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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理论文章汇编-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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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破除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4

2.推动共同富裕需把握五个关键词-----9

3.高举人权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13

4.如何推动外贸保稳提质-----20

5.把握加强党性修养的逻辑-----23

6.科学把握"十个明确"的重大意义和实践伟力-----29

7.充分发挥保障民生对稳住经济的重要作用-----38

8.《摆脱贫困》的思想内涵及时代价值-----42

9.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46

10.不断增强党的社会号召力-----52

11.最紧要的是守住内心-----58

12.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65

13.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73

14.全面把握"历史自信"的构成与意义-----81

15.在新的起点上深入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89

16改进和完善新时代党员理论教育-----97

破除对共同富裕的认识误区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澄清各种模糊认识,防止急于求成和畏难情绪,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良好舆论环境"。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既要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又要防止两极分化,切实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推进共同富裕,必须澄清模糊的思想认识,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才能凝聚起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合力,并付诸卓有成效的行动。

一、消除基本内涵上的片面认识

"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首先要破除认识误区,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其深刻内涵,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共同富裕是全民富裕,不是少数人富裕。全民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覆盖面而言的,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从实际出发,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人民生活水平总体上不断提高。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要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表现在收入水平提升和收入差距缩小上,也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

共同富裕是全面富裕,不仅仅是物质富裕。全面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内容而言的,包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以物质富裕来概括共同富裕,在理论上是片面的。促进共同富裕,既要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又要提供良好的精神环境。邓小平同志强调,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正确处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关系,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全过程、渗透社会生活各方面。共同富裕是物质富裕和精神富裕的统一,需要齐抓共建、相互促进、同向发展。

共同富裕是共建富裕,不是自然而然实现的。共建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实现方式而言的。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共建的过程就是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都有成就感的生动局面。共同富裕不是"养懒人",不能"等靠要","躺平"只会离共同富裕越来越远。惟有奋斗和辛勤劳动,不断积累社会财富并创造有利条件,才能实现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是渐进富裕,不是同步同等富裕。渐进富裕,是就共同富裕的推进进程而言的。要看到,各地在推进共同富裕的进程上会有差异,不可能完全同步;不同人群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时间上也会有先有后,不可能齐头并进。这就需要立足国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动共同富裕,既不要裹足不前、该做的工作也不尽力,也不要吊高胃口、好高骛远,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实打实地一件事一件事办好,提高实效性。

二、澄清实现路径上的模糊认识

在新发展阶段,面对新形势新矛盾,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澄清模糊认识,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实现共同富裕,做大做好"蛋糕"是切好分好"蛋糕"的现实基础。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现共同富裕目标,首先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我国仍是发展中国家,发展仍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只有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在持续不断做大"蛋糕"的基础上分好"蛋糕",厚植共同富裕基础,才能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实现共同富裕,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既要强调国有企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也要强调民营企业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推动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民营经济只能壮大、不能弱化,不仅不能"离场",而且要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实现共同富裕,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促进共同富裕,需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形分配结构。首先,初次分配是基础,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从总体来看,初次分配就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给每一个奋斗者以公平的机会。其次,再分配是关键,要加大税收、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以此缩小收入差距。最后,要发挥好第三次分配作用,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但不能搞道德绑架式"逼捐"。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不是劫富济贫,而是要借助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人们自愿捐助回馈社会。

实现共同富裕是"持久战"。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经历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共同富裕同样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不能把长期目标短期化、系统目标碎片化。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依然明显,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不是"突击战",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一步一步、久久为功,不断增进人民福祉,朝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在实践探索中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从而更好绘就亿万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图景。

推动共同富裕需把握五个关键词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遵循。当前,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面临许多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需正确认识和把握促进共同富裕的原则、路径,在实际工作中需把握以下五个关键词。

第一个关键词是"发展"。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需要看到,发展是富裕的前提,高质量发展夯实共同富裕根基。我们强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锚定这些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绝不能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社会、文化、生态等各领域都要体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这样才能为推动共同富裕提供持久动力,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

