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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综合医改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合集11篇(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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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配合海南农垦改革,农垦医疗卫生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建设进展顺利,率先实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全覆盖、医疗责任险全覆盖,成立医疗纠纷法庭和医患关系研究会。

甘肃省庆阳市人民政府市长朱涛

近年来,甘肃省庆阳市以全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把医保体制改革作为医改的突破口,积极探索全民健康保障服务的新路径。

一、创新管理体制,突出"三医联动",全面整合服务职能

一是整合机构,搭建联动平台。今年4月,以原市城乡医保经办人员为基础,组建了市政府直属的健康保障局,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工作平台。

二是整合职能,夯实联动基础。将分散在人社、卫计、发改、财政、民政等部门的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制定调整和集中采购配送结算、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监管、医保基金支出管理、大病医疗救助等多项职能,一次性划转整合。

三是整合规范,明晰联动流程。以医保基金的管理作为"三医联动"的基础,把药品采购结算与医保基金支付挂钩,将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与医保综合管理统筹进行,努力解决制度衔接和经办程序繁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

二、健全运行机制,强化统筹管理,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基本医保统筹协调机制。按照政策一体化、服务一站式的思路,健康保障局有机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职能,全力推动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实现"六统一"管理;全面简化优化报销程序,实行一个窗口办结,使城乡居民享受公平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是建立定点机构协议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健康保障局围绕人员资质、管理制度、设备配备、医疗行为等方面,制定评价标准,签订年度服务管理协议;实行严格定期考核,对不合格的采取警告、扣款、取消定点资格等惩处措施,推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是建立药品耗材供应保障机制。完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和使用监管制度,落实药品分类采购、高值耗材阳光采购,对价格高、疗效不确切的临床用药重点监控,挤压价格水分。在2012年全面实现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础上,从今年7月1日起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较2012年下降了7%。

四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机制。按照总量控制、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对全市3148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了有序调整,降低大型设备检查及化验费用,提升体现技术劳动价值的收费标准。科学确定公立医院费用增长控制指标,严格实行医疗机构和医生"八八排队"评估监测制度,医疗费用增幅较2012年下降12%,百元医疗收入中卫生材料费下降到16.5元。

三、用好基金杠杆,推进分级诊疗,全面增强服务能力

一是推行基于不同病种的分级诊疗。通过开展医联体试点改革、市县乡一体化管理、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等多项措施,基本实现"技术、基金、患者"三下沉。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分级诊疗病种,明确市级、县级和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诊治的病种,符合诊断标准的医保患者,原则上首先在参保地相应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实行逐级转诊,越级诊疗大幅降低报销比例,引导形成合理的就医秩序。

二是推行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以单病种付费为主的复合支付方式覆盖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单病种已达到450种,探索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三是推行医疗保险的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医保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基金由健康保障局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独立核算,防范运行风险,提高使用效率。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率98.7%,实际补偿比65.7%。

陕西省延安市市委常委、副市长孙矿玲

近年来,我们大力推进深化医改,通过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负担。

一、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紧密型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

以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为核心,统筹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2013年12月组建了延安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有延安大学附属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和洛川、延长、志丹、宜川4家县医院,实行人、财、物和业务一体化管理。制定了医疗集团章程和发展规划,建立理事会、总医院两级管理体制,总医院设在延安大学附属医院。理事会主要对总医院进行年度考核,并对集团成员资产、服务和价格进行监管。通过组建延安医疗集团,探索建立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使集团内县级分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实现"预防在基层、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二、实行管办分离,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按照"政府监管、管办分离、自主办院"和"放权、让利、支持"的原则,总医院自主管理和运营各分院,决定分院内部机构设置,管理分院人财物和业务工作。由总医院商县政府聘任分院行政领导,组建分院领导班子,由分院聘任科室负责人、医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赋予总医院、分院充分的自主办院权和经营管理权,有效盘活基层医疗资源。一是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与2013年集团组建前相比,2016年4家县级分院总门诊人次增长15.8%,出院人次增长20.04%,出院手术例数增长12.24%。二是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成效显现。帮助分院建成市级重点专科13个,开展新技术新业务76项,指导手术500余例,培训业务骨干650余人次。与2013年相比,2016年各分院县域外转诊率平均下降25%。三是就医秩序日趋合理。大医院患者回流,市域内三级医院就诊压力缓解。与2015年相比,2016年总医院门诊人次下降10.28%、手术量下降3.14%,分院门诊人次平均增长8.09%、手术量平均增长6.79%。

