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章制度汇编(11万字,医务、科研两部分,2017版)(第13/13页)
6、努力专研业务,提高统计水平,为改革统计工作献计献策。
7、保管好各种统计资料。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成果奖评定实施办法
为鼓励本院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速我院医疗、科研、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发展,促进医院现代化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立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成果奖,对本院优秀新技术新项目及在科学实践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一、奖励项目
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成果奖主要从临床应用技术成果中评出,其综合技术指标比原有同类先进技术提高的程度、创新程度、技术难度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同时也包括这项技术在临床中已经产生的作用、今后应用的前景等。
具体条件:
1、评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年度院内没有开展过的技术和项目,并对本学科发展有显著贡献,具有先进性、实用性。
2、获奖项目必须是在本院范围内同类技术中水平最高,推动作用最大,社会、经济效益最好的项目。
二、奖励对象与评奖时间
(一)本奖励范围只限于本院各部门集体、个人和院外人士在本院内完成的与医院现代化建设有关的项目,包括医疗、护理、教学、管理等方面已取得的成果。
(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成果奖,每年评定一次,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奖励设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分别授予奖励证书和奖金。。
三、评奖程序和方法
(一)科室或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评奖申请表,同时必须附有书面的评奖详细资料,包括该项目国内外最新进展现状、研究办法、具体结果、本项目创新程度、技术难度、社会经济效益和本专业同行对结论的认可态度等。
(二)科室或个人提出评奖项目必须由科室主任签字。
(三)被推荐评奖项目,先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初审。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评奖项目进一步筛选分类,符合要求的进入终审。
(四)终审邀请部分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外院专家负责评审,由项目主持人采用多媒体演讲,最后评出各奖项,报院部审核后授奖。
四、证书及奖金发放
(一)各等级奖的证书和奖金由院部直接颁发。
(二)集体完成的获奖项目,奖励证书属集体,所得奖金额的60-80%分配给对项目技术作出主要创造性贡献的人员,其余可分配给与该成果直接有关的工作人员。
(三)奖金应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应充分尊重项目主持人的分配意见,不搞平均主义。
五、获奖者事迹材料记入个人档案,并作为医院考核、晋升晋职的主要依据之一。
六、评奖要求:
推荐评奖项目,应当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申报内容不实、剽窃他人成果等现象,经查实后,取消评奖资格;已获奖项目,撤销奖励,收回证书及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相应的处罚。
七、本办法由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医院建设,促进医、教、研事业发展,确立树名医、创名科、建名院的战略思想,重点建设一批对全院医疗、科研、教学起到带动作用,具有县、市级先进水平的重点学科,培养和造就一批基础扎实、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重点学科带头人。形成以人才兴科、学科兴院的学习型、科技型医院的发展格局,增强我院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鼓励广大员工科研创新意识,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j
一、重点学科建设的目标:巩固和发展已有重点学科优势,进一步提高科研活动能力和水平,重点扶持培养一批专科,争取更多的专科跻身市级重点学科行列,达到市级重点学科水平。
二、重点专学建设内容
1、围绕学科发展方向开展临床及基础科研工作,提高学科科研及临床医疗水平。
2、学科梯队建设,学科后备人员培养及学科相关人才培养,学科相关专业设备购置。
3、加强横向联系,高薪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来院兼职。
三、重点学科的产生
重点学科建设是保证医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必须从医院的实际发展出发,根据院学术委员会评议,择优选择为原则,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在台州市内有影响、有优势的学科。
1、医院重点学科: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产生,主要指那些基础好,有一定影响力,有科研能力的科室。作为医院重点培养对象,通过几年努力,使之跻身于市级重点学科行列。
2、医院扶持重点学科: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产生,主要指那些有一定基础,但相对薄弱,需要医院扶持的科室,有计划地培训,为进入院重点学科作准备。
四、医院重点学科及科研经费使用范围
1、课题经费的追加费用。
2、县级以上课题的的配套费用。
3、安排赴省外进修学术交流费用。
4、国内继续医学教育、进修培训费。
5、聘任省内外知名专家教授在学科内兼职,根据科室以及双方达成的意见及目标,经院部批准后确定酬金。'
6、专科建设仪器设备购置,购置前须经设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论证,以免重复购置及浪费。
五、重点学科经费管理
财务科建立专项帐户及经费使用卡,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重点学专科负责人在每年年初提出年度预算计划,经科教科审核,报院部批准,在使用过程中科教科严格控制,监察其支出与主攻目标的一致性、合理性和可靠性等。
六、重点学科的管理
1、分管院长负责,医院学术委员会协调指导重点学科建设有关的问题。
2、设立不同层次的重点学科,目的是调动不同科室、部门的积极性,稳步发展重点学科。
3、重点学科不实行终身制,重点可以降为非重点,非重点可以升为重点,各个层面的重点可有升降,提倡竞争,鼓励各科争创重点的积极性。
4、各重点学科实行主任负责制,制定学科发展规划。各负责人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兼顾近期和远期目标,制定学科发展规划,确定学专科建设目标,选拨好学科接班人,通过全科室努力形成和发展各自的特色。
5、各级重点专科确定后,应严格按照学科建设计划实施书进行考核,必须建立汇报联系制度,年终考核。
6、医院每年举行一次重点学科成果汇报会及学科发展研讨会,每个重点学科必须汇报学科建设情况及次年发展计划。
7、确保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论文发表在国内各级期刊上,鼓励科技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通过与国内外的交流,促进学科的发展。
