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专题材料合集16篇,含领导讲话、交流发言、理论评论、心得体会(第3/8页)
补助资金,健全统筹城乡、线上线下一体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项目,支持企业开发爱心岗位,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培训、帮扶和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率先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就业的制度障碍,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持续推进"浙江无欠薪"建设,完善和落实工时、休息休假制度。
11.实施居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信息发布制度,鼓励企业通过提质增效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完善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创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岗位和绩效定薪酬的机制。全面拓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规范发展财富管理行业,鼓励依法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支持企业实施灵活多样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鼓励上市公司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实施农民致富增收行动,完善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10万名农创客,激活闲置农房10万幢以上,
推进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深入实施乡村百万屋顶光伏工程,
引导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入股企业,带动农民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12.完善创新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加快探索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要素价值的实现形式。赋予科研机构和高校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和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成果所有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完善技术类无形资产挂牌交易、公开拍卖与成交信息公示制度,推广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体系。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设立数据交易所,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数字化运营体系。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探索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资本化。
13.创新完善财政政策制度。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和中长期规划管理,提高各级财政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中长期保障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投入力度,解决好民生"关键小事",强化可持续保障机制。创新完善省对市县财政体制,加大省对市县财政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探索深化收入激励奖补、分类分档财政转移支付、区域统筹发展等方面改革。扩围试行与生态产品质量和
价值相挂钩的财政奖补机制,完善26县发展实绩考核奖励机制。
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省级统筹机制,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更加精准高效直接惠企利民。
14.全面打造"善行浙江"。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提升公益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信托专户,对慈善信托给予政策支持。打造全省统一的慈善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蜂巢式"浙商公益慈善机制,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公益和社会救助的渠道。发扬"人人慈善"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以"慈善公益一日捐"为代表的全民性慈善活动。推动互联网慈善,打造智慧慈善,规范网络募捐活动。完善慈善组织监管制度,借助区块链技术对慈善捐赠开展全流程智慧监管,打造为民慈善、阳光慈善。
四、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先行
示范
15.率先构建育儿友好型社会。制定实施率先构建育儿友好
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意见,适时修订《浙江省人口与
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措
施,探索建立生育成本共担机制,加强生育妇女就业、工资待遇等权利保障,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多渠道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完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就近托育服务覆盖城镇小区,乡镇
(街道)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基本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发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推动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工程和农村幼儿园补短提升工程,推广"安吉游戏"学前教育课程模式,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力争9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
惠。
16.争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全省域推行"教育大
脑+智慧学校",迭代升级"互联网+教育",构建未来教育场景。推动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实现全覆盖,探索推行县域集团化办学,力争60%以上县(市、区)成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实现城乡孩子同标教育、一体成长。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推动普职融通实现重大突破,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高职院校(职业本科)与普通本科合作机
制,推进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群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积
极向研究生教育拓展,拓宽"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通道和普职学生相互转学通道,实现中职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比例提升到50%以上。完善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提升教育品质,推进"融合教育"。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高等教育体系,争取高水平大学、高水平学科数量明显增加,扩大研究生教育规模,探索用新机制举办新型研究型大学和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全力支持西湖大学等新型大学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小而精"的高水平特色高校。探索终身学习型社会的浙江示范,加强浙江特色高水平开放大学体系建设,提升基层社区学校、老年学校办学能力,健全"学分银行"制度,实现终身教育丰富便捷,满足人民群众时时处处学习的需要。率先开展教育领域人事制度改革。
