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分析当前我市非煤矿山领域面临的极端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对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就在几天前,8月21日,省矿山安监局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就我市近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重点企业进行了严肃约谈,这既是对我们的严厉批评和郑重警示,也是对我们工作的鞭策和督促。我们必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和责任感,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最坚决、最果断、最有效的措施,坚决扭转当前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牢牢守住安全发展的底线和红线。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正视严峻形势,以清醒的忧患意识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是民生大事,一丝一毫不能放松。近年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稳定。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成绩的背后潜藏着巨大的风险,稳定的态势下涌动着不安的暗流,特别是在非煤矿山领域,问题尤为突出,形势不容乐观。正如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的最新监管清单所示,我市在册的非煤矿山企业多达278家,这个庞大的基数本身就意味着监管任务的艰巨性和风险防控的复杂性。
更令人痛心和警醒的是,近年来事故的阴霾始终未能彻底驱散。从2023年到2025年,我市非煤矿山领域亡人事故时有发生,涉及车辆伤害、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等多种类型。特别是去年[*]鹏达矿业有限公司发生的那起"6·23"一般冒顶片帮生产安全事故,导致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80万元,事故的惨痛教训依然历历在目,血的代价必须时刻铭记。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我们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着一系列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到位"。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存在"温差",安全发展的理念树得不牢。部分县区、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真正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刻在骨子里、落实在行动上。在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时,时常出现摇摆和失衡,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倾向依然存在。有的干部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缺乏主动性;有的企业主则心存侥幸,认为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在安全投入上能省则省,在隐患整改上能拖则拖,这种麻痹思想和功利心态是安全生产最大的敌人。
二是在主体责任上存在"落差",企业管理的防线筑得不密。企业主体责任是安全生产的"最后一公里",但恰恰在这"最后一公里"上,我们看到了大量的"中梗阻"。从近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看,情况触目惊心。有的企业,如[*]宏鹏矿业,存在矿领导未按规定带班下井、人员定位数据造假等恶劣行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管理疏漏,而是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有的企业,如[*]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被查出通风系统、监控设施、安全出口等存在多达10项重大事故隐患,安全基础之薄弱可见一斑。更有甚者,将工程项目一包了之,搞"以包代管",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状况不闻不问,把责任和风险一同"外包"出去,这种现象必须得到坚决纠正。这些问题表明,部分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墙上挂挂、纸上写写、嘴上说说,没有真正转化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和刚性约束。
三是在监管执法上存在"偏差",齐抓共管的合力聚得不强。安全监管是一项专业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虽然我们的监管队伍付出了艰辛努力,但与严峻的形势和繁重的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些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对深层次、复杂性的隐患发现不了、看不透,检查执法"走过场""一阵风";有的地方在执法中存在"宽松软"现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习惯于"下不为例",以罚代管,没有真正起到"处罚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同时,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方面还有待加强,未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严密监管网络。
同志们,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我们工作的导向。面对省委省政府的殷切期望,面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没有任何退路可言。必须立即从这些事故教训中警醒过来,从省局的约谈中警醒过来,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全面打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攻坚战和歼灭战。
二、聚焦关键环节,以决绝的斗争精神清除风险隐患
治重病需下猛药,解难题要用重典。针对当前非煤矿山领域的突出问题,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严管六条硬措施》,今天已经印发给大家。这"六条硬措施"是基于我市实际、针对突出矛盾提出的刚性要求,是带电的"高压线",是不可触碰的"警戒线"。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不折不扣、逐条逐项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铁腕整治"打非治违",保持高压震慑态M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是安全生产的"毒瘤",必须坚决予以铲除。要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无证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不按设计开采、违规承包转包、已关闭矿山死灰复燃等非法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要逐矿进行拉网式核查检查,不仅要查地面,更要查井下;不仅要查主矿体,还要查边缘区域。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等部门要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能让罚款成为违法者的"通行证"。
二要严管严控外包工程,堵住安全管理漏洞。外包不是"外管",决不能"以包代管"。要深刻汲取相关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对外包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一是要严格资质审查。所有进入我市矿山从事外包服务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其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能力必须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二是要落实同等管理。矿山企业必须将外包单位的员工作为本单位员工统一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统一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统一参加安全会议。三是要明确首要责任。无论工程如何发包,矿山企业作为发证主体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地位不变。一旦发生事故,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发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要坚决治理顶板水害,攻克重大风险难题。顶板和水害是地下矿山最主要的两大灾害源,是悬在矿工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必须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治理。在顶板管理上,要强制推广应用先进的支护技术和监测手段,对采空区、老旧巷道、地质构造复杂区域,必须实施强制管理和超前支护,严禁在无有效支护或支护失效的区域进行任何作业。在防治水方面,必须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和周边老空水分布情况,配足配齐探放水专业队伍和设备,坚决杜绝冒险掘进、盲目开采。
四要全面规范危险作业,严惩"三违"行为。爆破、提升、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事故易发多发的环节。必须建立最严格的审批、监护和作业流程。一是要强化作业审批。所有危险作业必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审批,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实施。二是要强化现场监护。作业期间,企业负责人或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现场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行为。三是要严肃查处"三违"。要聚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这三类顽瘴痼疾,加大现场纠察和处罚力度,对屡教不改的个人要坚决调离岗位乃至清退,对纵容"三违"的管理人员要严肃问责。
五要深度应用科技强安,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向科技要安全,是实现矿山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要加快推动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转型升级。一是推进"机械化换人"。在掘进、出矿、支护等高危环节,要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化装备,最大限度减少井下作业人员。二是实现"自动化减人"。要全面升级改造安全监测监控、人员精确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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