七、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措施
1、学科带头人人选在现有的院内重点专科:从各科骨干中培养学科带头人各1名。各专学科应作好人才梯队建设,及时发现人才,选送人才、重点培养人才。
2、其他专科应努力争创条件上重点学科,从科室骨干中选拔1-2名作为学科带头人预备人选。
3、优先安排各学科带头人外出学习、进修、参加学术和业务会议,提高水平;推荐培养对象担任各学会理事,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培养更高学历人才。
4、安排管理知识培训,每年1-2次,经提高警惕学科带头人的行政管理能力。
5、年度考核进行业绩、成果、医德考核,优先予以晋升晋级。
八、重点学科评估与考核
1、各学科要求每年进行年终总结,于每年年底前向科教科及医院学术委员会汇报学科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科教科每年l月底前组织专家考核、评估。年终考核着重检查学科建设执行情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科教科及院学术委员会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重点学科实行动态观察,对达不到学科建设目标的科室,给予"黄牌"警告,次年经费减半,连续两年"黄牌"警告者停止重点学科经费拨付。
2、对专科建设卓有成效的学科,经医院专家评议有能力申请上一级重点学科的科室,应予人力、财务上的支持,申报上一级重点学科。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院部。
职工上岗前培训制度
1、医院对每年新分配到岗位的职工实行上岗前教育,岗前教育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
2、岗前职业教育主要内容:
⑴政治思想、医德医风教育;
⑵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教育;
⑶医院历史、现状和发展史教育;
⑷医疗文书书写及有关医疗规定,医疗安全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教育;
⑸医院规章制度,奖惩条例等院纪院规教育;
⑹医院科研及继续教育现状和有关规定的教育;
⑺国家有关卫生的法律、法规知识教育。
3、当年内调入、借用新上岗的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教学工作职责
1、执行学校制定的实习计划,并督促检查各临床科室毕业实习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负责制定实习生守则等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制度。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实习生的工作学习状况。
4、毕业实习生进入医院时,负责介绍医院及有关科室的一般情况,规章制度和应注意的事项。
5、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6、定期总结及交流毕业实习经验。
带教教师工作职责
1、向毕业实习(初来或接班时)介绍病室情况,包括病区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实习生职责等,并分配工作。
2、根据毕业实习大纲,制定实习进程计划,并对毕业实习生进行业务指导。
3、检查实习完成情况,了解毕业思想情况、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以及独立工作和分析问题能力等,及时向科主任汇报。
4、全面关心毕业实习生的思想品德、业务学习及健康等情况,严格要求实习生关心病人和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指导毕业实习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活动,如:写病史、做体检、开医嘱、开处方、阅读各种检查报告单以及实施各种无菌操作等,注意培养实习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诊治疾病的能力。
6、认真修改毕业实习生写的病史和诊疗计划。
7、各学科实习结束时,应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评定成
8、指导教师之间,应经常总结交流带教经验,定期向科教科汇报实习情况和存在问题。
实习生守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实习中应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精神,爱护伤病员。不允许因个人学习损害病人健康,态度严肃,作风正派,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切实遵守医师守则,履行实习医师职责。
2、必须服从实习基地领导和带教老师的指导,尊敬老师,搞好团结,加强组织纪律性,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搞好个人、集体卫生。
3、必须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
4、爱护医疗器械及公共财产,要注意节约,防止浪费。如有损坏或遗失物品,必须按实习单位赔偿制度处理。
5、要谦虚谨慎,艰苦踏实,养成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反对好高骛远,脱离实际的学习态度和粗枝大叶,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
6、实习医生的实习计划一经制定,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变更实习科目,不得无故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实习时间。
7、必须在上级医师签名的情况下开处方或开具医疗证明书。
8、实习生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应给予表扬、奖励,医疗作风恶劣或有严重错误者,发生违法乱纪行为,将按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终止实习回原单位处理。
关于大学生毕业轮转及定科的暂行规定
根据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对住院医师临床医学的综合实践和思维辩识能力的培养,凡对进入我院新分配大学生的轮转及定科分配,作如下有关规定:
一、新分配的本科毕业大学生前二年不分专业,进行大科轮转。
二、通过二年临床的实际工作,住院医师对各学科的临床特点相对熟悉,并对某一专业能发挥自已的潜质和能力也有了更深的体会。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意向按下列标准综合评定后进行定料:
1、本人递交定科申请。
2、根据科主任意见包括对该同志工作准确性、工作量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合作能力及是否有进取心和创新能力的综合评价。
3、轮转过程中科室鉴定情况。
4、结合医务部组织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考核成绩及平时考核分。
三、根据上述标准,由医务部确定专科,对于未能按双向要求定科的医务人员,医务部将根据个人情况及临床需要,确定其科室。
四、研究生学历的医务人员由医务部将有关材料上报业务院长,根据其个人意愿、业务能力及临床需要,进行必要的科室轮转。
实习生、进修生及轮转生管理流程
实习生管理
实习进院→岗前培训→按轮转表轮转→出科考核→汇总→总结鉴定
进修生管理
∣→不接受
单位申请→医教部门审核→∣
∣→接受→来院报到→安排科室→出科鉴定
轮转生管理
新分派入院→岗前培训→按轮转表轮→出科考核→反馈→汇总→总结鉴定
接受进修及进修医师工作制度
l、来院进修人员必须经科教科同意后方可接受进修。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自行接受进修人员。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务人员进行指导。
