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第2/2页)
三、坚持务求实效,切实把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责任落到实处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长期工程。尽管我们有良好基础和丰富经验,但创建任务仍十分艰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自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取得预期效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有了明确的分工,但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创建要求还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学习研究,根据《实施方案》安排,立足各自实际,认真制定详细的创建宣传内容和具体的工作细化分解表,加强动员部署,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县民宗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影响创建工作进度的症结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并协调抓好落实。
二是立足实际,解决问题。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核心还是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不是为创建而创建,更不能把创建与当前的各项工作搞成"两张皮"。各乡镇、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积极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相结合,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工作基础。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本地本行业影响民族团结的突出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三支队伍"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重要作用,相关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作出明确安排部署。
三是强化监督,健全机制。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在平时、重在行动、重在基层,必须天天抓、月月抓、年年抓,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县民宗局要统筹抓好全县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按照创建目标、进度要求,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在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民族团结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努力把典型经验上升为普遍性的工作要求,把成熟的做法固定为长效工作制度,推动形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常态化。
同志们,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务实的作风,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密团结各族群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为实现全县各民族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