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思想研讨发言8
生态文明思想研讨发言
按照旗委学习安排,我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方针"等,同大家一起交流我的认识和体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信心决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从生态资源看,我旗有巴图湾、萨拉乌苏河谷、巴音淖尔草原等丰富的自然资源;境内矿产资源富集且利于配套开发,天然气储量位居全国县级之首;煤炭资源探明储量520亿吨、远景储量1000亿吨以上,这些资源是我们推进绿色发展的优势所在。从工作基础看,这几年我们抓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全民植树造林等工作,持续推进沙漠防护林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三北防护林、盐碱地治理等重大工程,集中解决了一批矛盾突出、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可以说,我旗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上,有基础、有优势。
二是切实武装头脑,做到学用结合。学习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污"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运用法治手段抓好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严格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高质高效审理农村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流转纠纷、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案件,护航绿色发展大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是认清生态形势,增强责任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XX旗地处自治区最南端、毛乌素沙地腹部,地理位置显要,生态环境的建设和治理保护尤为重要,非同于其他地区。结合我院工作情况来看,法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干警对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保障不够有力、赔偿不到位,推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取得的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在这个啃"硬骨头"的关键期,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刑罚惩治和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作用发挥需进一步加强,支持和监督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履行生态保护职能、社会公益组织和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职能需进一步发挥,从而形成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高压态势。
二、深刻引以为戒,学习反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典型案例
近期,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出鄂托克旗棋盘井区域存在水资源管理长期宽松软,违法取水用水、地下水位下降严重等问题。该反面典型,警醒我们要扛牢扛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重大责任,秉承习近平总书记"节约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十六字治水方针及"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的重要指示,针对违法取水用水、非法倾倒建筑垃圾、压占耕地和黄河河道堤防、非法开荒、破坏林草等生态违法行为,要抓好生态保护司法与行政执法处罚无缝对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机制,突出审判第一要务,依法适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加大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力度,做到发现问题严肃查处、扭住不放、一抓到底,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确保绿水青山常在,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
三、忠诚履职尽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法院担当
一是立足审判实践,针对性审理生态领域案件。深入整治煤炭资源、林草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审理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及附带环境资源公益诉讼等案件,坚决挽回国有资产损失。下一步,探索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合议庭",专门负责审理涉林业、环保、矿产、水土资源等生态环境类刑事、民事案件及非诉执行案件。此外,在生态环境案件审理时,邀请具有生态环境知识技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进行司法调解,刚柔相济助力生态建设、社会和谐。
二是积极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全力支持公益诉讼,积极引导被告人主动承担恢复生态原貌的责任,实现案件法律效果、生态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鉴于涉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仍可能重操旧业,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行为,为预防重新犯罪,探索出台对涉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规定,降低被告人再次破坏生态环境的可能性。创新生态补偿机制,采用"先修复再量刑"审理模式,将民事公益诉讼中赔偿义务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履行情况和对生态环境的修复情况,作为刑事案件的量刑参考依据,引导其更积极主动地采取修复措施履行赔偿义务,助推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XX样本"。
三是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与林草、环保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积极贯彻落实旗委、政府相关部署安排,建立联动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及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防范和打击煤炭资源、林草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为生态立下法律红线。下一步,重点探索建立"河湖长+审判"工作机制,提升系统化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统一思想认识,端正执法理念,定期通报一个时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和趋势,汇集各方力量共同研究制定预防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四是坚决落实好"普法责任制"要求,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结合"法律六进"活动,通过就地宣判、法官说法、组织当事人参观生态示范恢复区域、在案发地张贴悔过书等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唤起保护生态环境的红线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破坏环境行为,纠正部分案件被告人"判后合法化"的错误观念,教育涉案被告人自觉履行恢复生态的义务,从源头上解决非法开荒、非法占用农用地、黄河流域工业废水排放、滥伐防护林木等乱象,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目的。
不负青山绿水,方得金山银山。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将带领法院一班人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法院人奋斗担当的新姿态,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厚植绿色优势,努力推动XX旗在新时代实现"绿色崛起",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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