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整治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对下一阶段整治任务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刚才,各乡镇(街道)依次汇报了整改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举措,市级相关部门作了工作安排,讲得都比较具体,大家要相互借鉴、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明确要求对增量问题"零容忍",对存量问题分类稳妥处置。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问题,涉及产业类、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类等多种情形,体量大、类型杂、处置难,是专项整治中矛盾最集中、任务最艰巨的领域之一。这项工作抓得紧不紧、落得实不实,直接检验全市各级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直接关系耕地保护制度能否真正落地见效,直接关系全市粮食安全根基是否牢固。
全市上下必须从三个方面深化思想认识。一是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政治性。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房屋,表面看是用地秩序问题,深层次看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不坚决、彻底不彻底的问题。对党中央明确的整治要求,必须态度坚决、行动有力,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二是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紧迫性。当前整治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国家明确的整改时间节点十分清晰,容不得半点拖延。从全市情况看,剩余问题图斑中产业类房屋占比较高,历史遗留矛盾复杂,稍有松懈就可能前功尽弃。必须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抓紧推进、务求实效。三是要深刻认识整治工作的全局性。整治乱占耕地不是孤立的土地管理问题,与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城乡建设、基层治理都紧密相连。要通过整治倒逼规范用地、集约用地、科学用地,把该保护的保护好、该规范的规范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立好规矩。
二、肯定成绩、正视不足,准确把握当前工作态势
前一阶段,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摸底排查、台账建立、分类处置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多数乡镇(街道)组建了工作专班,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问题台账,形成了以村为单元、分片包干的工作格局。二是底数摸排取得进展。通过图斑比对和实地核查,基本掌握了非住宅类房屋占用耕地的总体情况,部分存量问题已明确处置路径。三是整改销号有序推进。一批条件成熟、矛盾清晰的问题图斑已完成拆除复耕和手续完善,复耕复绿质量逐步提升。四是部门协作开始见效。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初步形成联动机制,对新增问题的发现和处置速度有所提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一是要正视摸排不够彻底的问题。个别乡镇台账数据与图斑核查结果仍存在出入,对设施农用地、临时用地以及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的排查不够细致,底数还没有完全见底。二是要正视分类处置不够精准的问题。部分乡镇对公共管理类、产业类房屋的具体处置标准把握不准,对补办用地手续的条件理解不透,存在等待观望、以拖待变的现象。三是要正视整改进度不够平衡的问题。有的乡镇推进较快、效果明显,有的乡镇滞后明显、办法不多,拆除复耕标准不高,个别点位存在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的风险。四是要正视源头管控还有漏洞的问题。日常巡查频次不够、覆盖面不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新增问题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坚决。五是要正视长效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主要依赖自然资源部门单线推动,"人防"尚未织密,"技防"运用不足,违法违规占地存在反弹回潮隐患。对上述问题,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必须逐一对号入座,认真加以解决。
三、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
下一阶段,要紧紧围绕"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完善机制"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攻坚克难,确保整治任务如期全面完成。
一是要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夯实整治工作基础。底数清,才能方向明、对策准。一要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回头看"。以村为基本单元,逐地块、逐图斑开展复核,重点聚焦产业园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乡村旅游设施等非住宅类建设区域,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二要健全完善问题台账。对每一宗问题地块,详细登记宗地位置、占地时间、用地性质、建设体量、责任主体、处置路径和完成时限,实行"一宗一档"、动态更新、销号管理,确保每宗问题都有据可查、有人负责、有时可限。三要强化数据比对核验。充分运用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卫星遥感影像,开展图斑套合比对,做到地面现状与台账数据相互印证,坚决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
二是要分类施策、精准处置,全力消化存量问题。存量问题处置是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分类处置政策,逐宗研究、逐宗明确,决不能搞"一刀切",也决不能放任不管。一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分类要求。对2020年7月3日以后新增的非住宅类违法占地问题,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依法处置,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复耕,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法没收并处罚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口子、留余地。对2020年7月3日以前形成的存量问题,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处置。二要准确把握分类处置标准。对公共管理类房屋,符合村庄规划、确属服务农村公共利益的,依法查处到位后完善用地手续;不符合规划、特别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坚决拆除复耕。对产业类房屋,符合规划、满足产业政策导向、未严重破坏耕地的,依法处罚后补办手续;对强占多占、非法出让转让、工商资本恶意圈占耕地的,从严从重查处,坚决予以拆除。三要加快处置进度。对列入拆除计划的,逐宗制定拆除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限期完成拆除复耕。对具备补办手续条件的,主动服务、限时组卷报批,防止因程序环节衔接不畅而久拖不决。
三是要遏制增量、强化巡查,坚决防止问题反弹。遏制增量是守住整治成果的关键所在。一要落实常态化巡查制度。依托田长制组织体系和网格化管理机制,落实县、乡、村三级巡查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做到违法占地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二要严格执法查处。对巡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新增违法占地行为,坚决做到一律立案查处、一律限期拆除、一律复耕复绿;对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性质恶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不手软。三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新增问题后,乡镇(街道)要第一时间到场制止、第一时间逐级报告、第一时间组织处置;市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定性,确保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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