三、强化运行保障,推动医疗集团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财政保障机制。保持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保障分院基本建设、人员工资、运行经费和政策性亏损,支持分院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医学科研工作。政府对分院历史债务审核认定并逐年消化。集团组建以来,市财政安排集团专项资金4300余万元。定期对分院经营收益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发展激励机制。总医院可从分院业务收入增长部分中筹措集团发展基金,统筹用于集团和总医院及分院的发展建设。总医院和分院在医疗信息网络、业务指导中心、优势学科专科、人才技术设备等方面实行共建共享,搭建了总医院与分院医疗卫生综合信息平台,集团内医院远程影像会诊、教学、培训系统建成运营。三是建立人才培养流动机制。依托总医院和延安大学医学院,建立全市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和集团人才培养培训中心。实行分院领导和下派专家公开选拔,对下派人员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总医院向分院常年派驻专家,分院常年选派业务骨干到总医院进修培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经过努力,4家县级分院成为市级医疗服务区域副中心,对县域重点镇卫生院实行一体化管理。在延安医疗集团带动下,正在组建以延安市人民医院为龙头的第二医疗集团,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卢彦

2017年4月8日北京市实施医药分开综合改革以来,总体平稳有序,符合预期,反响良好。基层诊疗量、技术劳务收入、可分配收入、医保保障和医疗救助力度出现了"五上升"局面;药费和药占比、二三级医院诊疗量、大型设备检查费、医保患者负担则出现了"五下降"趋势。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近日调查显示,91.7%的患者支持改革,82.2%的患者认为医改有利于分级诊疗,83.8%的患者对医疗收费持肯定态度,90%以上的患者满意就医状况。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健全高效运管体制。成立了北京医药分开改革协调小组,李斌、蔡奇同志担任双组长,有关部委、军队武警和北京市共同组成,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有关部委和军队武警及各区委区政府积极推进改革,广泛动员群众,立体深入宣传,形成巨大合力。

二是坚持三医联动,强化部门协同。围绕医疗、医药、医保,统筹制定了近30个改革文件,包括取消医疗机构药品加成;取消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实施药品阳光采购,挤压药品价格的虚高空间;按有升有降和发展短板原则,规范调整435项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使价格反映成本等,还包括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改善医疗服务、加强综合监管、改革医保支付方式等综合改革措施。

三是系统整体谋划,同城同步推进。坚持属地原则,按照统一部署同步启动改革。除市区所属公立医院外,还包括社区卫生机构、军队武警、国企以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所属所管医院,政府购买服务和城乡基本医保定点的非公医疗机构采取协议方式自愿参与改革,改革规模达到3700多所。

四是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救助力度。将医事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生育保险报销范围,针对长期住院的精神病人实施按床日付费,规定支付上限,减轻个人负担。将社会救助对象的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50%。城乡医保患者个人负担总体下降,社会救助对象门诊、住院和重大疾病救助人均负担减少30%左右,社会保障制度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五是加强科学监管,践行精细管理。加强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精心设计监测评价指标,全面及时掌握改革态势。加强对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价格与收费、医院管理、费用报销等监管力度,巡查医疗机构近6000所次,确保政策落实不走样。

六是改革改善结合,提升服务体验。从群众预约挂号开始,到知名专家团队服务,优化诊疗程序,改善服务设施,再到推送诊疗结果信息,加强营养配餐等都进行了设计和安排。全市16个区社区卫生机构实行了"先诊疗后结算"的服务新方式;减免了850万60岁以上本市老年人医事服务费个人负担部分;打通高血压等四类慢性病患者在一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就诊的用药目录,使300万人受益,减少了患者往返医疗机构的次数。

