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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 落实座谈会”上的发言提纲汇编12篇(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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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

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重点行业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绩效评级工作,经分局初核、资料审核、违法行为审查、技术专家现场核查,初步确定了A、B级和引领性企业名单,其中,A级15家、B级12家、引领性20家。

4.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为推动信用修复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抽调专人负责信用修复工作。截止目前,根据企业申请,共对5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XX社会信用条例》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模范的履行好相关职能,有效推进信用工作取得实效。

市委编办发言提纲

市委编办涉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主要是: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信息和行政执监督检查信息收集共享和公开,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规定。《XX省社会信用条例》实施以来,我们积极组织学习,推进贯彻落实,现将执行情况介绍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工作制度

XX市委编办成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登记科(登记局)为责任牵头科室,确定专人负责社会信用信息的公示和推送。在XX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公示专栏",设置了职权目录公示、登记公告、年度报告、其他信息4个二级栏目。为保证信用信息及时更新,行政许可事项发生后,每周五在XX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相关信息,并同步推送至发改委"信用信息"平台。

二、多举措推进社会信用工作

1、信用信息收集共享公开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属于行政许可。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10月11日,共办理设立登记5家,变更登记69家,注销登记15家。分29次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登记公告专栏公开,同时推送至发改委"信用信息"平台

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和实地核查信息属于行政处罚和行政监督检查。根据《关于报送2022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通知》(临编办发﹝2023﹞1号),今年报送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事业单位193个,3月31日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年度报告专栏进行公示。

印发《关于开展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的通知》(临编办发〔2023〕32号)文件,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按照5%比例随机抽取了10家单位,对事业单位是否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形式要件是否齐全有效等21项内容进行了全面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能立即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整改的,下达整改通知,敦促限期完成。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在XX市人民政府网站"事业单位法人信用信息公示"其他信息专栏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2、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方面

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为个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年来对市直一家事业法人下达《关于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告知函》,该同志及时偿还贷款。督促隰县、曲沃县编办局对涉及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变更登记。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工作

9月初,国家发改委联合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委,就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接省委编办通知,我市共有22个疑似重错码单位,我们及时将疑似重错码发给各县市区委编办,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纠正处理,于9月3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送省委编办。确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无重复代码和错误代码。

4、建立失信档案。

对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印发《关于试行建立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的通知》(临编办发〔2020〕51号)文件,从2020年起试行建立事业单位法人失信档案。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办理变更、注销登记的4家事业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有1家未整改到位,记入失信档案重点监管,其失信记录将作为今后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下一步打算和建议

一是加大对事业单位法人社会信用工作宣传力度,普及社会信用知识,营造诚信环境

二是利用事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时机,鼓励事业单位法人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提升信用管理能力,自觉防范信用风险。

三是探索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市税务局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下午好!

按照工作要求,现将XX市税务局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条例》、开展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成效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和服务企业持续健康发展,XX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XX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规定,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激励服务和惩戒管理,全面开展纳税信用评价,积极推进"税银合作",努力实现纳税信用增值。

(一)开展纳税信用评价

XX市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8号),每年组织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纳税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并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2023年全市共有70619户纳税人参评,共评选出:A级纳税人2509户,占参评户数比率3.55%,B级纳税人32875户,占参评户数比率46.55%,M级纳税人29355户,占参评户数比率41.57%,C级纳税人2179户,占参评户数比率3.09%,D级纳税人3701户,占参评户数比率5.24%。

(二)实施分级分类服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XX市税务局优化税收征管方式推进分类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临税发〔2021〕11号),

一是优化纳税人分类管理。推行动态"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服务方式,依据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实施差异化服务和管理。对高信用低风险纳税人无风险不打扰,注重提供更便利的纳税服务,加强信用激励;对低信用高风险纳税人,在不损减纳税人法定权益的前提下,实施重点监管,促进税法遵从。二是落实涉税事项分类管理。按照《税收征管操作规范》,涉税事项分为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自主办理事项、税务管理基础事项主要由县级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由各级税务机关分级负责管理。三是推进税收监管协同共治。依托XX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XX"网站等平台,开展部门监管信息的归集共享,利用外部门监管信息精准锁定税收风险疑点企业,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纳税信用和市场监管、公安、银行等部门信用的联动管理,依据企业信用情况,在监管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对被其他部门认定为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税务检查频次或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增加抽查比例。

