复核研判后,剔除合理操作及系统误差,锁定具有高度可查性的异常线索3件。目前,相关线索已按管辖权限移交专案组作进一步初核,实现了由传统"人盯人"向"数据盯人"的监督模式跨越。
(三)深化作风锻造,纠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
1.紧盯节点发力,严防违规收送
聚焦端午等关键法定节假日,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不放松。节前,通过政务短信平台向全体公职人员发送廉政提醒短信1500余条,并在内网首页通报曝光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联合交警、税务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内12家大型商超、高档餐饮场所及内部食堂开展明察暗访。重点筛查公车私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以及通过物流快递违规收送电子礼品卡等隐蔽性问题。累计核查疑似违规公款消费发票35张、调阅内部监控录像80余小时,对排查出的2起公车停放地点异常问题已责令当事人作出说明并完成初步核实。
2.深入基层调研,整治形式主义
将持续为基层减负作为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及过度留痕问题开展专项清理行动。二季度,全面清查并关停了系统内使用频率低、功能重叠、强制要求打卡签到的僵尸类政务APP和微信工作群22个。精简考核评价体系,叫停了3项单纯以台账资料厚度评判工作成效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同时,推行"多表合一"和数据自动抓取机制,使基层上报的各类报表种类减少35%,数据重复填报率下降50%。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践行"一线工作法",累计下沉基层网点和项目施工现场开展走访调研30余人次,现场解决物资调配迟缓、审批流转不畅等实际问题14个,让基层干部腾出更多精力抓落实。
3.畅通反映渠道,回应群众关切
构建"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综合诉求受理体系。升级改造官网举报专栏,优化微信公众号一键扫码投诉功能,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全天候、无障碍直达监督部门。建立快速响应与首问负责制,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办事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作风投诉,承诺在24小时内启动初步核实,7个工作日内反馈阶段性处理结果。二季度共接收各类咨询与反映件89件,其中涉及作风效能类的有效投诉单12件。纪检监察部门对这12件投诉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办结,目前已全部核查处理完毕,群众回访满意率达到100%,以实际行动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政务公信力。
(四)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拓宽案源线索,提升处置质效
建立健全线索统一归口管理、集中排查研判机制。拓宽线索收集广度,加强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巡察监督的横向贯通,本季度共接转和起底各类问题线索19件。严格落实排查处置标准,召开专题线索排查会议4次,对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及社会影响面进行集体评估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处置方式,对19件线索实施分类精准处置。其中,转立案审查调查2件,予以谈话函询5件,直接了结12件。在核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案安全制度,对谈话场所的硬件监控设备进行全面维保升级,确保全程录音录像无死角,实现审查调查工作"零事故"。
2.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
准确把握政策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专项审计及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轻微违纪苗头或作风瑕疵,及时果断"亮剑"。二季度,全系统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责令检查18人次,占比高达85.7%;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1人次。这一数据结构充分表明,我局在严明纪律底线的同时,切实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止了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3.坚持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
将查办案件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紧密结合,扎实做好审查调查的"后半篇文章"。针对二季度查处的一起物资采购领域违规干预招投标典型案件,第一时间向案发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责令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度剖析案件暴露出的审批权限过于集中、供应商库管理混乱等根源性问题。督促并指导该部门在一个月内出台了《关于规范大宗物资采购程序的补充规定》及《第三方供应商动态评估淘汰管理办法》,从制度设计层面切断了利益输送渠道。同时,将该案编印成《警示录》在全系统内部印发,组织开展分层分级的警示通报会,用身边事敲打身边人,实现了"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能。