17.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推进"技能浙江"建设,实施新时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和"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育"十百千万"新时代工匠骨干队伍,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150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比达到3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万人次、参加培训人员平均提升一个技能等级。实施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计划,建设一批一流技师学院,将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完善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激励机制,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审改革试点,提高技能人
才政治、经济、社会待遇。建成全省智慧技能培训一体化平台,
引导企业加强务工人员技能培训,统筹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合理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形成市场培训和政府补贴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和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开展精准培训,加强"再就业"培训,全面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
18.深入实施健康浙江行动。全省域推行"健康大脑+智慧医疗",迭代升级"互联网+医疗健康"新服务,率先推进健康多跨场景应用,使人人享有便捷化、智能化、有温度的卫生健康服务。加快建设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健全监测预警、精密智控、医防融合等机制,加快建设省级医疗应急物资储备平台,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健全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序推进三甲医院从中心城市向县市延伸,支持与地方政府合作办医,深化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联体建设,县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床位占比达60%以上。实施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和村级卫生服务"网底工程"。深入实施医疗卫生"山海"提升工程,推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挡升级。超常规推进"医学高峰"建设,努力打造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搭建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及医学应用一体化新平台,争取建设生命健康领域国家实验室基地,打造生命健康科创高地,基本实现大病诊治不出省。深化"三医联动""六医统筹"改革,
争创国家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
省,实现中医特色服务专病专科市级全覆盖、中医适宜技术基层全覆盖。加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面提质、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80%以上,调整优化全民健康体检项目、提高体检精准性,推进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推进残疾预防工作,加强以老年人群为重点的高血压、糖尿病"两慢病"管理,实施青少年明眸皓齿工程,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重大慢病过早死亡率降至8.5%以下,总体癌症五年生存率达44%以上。基本形成全覆盖、均等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县(市、区)体育"一场两馆"覆盖率达到80%以上,办好亚运会、亚残运会,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
19.推进社保制度精准化结构性改革。制定完善适应新型就业形态的参保缴费政策,促进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可持续的养老保险体系,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促进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衡。规范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保费率标准。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鼓励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探索提档补缴政策,大幅增加对低收入群体缴费补助,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省级统筹,健全大病、慢性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实现低收入群体政策性医疗补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困难人员大病医
疗家庭支付封顶制,健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长效机制。
20.构建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实施"养老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计划,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办好老年食堂,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发展普惠养老和互助养老,完善推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发展模式,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推广应用智慧技术,打造数字化养老服务场景。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新业态新模式,实现康养联合体覆盖所有县。完善养老护理员教育培训、技能认定和信用管理制度,每万老年人口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提高到25人。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长期照护综合保障体系,探索解决失能失智人群护理难题,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数的58%以上。全面建立以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为主要对象的居家社区探访关爱制度,加大农村、海岛养老服务供给,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活动,倡导养老孝老敬老,促进老有所乐。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实现老年优待证全省通办通用。有效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有所为。
21.打造"浙里安居"品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压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促进地价、房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
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改革
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机制。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和存量闲置房屋改建等方式建设租赁住房,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1万套
(户),多途径有效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的住房问题。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建立人口净流入与土地供应联动、地价与房价联控机制,对租赁住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限房价、限地价、竞品质、竞租赁住房"土地出让方式,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基本实现城镇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建设棚改安置住房(含货币安置)