(三)健全银税合作机制

一是健全银税合作机制。XX市税务局与银保监分局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交流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分析工作成效,跟踪了解工作开展中的难点问题,做好合作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畅通"银税互动"工作沟通渠道。二是税务机关及时主动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信息传递给银保监局及各金融机构,各金融机构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作为贷款风险防控的参考,为有贷款需求的企业提供贷款;金融部门定期向税务系统反馈企业的信贷相关情况,以便加强企业的纳税信用管理;三是推动银税合作渠道多样化,与工行、建行建立专线、搭建系统平台等方式实现数据直连,将银税信息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探索"互联网+大数据+金融+税务"平台服务新模式,为诚信纳税的企业提供便利化银税融资服务,四是各金融机构在前期开发的"税易贷""税融通""网贷通""税贷易"等产品外,之后又推出和升级了一系列银税合作产品,如建设银行将"税易贷"产品升级为"云税贷"等更好地为诚信纳税的企业实现信用增值。

2023年1-8月,辖区内25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共为17户纳税人提供20笔贷款支持,金额15246万元,有效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我局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激励服务和惩戒管理,以促进纳税人自觉提高纳税自觉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第40号)公告,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等。对D级的纳税人会采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等措施。

(五)开展纳税信用复评和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补评和复评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4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1号),XX市税务局2023年1-9月完成纳税信用复评63户次,纳税信用修复15户次,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意见及建议

XX市税务局将主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加强纳税信用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促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国防动员办公室发言材料

各位领导:

大家好!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办关于《XX省社会信用条例》贯彻落实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我办信用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发改委的精心指导下,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信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信用工作是基本的社会规范,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扎实做好人防领域信用工作,助推全市国动(人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

一、基本情况

XX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作为市级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防动员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指导城市国防动员建设,组织指导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和疏散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县(市、区)国动(人防)业务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宣传教育等。

在履行这些职责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将信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国防动员工作是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人防工程是城市的"生命线",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以信用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的信用建设,积极推进人防工程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为全市国动(人防)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信用工作推进情况

1.加强信用宣传教育。我们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信用知识培训,普及信用知识,提高全员信用意识。同时,我们还建立了国动(人防)信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将信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和普法教育内容,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信用道德和信用意识教育。

2.开展信用评级评价。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XX市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对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相关从业单位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通过对从业单位的信用记录、经营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从业单位实行分类监管和差别化管理。

3.持续做好"双公示"工作。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后,我办的监管服务职能主要是做好人防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在监管服务过程中,及时将从业单位的相关信用情况通过"双公示""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向社会进行公示。

4.加强内部监管和自律建设。相继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用语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文书示范文本》《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使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领域信用管理办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评查办法(试行)》《人民防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规范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不断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和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

虽然我们在信用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深知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和改进: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用管理相关制度,不断提高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信用工作合力;督促各县(市、区)国动部门加强信用工作建设。

3.深入开展信用评级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方法和标准,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4.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信用工作培训,为全市信用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质提速作出新的贡献。

汇报完毕,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言材料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条例》,紧紧围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以开展信用提升行动为切入点,强化诚信文化建设,积极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提升市场整体诚信水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全面服务市场主体,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打基础抓宣传培训,加大信用培育力度

1.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一方面,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加大《XX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信用监管法规规章的宣传培训力度,持续普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知识,提高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和参与信用建设的意识。另一方面,加强信用监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干代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全市市场监管开展教育培训39次,确保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和使用信用监管制度工具,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信用政策红包"精准滴灌"市场主体。带动形成"守信、塑信、复信、用信"的社会氛围,引导市场主体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强化信用意识。

2.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变部门行为为社会行为。"人无信不立,企无信不兴"。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部门联动,同向发力,积极指导企业信用建设。

3.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一是积极发挥信用机制作用,开展信用合规建设。指导大中型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企业合规建设内容,引导市场主体厚植诚信理念。二是积极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市场主体信用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构建行业自治、企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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