3、医院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听取进修医师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4、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整进修课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更改学习时间。
5、严格遵守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严防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
6、进修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应当由科教科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经认定后方可执业上岗。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人员书写的病历、处方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不能单独执业。任何进修人员无独立处方权。
7、进修期间不按排探亲假。事假、病假3天内由科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医务部批准。
8、进修医师必须树立良好的医风医德和严谨的服务态度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活动和政治学习。对病人热忱、耐心、细致。对于那些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的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本人材料一起送回原单位。
9、进修期间满后须填写进修人员鉴定表,请进修科室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报医务部,办妥离院手续。
进修实习生管理制度
一、进修、实习生持进修(实习)通知单按期来院报到,由医务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二、进修生进修费按标准在报到时一次付清,实习生实习费用由学校结算。
三、进修、实习生的学习、生活,由医务部安排管理。
四、进修、实习生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医院、科室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各项活动。
五、进修、实习生在院期间无探亲假、婚产假、年休假等,病假按本院职工规定。进修、实习生请假3天内由科室批准,3天以上由医务部(或护理部)批准。如离院应向所在科室办理手续,并报送医务部(或护理部)备案,批准后方可离院。进修、实习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作自动终止进修、实习论。
六、进修实习期间,如有严重违反本院规章制度,如收受病人红包等,给我院造成影响者,医院有权终止该员的进修实习,并建议选送单位予以处理。
七、进修、实习生要在带教教师指导下开展工作,实习生不得单独开处方、开病假证明、使用设备仪器及手术操作等,进修生需经医教科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擅自违反者,后果自负。
八、进修结束后,应在三天内到医务部(或护理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离院,一般均不得提前或延期。
进修医生带教老师工作职责
一、向进修医生介绍科室情况,包括科室组织领导、规章制度、进修生职责等,并分配工作。
二、根据进修要求,制定进修进程计划,并对进修生进行业务指导。
三、检查进修完成情况,了解进修生思想情况、医疗作风、服务态度、劳动纪律、工作表现以及独立工作和分析问题能力等。及时向医教科汇报。
四、全面关心进修生的思想品德、业务学习及健康等情况,严格要求进修生关心病人和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指导进修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实践活动,如:写病史、做体格检查、开医嘱、开处方、阅读各种检查报告单以及实施各种无菌操作等。注意培养进修生的独立思考和独立诊治疾病的能力。
六、认真修改进修生写的病史和诊疗计划。
七、各科室进修结束时,应实事求是地按要求进行考核与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医院快速发展,经院委会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进修学习,不得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外派进修人员:临床、医技系列的医务人员原则上应先在我院工作满3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其他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各科室每年外派进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每年12月底前要做好次年外派进修人员计划,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由医务部汇同护理部、门诊部在业务院长主持下,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人选,提交院委会审批。
四、外派进修人员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进修手续,签署进修协议。原则上主要在省内各大医院进修学习,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特殊专业可到省外大型医院进修。
五、已婚女职工外出进修的,进修前需先找医院指定的医生进行计划生育查体并提供未孕证明,进修期超过半年的在进修半年时再进行一次计划生育查体。
六、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要遵守所在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更换专业或医院,否则进修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本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停止进修,回院后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进修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医院的福利待遇。进修半年以内报销一次往返路费,进修半年以上报销2次往返路费。
八、凡医院同意的进修,省内每人次报销进修费用不超过6000元/年,省外每人次报销进修费用不超过8000元/年。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进修月数计算。
九、进修期满一周内必须回医院报到,并在将结业证复印件、进修鉴定表格及个人进修总结交医务部/护理部存档。进修结束后3个月内,应在院内或科内至少开展专业讲座2次,汇报进修学习成果。
十、本规定由2017年6月1日执行。未尽事宜解释权属医务部。
市中区人民医院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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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制度汇编
二〇一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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