第二个关键词是"共同"。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样,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要从全局上来看。对此,应正确认识和处理"共同"与"富裕"的关系。"共同"的范畴是指全域推进、全程推进,是目标更是实践过程;"共同"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中的每一个人,也体现为不同区域之间、不同城市之间以及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共同"。"富裕"的内容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对此,需根据各地区发展基础和实际,扬长避短,统筹需要和可能,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不要好高骛远,吊高胃口,作兑现不了的承诺,调整部署落实好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和具体方案。

第三个关键词是"差别"。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我们说的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让所有人都同样富裕,客观上是不可能的,这实际上涉及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只讲效率不要公平,不符合共同富裕的原则,也背离社会主义的初衷;只求公平不要效率,搞平均主义也是不可取的。一方面,要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增强致富本领和技能。特别是要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的公共政策体系,把"蛋糕"分好,形成人人享有的合理分配格局,防止两极分化、消除分配不公,在依法保护合法收入的同时,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

第四个关键词是"渐进"。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看到,我国发展水平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由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由中等收入国家跃升为高收入国家是一个渐进过程,需在动态发展中不断推进。一是不同群体循序渐进。共同富裕不是指所有人同时富裕,不同人群实现富裕的程度有高有低,同一人群实现富裕的时间也有先有后。我们需要重点鼓励辛勤劳动、合法经营、敢于创业的人群带头致富,鼓励支持示范区先行先试。二是不同内容循序渐进。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人民群众在追求美好生活的过程中,必然会形成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渐进富裕。三是不同地区循序渐进。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各地区齐头并进,各地区需要依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各自要素禀赋,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

第五个关键词是"共享"。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我们决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穷者愈穷富者愈富现象的出现,决不能在富的人和穷的人之间出现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共享发展注重的是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具体来看,共享发展是人人享有、各得其所,不是少数人共享、一部分人共享;共享是全面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内容而言的,要做到人人共享各方面建设成果;共享是共建共享,这是就共享的实现途径而言的,共建才能共享,共建的过程也是共享的过程;共享是渐进共享,这是就共享发展的推进进程而言的,必将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从不均衡到均衡的过程。共享理念实质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

高举人权旗帜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发展人权事业,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尊重和保障人权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理论观点,指导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巨大成就,人权理论研究取得丰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深刻阐明了中国为什么要发展人权、如何发展人权以及如何开展国际人权合作与国际人权斗争等问题,指明了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方向。

一、中国共产党是人权的捍卫者和促进者

人权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人权思想诞生于启蒙时代,是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思想武器,对于推翻封建专制制度和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发挥过积极作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肯定资产阶级人权理论进步意义的同时,尖锐批判资产阶级人权观的抽象性、片面性和虚伪性,认为资产阶级"人权本身就是特权"。在资本主义社会,人权只是漂亮的口号和言辞,只能由一小部分人享有。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消除阻碍人权实现的政治经济条件,推动全体人民真实、平等地享有实质人权。

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为中国人民享有充分人权而努力奋斗。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提出一系列争取人权的纲领和主张,保障工人、农民和妇女权利。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党在各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制定和实施了包含诸多人权保障条款的施政纲领。高举民主和人权旗帜,党团结带领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新中国成立后,党团结带领人民推翻封建等级制度,实现广泛的平等;进行土地改革,铲除封建统治的基础;实行妇女解放,维护了妇女人权。改革开放以来,党自觉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执政和自身建设之中。党的十五大提出"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六大重申"尊重和保障人权",党的十七大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写入大会报告,并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同时,建设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4年宪法修正案写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以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推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事实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人权的最大捍卫者和促进者,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权事业快速发展的根本保证。