13万套。全面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完善常态化长效治理改造机制,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在传统村落科学保护前提下,深入实施"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提升住房设计水平,打造现代宜居型"浙派民居",塑造新江南水乡风貌。
22.全面建立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深化新时代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的衔接,创新智慧大救助模式,健全以专项救助为重点、多元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新时代社会大救助体系,推进各类救助政策综合集成。健全统一的城乡低收入群体精准识别机制,推进实施"积极主动、
精准高效"智慧救助先行计划,持续迭代升级大救助信息系统,
实现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救助需求统一发布、救助绩效精准评估,确保"不落一人、不落一户"。进一步扩大社会救助覆盖人群,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推进分层分类精准救助,确保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有基本保障。实现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低保标准,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拓展救助对象范围,实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实施助力困难群众共同富裕"七大行动",推进预防性、发展性救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县级救助服务联合体,推进由物质型向"物质+服务"转型。实施人文关怀和社会救助幸福清单全覆盖行动计划,实现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率100%,救助家庭关爱率100%,救助幸福清单问题联办解决率100%。建立困境妇女、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特殊群体的福利保障政策,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制度,强化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确保每位儿童健康养育成长。健全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健全困难职工帮扶机制。推行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新模式,切实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深入开展"双拥"活动。
23.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改革。完善社会力量办社会事业政策制度,鼓励国有企事业单位、大型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投资
兴办普惠性非营利性的幼儿园、职业院校、高等院校、老年学校
和医疗、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等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优质社会资源,培育高质量和国际化的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品牌,更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探索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委托代理服务等模式,提高公共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强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监管体制建设,健全准入、评价、激励、退出等机制,促进公办民办机构公平竞争、规范运营、协调发展。
五、拓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有效路径,推进城乡区域协
调发展先行示范
24.率先形成省域一体化发展格局。完善省域统筹机制,推动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四大建设",全力推进省级新区、钱塘江金融港湾等战略平台建设,深入实施标志性工程,编制实施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引领优化省域空间布局。深入推进空间规划一体化,加强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深化主体功能区政策,完善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以标准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建设现代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城乡交通、供水、电网、通信、燃气等基础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逐步实现同规同网。加快高水平交通强省建设,实施"内
畅外联"攻坚行动,全面改善山区、海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
等交通设施条件,实现高铁、通用航空"市市通"、高速公路基本覆盖10万人以上城镇、三级以上公路覆盖90%以上乡镇,加快推进轨道交通陆域县县全覆盖,推进省域内高铁网、轨道交通网、大城市地铁网三网融合、互联互通,基本建成省域、市域、城区3个"1小时交通圈",构建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发展智慧化、均等化公共交通服务,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省,推进通村客运加密提质、客货邮融合和渡运公交化改造,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快递业进村进厂出海"两进一出"工程,培育现代物流业,构建城乡贯通、内外融合的现代快递物流网。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发展,城乡同质化供水覆盖率提高到98%,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加快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快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规划建设省际毗邻区、省内一体化先行合作区,建设数字长三角,促进长三角全域一体共同富裕和现代化建设。
25.开展新型城镇化"十百千"行动。加快四大都市区建设,形成空间规划"一张图"、轨道交通"一张网"、同城服务"一个圈"。唱好杭甬"双城记",大力培育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海洋中心城市。推进"十城赋能",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培育未来城市实践区和现代化郊区新城,全面提升中心城市综合能级
和国际竞争力,支持衢州、丽水加快打造新时代山水花园城市。
完善城市地下空间管理制度,率先在地铁城市开展"隐形城市"建设试点,实施地下空间分层式、综合性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数字化管理,开展城市重大地质安全风险防控试点,切实提升城市地下空间感知能力和监测预警能力。深化城市综合治堵工程,推行数字治堵,健全"轨道+公交+慢行"绿色出行网络,推动职住更加平衡适宜、出行更加便捷舒适。推进"百县提质",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实施"千镇美丽"工程,滚动打造600个以上省级样板,深化小城市培育试点,深入推进龙港新型城镇化综合改革,探索由镇村到城、建设新型城市的新模式。
26.大力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全省域推进城市未来社区建设,全面实施创建制,实施未来社区"三化九场景"推进行动,迭代提升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按照未来社区理念实施城市更新改造行动,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
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推动老旧社区"微更新",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造多功能、复合型、亲民化社区精致生活场景。全域推进乡村新社区建设,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微改造,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
共服务核心功能配套标准化建设,所有行政村实现新时代美丽乡
村达标创建,建设万个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开展未来乡村建设试点,迭代升级未来邻里、现代产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特色风貌、绿色低碳、乡村善治等场景,建成一批引领品质生活体验、呈现未来元素、彰显江南韵味的示范性乡村新社区。
