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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热评-19篇(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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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持续放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直击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和堵点,努力实现"放水养鱼"、"水多鱼多"、"水深鱼大"良性循环。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中,探讨延续或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减征部分乘用车辆购置税、降低或减免租用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租金等可行性。落实、落细、延续现有税费优惠政策,必须坚决打击偷税漏税骗税行为,遏制部分基层政府和行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另一方面,贯彻优化税制结构部署要求,增强税费优惠政策的精准性、针对性,尤其要突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业户以及特困行业的支持,着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创新能力。例如,探讨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持续加大创新激励力度;适当扩大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构建有利于激发人才创新活力的所得税政策;稳步推进增值税进项、销项制度改革,畅通环环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政策条件和执行机制。同时,坚决杜绝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退税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赤字率、地方政府专项债规模这样设定有何考量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其中,赤字率"拟按3%安排",比去年提出的目标高了0.2个百分点,但没有超出"3%安全线"。欧盟的"马约"将赤字率不超过3%、负债率不超过60%作为"安全线"。在疫情之前的数年,我国赤字率基本都设定在3%以下。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面对疫情引发的全球经济衰退,各界普遍认为"3%"当破则破。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赤字率提出"拟按3.6%以上安排"。2021年有所下调,提出"赤字率拟按3.2%左右安排"。2022年赤字率再次下调至"3%安全线"以下,设为"拟按2.8%左右安排"。从过去五年情况来看,五年总体赤字率控制在3%以内,政府负债率控制在50%左右。今年赤字率设定略高于去年,体现了"加力"的政策取向,财政政策持续扩张发力,为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注入更多确定性,助力经营主体恢复信心和积蓄能量。对于赤字率未超过"3%安全线",则体现出"适度"扩大财政支出规模的原则。今年中央本级按3%赤字率安排预算,已经能够有效保障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所需,促进全年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在财政政策工具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带动扩大有效投资,稳定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比过去几年设定的目标都要高。这个规模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二是应对经济复杂形势和宏观调控的需要。

今年我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和宏观调控政策持续稳定,有利于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目标的实现。"他表示,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今年我国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就必须持续加大宏观政策的跨周期和逆周期调控力度,促进"强链、补链、延链",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两会热评】XX:厘清权责关系 统筹支农资金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乡村振兴投入保障"。2023年预算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50亿元、增加100亿元。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占比力争提高到60%以上,推动帮扶产业提档升级。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具有长远性、持续性、艰巨性特征的工作,决定了财政支持的长期性。今后,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权责关系,健全管理机制,统筹财政资金,有助于提高财政资金支农效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明确乡村振兴支出责任。中央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尽早制定出台农业农村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等,以便于地方各省可以据此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大项目大平台。中央和省级部门进一步明确各类农业项目的界限,统一由一个部门负责管理,避免出现多头管理现象,重复建设,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全国层面结合新形势新问题,统一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并建立"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对接渠道,提供可供学习的典型案例,及时有效解决共性问题,形成上下工作合力。

第二,完善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管理机制。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资金结构,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加强对乡村振兴相关资金的管理,即推动国家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实践有机结合,增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实施和资金投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具体来说,国家层面,在制定出台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任务实施指导意见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加大对乡村振兴薄弱环节和产业、就业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确保财政投入绩效目标与乡村振兴建设目标任务相一致。一是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聚焦各地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将财政安排的农业农村、水利、住建、资规等部门行业中用于"三农"领域的资金全面纳入资金整合范围,建立跨部门间的项目资金联席会商机制,将各级财政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纳入同一"资金池",统一设计方案、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评估验收,形成政策资金合力。二是研究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新政"。密切关注"十四五"期末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的政策口径,地方及时做好与中央部门的沟通对接,精准测算当前比例水平。认真谋划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政策措施,同时加强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资金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农投入之间的统筹衔接,持续优化"三农"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财政资金配置,着力弥补农村历史欠账。三是提高中央资金使用绩效。将中央奖补资金的使用范围扩大至产业项目,并打破子项目的补助比例限制,允许地方按照当地的补助政策比例进行奖补,切实发挥中央奖补资金对农业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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