二、走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必须根据各自国情和本国人民愿望来决定","不论发展到什么阶段,我们的人权事业都要按照我国国情和人民要求来发展"。人权发展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放之四海皆准的评判标准,中国共产党从现实国情和人民要求出发推动人权事业发展,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人权的普遍性主要体现在联合国的人权文件和联合国通过的国际人权公约中。中国承认人权的普遍性原则,承认联合国人权文书确定的基本人权规范,尊重《世界人权宣言》和其他国际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保障义务。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历史地、辩证地、发展地看待人权问题,认为在中国实现人权理想、实现普遍人权,只能从具体国情出发,只能采取符合中国实际的具体形式。党充分考虑中国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文化传统,主动适应人民发展要求,致力于有计划、有步骤和分阶段地发展人权事业。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中国始终遵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精神,坚持把人权普遍性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走出了一条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为中国人权进步和国际人权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人民性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最显著的特征,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人权发展的核心理念。中国要实现的人权,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幸福生活;不是一部分人或少数人享有的特权,而是广大人民群众享有的普惠性人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国人权状况好不好,关键看本国人民利益是否得到维护,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增强,这是检验一国人权状况的最重要标准。"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党和政府发展人权事业,加强人权保障,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经过长期不懈奋斗,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较短时间内使全体人民人权保障水平得到整体性大幅度提升,中国人民生活日益改善、幸福感日益增强。

把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生存权是指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存条件获得基本保障的权利。发展权是个人、民族和国家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生存权、发展权是其他人权的前提,只有在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谈其他事情。中国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最优先的任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破除一切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人民群众生存权和发展权得到有力保障,为协调增进各项人权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促进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政治权利全面协调发展。人权涉及范围广泛,各类人权相互依存,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公民、政治权利是人权体系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的同时,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14亿多中国人民在人权保障上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中国的人权状况处于历史的最好时期。

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当前,中国已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涵盖人权保障各层面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完备。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不断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和基本政治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得到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三、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观,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发展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促进和保护人权是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各主权国家应当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就人权问题进行平等对话和合作,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国际人权事务应由各国共同商量,全球人权治理体系要由各国共同建设,人权发展成果要由各国人民共同分享。

深度参与国际人权合作。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活动,努力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人权治理体系,为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参加了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在内的国际人权文书,在国内立法等方面注重与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相衔接,按照国际人权文书规定提交履约报告并接受审议。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深入参与有关人权机制工作。自1982年起,中国一直是人权委员会成员国。中国五次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接受了三轮国别人权审查。多名中国专家出任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和形势工作组成员,担任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等多个多边人权机构或专门委员会的委员。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专门机制的改革,在促成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设立的磋商和表决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提供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方案。中国主动参与创设国际人权规则与机制,参加《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重要人权文件制定工作组会议,提出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的理念和主张,引领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2017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的关于"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粮食权"两个决议,明确表示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首次载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标志着这一理念成为国际人权话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6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决议,"发展促进人权"理念被引入国际人权体系。2021年3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中国提交的"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决议,呼吁各国在人权领域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加强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促进合作共赢,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斗争。中国一贯主张人权本质上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保护人权,首先应由各国通过国内立法来实现,国家主权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基础,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强烈反对西方国家利用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的做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有人权,不能以别的国家的标准来衡量,更不能搞双重标准,甚至把人权当作干涉别国内政的政治工具。"中国坚决反对美西方对中国的抹黑污蔑和不实攻击,积极开展多边外交,揭露和反驳美西方制造的所谓"中国人权"谎言,挫败反华人权提案,通过反映中国立场的人权决议,赢得广大发展中国家支持。中国政府通过发表人权白皮书等形式,向世界各国介绍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基本立场和最新进展,增进世界各国对中国人权发展的理解,不断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贡献。

如何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外贸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于稳经济、促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4月底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系统全面地部署13项举措,力促外贸保稳提质。世纪疫情冲击下,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外贸发展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复杂,对此要充分认识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性,坚持科学判断,精准施策,通过保通畅、促创新、建市场、抓落实,坚定不移推动外贸保稳提质。

坚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外贸是衡量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指标。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既体现在"质"与"量"上,要实现外贸规模更大、质量与效益水平更高,又体现在政策上,推动外贸政策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既要保障进出口规模的基本稳定,又要着力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还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实现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坚持推动外贸保稳提质,是我国外贸发展的现实需要。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实现稳步增长,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当前,外贸发展仍面临一些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保稳提质还面临不少压力。从国内看,今年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出口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以及物流运输畅通带来较大影响。从国际上看,各国疫情反复、地缘冲突不断、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国际供应链产业链受阻、海运物流成本上升等因素都对我国进出口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国内外风险挑战增多,保持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任务依然艰巨。在此背景下,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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