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有关要求,瞄准目标任务、面对面梳理存在问题,逐项部署我区2023年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工作任务,采取坚决措施全力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和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刚才,熊伟同志通报了全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的有关情况,希望各市认真对照,积极落实整改。下面,就进一步推动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精神,深刻把握当前形势
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历来高度重视,多次在讲话、著作、文章中反复强调。这段时间以来,我们厅举办了两期主题教育读书班,我们要带着使命去读、带着任务去读、带着责任去读。比如,《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开篇就收录了总书记在党的XX大上的报告,明确提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视察广西时,明确要求我们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在全区耕地保护暨总田长工作会议上,XX书记和XX主席的讲话,对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问题整改,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田长制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各市要结合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深刻认识和把握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把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和督察指出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深入调查研究,列出问题清单,下力气抓好整改整治,以耕地保护的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梳理当前我区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问题,主动认领责任
根据《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内容涉及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有6项共计27分,分别为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耕地恢复任务情况、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其中除了耕地恢复任务情况指标之外,其他5项指标均为国家刚性指标要求,实行严格考核、重大问题"一票否决"、终身追责。
一是耕地保有量。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9分。根据考核要求,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省(区、市)年度实际耕地保有量(年度变更调查现状耕地面积扣除"三区三线"划定时未纳入保护任务的耕地)低于依据规划纲要分解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控制数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因此,各市要确保2023年调查成果中现状耕地面积扣除"三区三线"划定时未纳入保护任务的现状耕地面积后,实有耕地面积要大于耕地保有量规划目标任务。
二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8分。根据考核要求,年度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低于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所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控制数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直接得0分。在完成任务控制数情况下,得4分;在此基础上,占用补划到位并备案的另得4分;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出现数量不足,补划地块为不稳定耕地等不符合补划要求的相应扣分,扣完为止。对于划定范围内的实地非耕地,国家暂未明确如何处置,但不能坐以待毙,一方面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坚决不允许再出现新增实地非耕问题,如果出现的要坚决做到立即查处并整改恢复。另一方面要分类梳理非耕地的情形,确实存在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要想着"以调代改",要尽快组织整改恢复。对于符合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范围情形的重大建设项目,一定要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补划,决不能出现补划地块不实的问题。
三是耕地占补平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总分2分。根据考核要求,年度末本省(区、市)占补平衡储备补充耕地出现倒挂,省域内储备补充耕地指标(耕地数量或水田规模)合计为"负值"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如全区指标库耕地数量及水田规模为正值,不被"一票否决",但每出现1个负值的县(市、区),自治区将被扣0.2分,扣完2分为止。各市按照自治区已下达目标任务认真组织落实,并确保所辖县(市、区)的补充耕地指标归零回正,尽可能确保自治区不扣分、少扣分。
四是耕地"进出平衡"。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没有分,没有完成则为"一票否决"。根据考核要求,年度省(区、市)耕地流向其他农用地未按规定补充耕地,未落实"进出平衡"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各市要确保在2023年调查成果中耕地面积实现净流入。
五是年度内本地区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得5分。根据考核要求,在土地卫片执法中,省本级达到年度问责标准的,一票否决,同时该项得0分。未被一票否决,市级或县级达到问责标准的,每出现一个市扣0.5分,每出现一个县扣0.25分。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的,扣0.5分,每出现一个市被部约谈的,扣0.5分,被党中央、国务院挂牌重点督办的,扣0.5分,扣完为止。因此,各市应控制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2023年度违法占用耕地在问责线以内,不能出现被国家约谈、典型案件被挂牌或直接查处的情况。
六是耕地恢复任务(即耕地保护目标缺口)。不属于"一票否决"事项,完成年度任务得3分。根据考核要求,无耕地恢复任务的,本项不扣分,直接获得3分;有耕地恢复任务的,对照分解下达的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标准,年度内恢复耕地数量高于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标准的不扣分;低于任务标准的按比例扣分,扣完3分为止。各市要确保2023年恢复耕地数量大于年度耕地恢复任务数。
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点问题、重点任务已跟大家逐项梳理了。各市要认真对待,早了解、早介入、早开展工作。各市一定要有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坚决不能蒙混过关,尽量不丢分、少丢分。
三、全力推进耕地保护和执法督察重点工作,解决问题做出实效
(一)耕地保有量、耕地恢复任务及耕地"进出平衡"方面。一是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数量。各市要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依法依规管地用地,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引导用地单位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科学选址,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节约集约用地。二是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处理,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等各类耕地"非农化"新增问题发生,对"大棚房"、违建别墅、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行为实行零容忍。三是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占用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压实耕地"进出平衡"主体责任,各市要督促指导好所辖县(市、区)做好县域内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并实施。四是千方百计增加耕地流入。各市要深入分析2023年预计耕地流出情况,与本市耕地保护规划目标的差距,研判2023年预计耕地流入情况。根据缺口任务,在确保完成本市年度耕地"进出平衡"和耕地保护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尽可能加大耕地恢复力度,优先将"恢复类属性"(即标注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类)的地块作为恢复耕地中流入的耕地来源。各市之间可相互借鉴去年一些耕地恢复流入量大的市先进经验做法,如"桉退蔗进""退园还耕"等,充分挖掘耕地恢复潜力,加大耕地流入力度,加快把流出的耕地补回来。五是加强耕地流入与日常变更、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有效衔接。确保已恢复耕地及时纳入日常变更和年度变更调查。六是推深做实耕地保护田长制。严格落实巡田制度,强化网格化监管,持续开展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充分利用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切实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村经济组织保护耕地、增加耕地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方面。一是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和引导。严禁违反规定修改调整规划,更不能以修改规划之名"篡改"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一旦出现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立即整改,年度内必须恢复为耕地,不要存在侥幸逃避心理。二是做好补划及备案工作。经依法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确保按要求补划到位。对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须实测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严格执行"先补划后调整"的要求,并在部永久基本农田监测监管系统中上图入库。三是依法依规处置。针对符合国家允许占用情形的,要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占用情形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于2021年度实地非耕的,下一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组织整改恢复。