七是改革成效显现,费用稳中有降。分级诊疗建设成效显现,与去年同期相比,三级、二级医院门急诊量分别减少12.5%和5%,一级医院及基层机构增加11.5%。门急诊副主任、主任医师号就诊减少9.9%和22.8%,看专家难问题有所缓解。医疗机构总费用上涨仅2.2%,门急诊次均药费和住院例均药费下降。医疗机构收入结构得以优化,二三级医院药占比由去年同期的42%下降到34%,技术劳务收入占比增加,可分配收入增多,且趋势良好。通过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中医、儿科、妇产、护理、传染等部分短板专业得到发展支撑。

广东省深圳市卫生计生委主任罗乐宣

近年来,深圳在深化医改中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核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多元化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支撑保障,推动监管重心转向全行业管理。

一、健全政府、社会、行业"三个主体"监管体系,强化综合监管

一是强化政府监管。推进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将卫生行政部门从对公立医院微观事务管理中脱离出来,突出行业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制定等全行业监管职能。推进公立医院政事分开,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代表市政府履行办医职能,协调政府各部门落实财政投入等政策,实施绩效考核,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

二是强化行业自律。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累计取消转移下放医疗卫生行政职能事项34项。鼓励行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以立法形式明确医师协会承担执业注册、医师考核等职能。市医师协会、医院协会引进保险经纪公司,推动医师执业保险、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院综合评价,以更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三是强化社会监督。全方位公开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医疗质量评估、服务满意度、卫生监督执法结果等信息,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建立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创新标准化、信息化、常态化"三化"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打造行业监管"深圳标准"。以标准引领行业规范发展,率先制定中医馆、远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设置标准;编制13项中医药标准,其中7项获得ISO标准立项,3项成为国家标准。出台医疗卫生质量评价、家庭病床和家庭医生服务等规范标准。制定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化标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构建信息化监管网络。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收付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推进医疗、医保、医药等信息编码规则对接,实现对医疗行业服务规范、质量管理、费用控制的精准监管。建立基本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对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医疗行为的全流程智能监控。建立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平台和"五权"(决策、人事、财务、采购、设备)监管系统,实现对公立医院的实时监控和常态化考核。

三是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卫生、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强化注册登记、执业许可、日常运营等动态监管。实施医疗机构、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和"黑名单"制度,依托卫生综合监管系统,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在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等领域推行量化分级监督,防范管控行业关键风险点。

三、加强立法、制度、执法三大保障,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突出立法先行。出台地方综合医疗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对执业管理、纠纷处理、医疗监管等作出明确规定。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先后制定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控制吸烟条例、心理卫生条例等法规,以法治固化医改成果。

二是突出制度约束。严格落实处方点评、阳光用药信息登记报告等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定期通报机制,推行"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医保基金管理方式改革,引导医院主动规范诊疗、控制费用。开展药品集团采购改革,1046种常用药品采购价格综合降幅超过22.57%,预计一年可降低药品采购费用15.37亿元。

三是突出执法支撑。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强化"网格化"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印发管理办法,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张南芬

2012年以来,宁波市把耗材采购机制改革作为减轻病人经济负担、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突破口,从规则创新入手,探索推进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使患者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是创新实施"三步评审法",以保证耗材质量、降低耗材虚高价格为目标,将采购过程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资质评审。对供应商资质设立若干审核要素,赋予相应的分值,由计算机对供应商资质要素进行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认入围名单,避免供应商入围环节的人为因素干扰。

第二步:品牌遴选。由监督部门当日随机抽选25名专家,独立对资质入围品牌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遴选价格谈判的入围品牌。这种做法充分考虑了临床实际需求,充分尊重临床医生的意见,提高医务人员在采购中的参与度。

第三步:价格谈判。由价格谈判专家按同质低价、降价幅度、价格谈判结果满意度进行现场议价。议价采用"多轮报价、逐轮淘汰、现场公布"的方式,确定拟成交产品,充分调动供应商竞争降价的主动性,确保优质低价产品成交。

二是设定产品成交四项原则,促进公平交易,防止投机取巧。包括:成交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同规格淘汰(出局)产品价格;非全系列产品成交,在同一系列产品中,选择临床常用低价品规,防止供应商投机;同一产品的成交价格相差一般不超过5%,防止高价产品抢占市场;可替代,对高价位竞争不充分的产品,尽量选用可替代的低价位产品。

