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伟:在全市镇、街道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2/2页)
三、加强指导、创造条件,全力为基层人大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从法律规定来看,市、镇人大是法律上的监督关系,这种关系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撤销镇人大不恰当的决议、决定来体现。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规定,办理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办理的事项,是主席团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市、镇人大之间还有工作上的指导关系和业务上的联系关系,从具体工作实践来看,市人大常委会就有关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上下联动推进,这既有利于增强人大工作的声势和动力,也有利于基层人大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和指导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努力为基层人大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培训指导。通过法律讲座、业务辅导、工作座谈、外出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基层人大干部的岗位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领导挂钩联系镇、街人大制度,定期赴挂钩联系点听取情况汇报,指导推动相关面上工作。
二是优化考评方式。由注重结果考核逐步转向注重过程考评,加大平时考核力度,力求考核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引导基层人大把工作做在平时、功夫下在日常。各镇、街人大要主动邀请挂钩联系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委室参加本地人大组织开展的监督工作、代表活动等,定期汇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便于市人大常委会及时跟进了解。对街道人大工作,常委会将适时听取述职报告。
三是强化履职保障。要做好"后援团",对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必须的人员、硬件和经费,积极争取市委和各地党委支持,及时予以保障到位。要当好"坚强后盾",对基层人大依法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旗帜鲜明地予以弘扬和支持,为大家撑腰打气、加油助威,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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