(三)耕地占补平衡方面。一是及时分解下达补充耕地任务。各市要全面统筹,结合本地区2023年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实际,及时将不低于自治区下达的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所辖县(市、区)。二是充分挖掘潜力扩大补充耕地来源。各市不仅要重视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土地综合整治、增减挂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还要关注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项目等。要以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充分结合我区已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等潜力调查及国家部署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等成果,充分挖掘各类型补充耕地潜力,多途径落实补充耕地任务。三是抓紧立项一批补充耕地项目。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科学合理制定补充耕地项目实施计划,提早谋划部署。财政资金不足的,可拓宽补充耕地资金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等投资参与补充耕地项目建设。要按照"系统谋划立项一批、抓紧推动实施一批、及时变更验收一批、精准核定报备一批、提前研究储备一批"的项目推进要求,加大垦造新增耕地力度。四是加快在建项目验收。已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各市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度、工程质量、新增耕地质量等,抓好项目全流程监管。项目完工后,及时开展竣工验收工作。五是及时做好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和报备入库工作。近期,自治区层面已印发补充耕地项目日常变更有关通知,各市要按照要求,及时建立本市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日常变更机制,耕保部门要及时与监测部门对接,及时协调开展变更。项目完成变更后,各市要指导所辖县(市、区)按照报备入库要求,及时报入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形成补充耕地指标。六是加大不实补充耕地项目整改力度。对于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项目、被部标记退回整改项目,能整改的都要尽量整改,这是挽回指标的重要途径。且当前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格大幅上涨,这些指标都是"真金白银",不能忽略、轻易放弃。
(四)违法占用耕地执法督察方面。要以"零容忍"的明确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防止耕地再流出。"咬住不放"、下大力气整改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把流出耕地补回来。结合各类违法用地专项整治,千方百计将流出的耕地找回来,增加我们的耕地保有量。一是坚决扭转各类项目"先上车后补票"的思维定势。各市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守住15%的违法比例就可以过关,也可以推进一些项目开工。当前,无论什么项目,没有办好用地手续就不得开工建设,要开工必须办手续。要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梳理本市辖区内拟开工、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情况,拿出项目保障清单,及时开展用地报批,防止项目"程序性"违法占用耕地。二是扎实开展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各市要精准掌握新政策新要求,坚守真实性、狠抓准确性、提高时效性,坚持立行立改整改问题,对各类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问题"露头就打",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各市务必确保不超过年度问责标准,即违法比例不要超过15%、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市级不超500亩、县级不超100亩。三是扎实开展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处置。对发现的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要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督促协调属地人民政府依法处置,对未经批准改变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地类的,应稳妥处置并整改恢复为耕地;对于未经批准改变一般耕地地类的,原则上整改恢复为耕地,确实难以恢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四是严防严查重大违法问题。各市要坚持真管实管、不怕麻烦、较真碰硬,进一步深化巩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以及"大棚房"问题清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对零星反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严防"死灰复燃"。要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等行为,避免出现被自然资源部立案查处或挂牌督办约谈,或被党中央、国务院挂牌重点督办的情况。五是着力抓好卫片执法已发现问题整改。深入开展2018-2022年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攻坚,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整改任务的60%以上,明年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2023年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改,务必坚持立行立改,推动卫片执法各项工作落实,牢牢守住不被问责的底线。六是加快推进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对2022年自然资源督察意见指出问题,各地要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改方案和违法违规突出地区专项整改方案,按照立行立改(2023年5月底前完成)、限期整改(2024年2月底前完成)、持续整改(2026年2月底前完成)进行分类,各市要立即行动起来抓整改;对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要加力加劲、抓紧整改,确保2023年5月底前完成所有问题整改;对历年"挂账"未完成整改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重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报本级政府审定后报厅执法局,确保于2023年6月底完成所有问题整改销号。总之,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决不能"一拖再拖、一挂再挂,旧账未销、新账又来",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完成整改,要提出后续整改方案,经逐级批准同意后,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XX局备案。七是"零容忍"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目前,部分市县新增问题反弹压力很大,各市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专项机制作用。以耕地保护田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末端田长和网格员作用,强化农村建房日常巡查监管,把新增问题发现在苗头、制止在萌芽。要如实反映并及时逐级上报新增问题,全力推进整改。对经督促,仍应报未报、瞒报漏报新增问题的,将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严肃通报问责。要严格落实"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的要求,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做好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及时查处整改到位,今年年底前所有新增问题要全部完成整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我们在做好土地执法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强化矿政管理,严肃查处整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问题,坚决防止采矿行为破坏生态环境。各相关市要对照问题清单,将有关情况和要求及时报告本级党委、政府,逐个制定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各地要在5月20日前将整改方案报送厅执法局,同时每两周汇报一次整改进展情况,分别于6月20日、12月31日书面报告整改情况和下一步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快对厅挂牌督办案件调查处理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