总的看,我市耗材采购机制改革成效显著,实现了"三降一升"。一是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共组织完成五批次1436个产品的集中采购,价格平均降幅为43.15%。同时,在市级医院对单价2000元以上的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零差率销售。据测算,实施集中采购后,全市公立医院每年可节省耗材费用2.72亿元。二是耗材均次费用显著下降。随机跟踪抽查市、县(区)8家医院,颅骨修复术耗材均次费用平均下降幅度达54.55%。三是耗材使用数量明显下降。集中采购在降低虚高价格的同时,也减弱了部分医务人员滥用耗材的动力。如手术用止血材料,每手术人次止血材料使用数量平均下降46.22%。四是国产耗材使用占比明显提升。第三批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成交的404个产品中,51%为国产产品。

二、主要体会

(一)要克服来自各方的阻力。耗材采购机制改革是对既得利益格局的调整,涉及多方利益,需要面对和克服系统内外来自多方的强大压力。改革者要有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的担当精神,严格按规则办事,才能保证耗材集中采购的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要强化购销合同管理。一是加强对供应商和配送商的日常监管,要求按成交结果及时足量配送。二是加强对医院日常采购行为的监管,坚持"网上监管、每月通报",提高医院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三是有效限制目录外采购,明确提出"不备案采购为原则,备案采购为补充"的要求,严格耗材备案采购程序。

(三)要制定配套政策支持。深化耗材采购机制改革需要"三医"联动,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同步协调推进。我市在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本医疗保险付费管理、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和控制医药费用经费补助等方面制定了配套文件,这些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医院参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了政策的叠加效应。

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贺胜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大胆实践、敢想敢干、敢闯敢试,多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面上改革。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总结医改经验和做法,并亲自与世界银行商定在福建、安徽两省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刘延东副总理多次亲赴一线深入调查研究,要求我们在更高层面、更广深度强化医改经验总结和推广。国务院医改办与有关部门一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协调推进福建等11个省份开展综合医改试点,聚焦重点、找准痛点、放大亮点,在体制机制改革上积累了宝贵经验,有力提升了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有力促进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我们积极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鼓励和支持试点省份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克难、探索创新,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瓶颈问题,总结提炼好的典型经验,大力宣传推广改革成效。去年,我们总结提炼了包括福建省和三明市等地区在内的8个方面24条改革经验,形成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已由中办、国办转发。同时,形成15个典型案例,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印发,各地正在贯彻落实。

福建省委、省政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思路,着力推动医保管理体制改革,进而推动实现"三医"联动,走出了一条成功之路,为其他综合医改试点地区和全国树立了样板。按照"功能整合、机构相对独立、三医联动、提升效能、多方受益"的思路,福建省将医保政策、药品采购和配送、医疗服务价格等医疗卫生机构经济运行相关要素和管理监督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实现政策的顶层融合,为联动改革提供了有力抓手。医保已在实践中发挥出重要的杠杆和引擎作用,"腾笼换鸟",带动了各项改革。福建省的改革做法符合实际,具有较好的可推广性。我们已在三明召开3次现场会、举办19期培训班,5500余人次参加培训和现场参观学习。目前看,地方普遍认可福建经验,一些省份和地区正在积极借鉴推广。

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于进一步推广医改典型经验十分重要,十分及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刘延东副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本次会议要求,发挥典型经验的引领作用,全面推进医改纵深发展。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国医改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推动医改在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更好地提升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

二、进一步推动医改典型经验落地见效。一是抓典型培育。跟踪掌握各地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细致解剖"麻雀",指导地方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并加强对更多医改典型经验的挖掘和培育。二是抓宣传推广。加大对典型经验的宣传推广力度,全面介绍典型地区的具体做法和主要成效,使各地学有榜样、干有模板,更好地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抓协调支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凝聚共识、政策配套、增强合力,支持地方大胆突破,树立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四是抓督促指导。推动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地区推广福建等地典型经验,发挥试点探索、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进一步推动各项医改任务全面完成。把抓落实作为推进改革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国务院安排的70项年度具体医改任务和刘延东副总理在今年全国医改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10件实事,建立台帐,加强督察督办和考核评价,对账销号、到点验收、定期通报,确保完成"立柱架梁"任务,确保重点改革任务如期完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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