27.大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集成改革。以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以公平为基石,开展户籍、农村土地、公共服务、收入分配等体制机制综合集成改革。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杭州调整完善以居住和社保缴纳年限为主要指标体系的积分落户政策,全面落实杭州市区以外城市租赁房屋落户政策。深化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积分入学政策,逐步实现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探索积分入住保障房制度。深化"三权到人(户)、权随人(户)走"改革,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坚持稳慎原则,探索推进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全面推行人地钱挂钩、以人定地、钱随人走制度,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类管理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适时推进山区县乡镇撤扩并工作。
28.率先探索以土地为重点的乡村集成改革。率先探索农民
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利益联结机制,完善承包地"三
权分置"制度,系统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深入实施国家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积极稳妥探索农房财产权更丰富的权能实现形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产业。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健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探索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合规地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效衔接机制。实施农民持股计划,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抵押等实现形式,建立全省一体化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推动长三角互联互通。
29.大力实施强村惠民行动。统筹推进高效生态农业、现代乡村产业、村级集体经济等协同发展,梯次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健全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实施稳粮保供综合能力提升工程,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加快打造现代种业强省,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实施适用农机具研发推广行动,全面推进"肥药两制"和现代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渔业、畜牧业转型升级,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5万元/人。推进"农业+"行动,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打造一二三产融合的农业全产业链,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推进乡
村产业"一县一平台"建设。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培养一批乡土人才。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推进农业农村投资集成示范改革试点。健全涉农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产品体系,推广实施"整村授信"模式。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长效机制,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组建强村公司,完善"飞地"抱团机制,投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财政资金所形成的资产产权按相应比例划归村集体所有,实现集体经济年收入20万元以上且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全覆盖,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到50%以上。强化村集体经济富民惠民功能,积极发挥支持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和推动养老、救助等公共服务普及普惠的作用。
30.创新实施先富带后富"三同步"行动。紧盯缩小地区、城乡、收入差距,制定实施"三同步"行动方案,系统化建立先富带后富的帮促政策制度,集成建设省域帮促数字化系统,建设新型帮共体。实施绿色发展重点县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对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11个县(市),推行"GEP论英雄"改革,实现生态质量、绿色发展、幸福宜居全国领先,与全省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左右。实施乡村振兴重点帮促村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建立县村户一体帮促机制,派强用好第一书记、农村工作指导员和驻村工作组,省市县联动每年向全省乡
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万人,开展千个单位扶千村、千个企业
结千村、千个侨团(企)帮千村帮扶行动,健全社会资本、公益组织开放式共同帮促的激励机制。以全面推进全域党建联盟为牵引,推广"大下姜"乡村联合体共富模式,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机制和路径。实施低收入群体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行动,开发覆盖城乡、多跨协同、政策集成的低收入群体持续增收数字化重大应用场景,建立标准化清单化帮促制度,建立分类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的精准政策体系。对有劳动能力的,强化开发式帮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对劳动增收能力较弱的,强化"帮扶+保障",探索建立低收入人群个人发展账户,逐步改善生活;对丧失劳动能力的,强化兜底保障,提高生活幸福感。
31.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制定实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新阶段山区发展政策体系,坚持分类施策,实施做大产业扩大税源行动和提升居民收入富民行动,全面推进跨山统筹发展,推动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转型。发展"绿色
+智慧"特色产业和生态工业,培育"丽水山耕""三衢味"等山区名品,实施消费助农计划,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高标准创建"四沿"美丽富裕干线路,探索推行市场化推动山区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加快推动干部人才资源向山区26县倾斜,加大省直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山区26县干部人
才交流力度。全省域增强海洋意识,全省域推进海洋强省建设,
深化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舟山群岛新区2.0版建设,深入推进甬舟温台临港产业带建设,大力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推进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加强智慧海洋工程建设,探索省市共同设立海洋发展基金,推进海岛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加强海岛生态环境保护。制定新发展阶段升级山海协作指导意见,强化陆海统筹、山海互济,按照产业链协同需求精准结对、合作共赢,深化拓展公共服务等领域协作内容。探索完善山海协作"飞地"建设机制,高水平建设"产业飞地"、山海协作产业园,支持山区海岛在省内外中心城市探索建设"科创飞地",推行共享型"飞地"经济合作模式,打造助力山区发展高能级平台。更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强对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区后期扶持,支持建设"生态飞地"。全面推进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深化景宁全国民族地区城乡融合发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