二、当前面临的主要薄弱环节
尽管我们在二季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中推进了一系列实质性举措,但对照"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实际运行中仍暴露出一些亟待修复的体制机制短板。
(一)压力传导机制存在层级递减
在主体责任的落实链条上,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衰减现象。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在履行"一岗双责"时,习惯于当"二传手",将上级的纪律要求仅停留在开会传达与文件转发层面,未能结合本单位的具体业务场景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控举措。在对一线业务骨干的日常管理中,往往重业务指标考核、轻廉政风险评估,存在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导致红脸出汗的谈话机制流于形式,末端责任压实不够彻底。
(二)数字监督系统存在数据壁垒
尽管大数据监督平台已初步搭建并投入运行,但系统深度的整合联通仍显不足。当前,部分垂直管理业务系统的底层数据尚未实现向纪检监察模块的实时开放,导致预警分析模型只能依赖周期性的批量数据导入,存在明显的时间滞后性。此外,横向协同方面,与税务、公安、市场监管等外部行政执法部门的数据共享接口尚未完全打通,在排查隐蔽利益输送、复杂关联交易等深层次违纪线索时,仍面临取证周期长、数据颗粒度不够的客观瓶颈。
(三)风险防控网络存在盲区漏点
随着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化和简政放权工作的推进,一些新型业务形态及交叉管理领域的廉政风险尚未被有效覆盖。例如,在第三方服务外包评估、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等新兴业务环节,原有的制度规范未能及时修订跟进,自由裁量权缺乏硬性标尺。部分关键岗位的权力运行轨迹尚未完全实现电子化留痕,线下流转与线上审批脱节的现象依然存在,给事后追溯和监督审计留下了灰度空间,防控网的严密性和前瞻性有待进一步升级。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计划
面对上述短板,第三季度我们将严格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决策部署,围绕"十五五"规划落地核心任务,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长效机制建设。
(一)对标全会精神,纵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1.优化权力配置,健全决策程序
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改革的战略意图,着力破解制约廉洁履职的底层制度障碍。三季度,我们将启动系统内行政职权清单的第二轮全面梳理。针对权力过于集中的关键处室,实施职权拆分解构,严格落实业务审批、资金监管、绩效评估"三权分立"的内部制衡架构。全面修订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引入外部专家独立评审与法务部门前置审查机制,强制要求在党组会研究资金分配、重大资产处置议题时,必须附带风险评估报告及合规审查意见,从根本上压缩人情干预和暗箱操作的制度空间。
2.完善派驻协同,强化探头作用
结合全会提出的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进一步理顺派驻监督与党组同级监督的协作机制。建立常态化的双向通报机制,业务部门在出台重要改革方案、重大业务政策前,必须主动征求派驻纪检组的意见;派驻纪检组在查办案件、日常督查中发现的系统性业务漏洞,需定期以督办函形式向党组反馈。探索实施"室组地"联合办案与交叉监督模式,整合内审法务人员与专职纪检干部资源,针对重点下属单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驻点巡察,切实将监督探头擦亮、擦清,发挥其在基层治理中的近距离显微镜作用。
3.严格问责惩戒,倒逼责任落实
坚决摒弃"重部署轻落后"的管理惯性,构建真追责、敢问责的硬性惩戒闭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明确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系统性腐败案件、顶风违纪问题频发或整改形式主义严重等8类失职失责情形,一律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干部的管理责任。同时,将廉政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实施刚性绑定,对在年度廉政测评中排名末位或因管党治党不力受到问责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以强有力的问责机制倒逼各级负责人知责于心、履责于行。
(二)聚焦规划落地,实施重大项目全链监督
1.建立跟进机制,实施伴随监督
"十五五"规划的首批重大基础设施与民生改善项目是廉政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我们将打破事后监管的传统路径,推行"项目建设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的伴随式监督模式。联合发改、财政等部门,为辖区内15个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设立"专职廉政监督员"。从项目立项初审、可研报告论证、环评审批到开工许可,实施全环节跟进。重点防范在项目审批环节的违规插手干预、擅自压缩审批时限以及违法违规核发施工证件等行为,确保规划落地起步阶段的各项审批行为合法依规、公平公正。
2.突出资金管控,确保专款专用
针对"十五五"期间大规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