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长在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第2/2页)
第二,要强化党组(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县直机关工委和部门党组(党委)都负有对机关党的工作直接领导和指导责任,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前提和保障。县直机关工委加强机关党建宏观规划、牵头抓总和分类指导,加强与县直各部门党组(党委)沟通联系。部门党组(党委)要把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这三大责任制作为抓好机关党建的"牛鼻子",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面贯彻落实。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机关党委工作汇报,讨论研究机关党建工作,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党组(党委)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参加机关党建活动,发挥表率作用。
第三,要加强检查考核问责力度。加大对抓党建的考核权重,把党建工作考严、考准、考实。在县直机关部门中形成"先进有活力、中间有动力、后进有压力"的机制。每年年初组织县直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抓党建公开承诺,年底开展一次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评选"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日常检查督办,坚持每月一考评,每月一通报,每月一约谈;每个季度要对各部门各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分级量化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工作实绩评价和评先评优、职务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党建工作考核实绩突出的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优先提拔重用;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