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研讨心得体会
近期,通过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结合自身在县委政法委分管维护稳定工作的实践,我深刻认识到,政绩观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宗旨意识和格局境界。对于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神圣职责的政法干部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仅关乎个人成长进步,更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巩固、社会长治久安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面,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筑牢维护稳定的思想根基
正确的政绩观,首先是政治观、群众观、发展观的集中体现。作为分管维护稳定工作的副书记,必须从政治高度、人民立场和发展全局出发,深刻把握其内涵实质。
第一,正确政绩观是"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最根本的就是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在方向上必须对标对表。谋划、部署和推动维护稳定工作,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是否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是否有利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能为了部门利益、局部利益或个人升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变通,甚至偏离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在执行上必须坚决有力。对于中央和上级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特别是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应对突发事件等关键时刻,更要挺身而出、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体现对党忠诚。三是在效果上必须注重政治影响。处理每一件事情、化解每一个矛盾,都要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政治效应和社会影响,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守住政治安全底线。
第二,正确政绩观是"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政法工作根基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维护稳定工作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认可、是否拥有实实在在的安全感。一是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这就要求我们变"坐堂等访"为"主动下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了解他们的诉求,特别是要关注那些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二是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衡量维稳工作的成效,不能仅仅看数据是否好看、报表是否齐全,更要看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有没有真正解决,社会矛盾是否真正得到缓和,邻里关系是否更加和谐。不能搞"数字维稳"、"指标维稳",让群众在"被稳定"中感受不到温度。三是要把群众参与作为"第一动力"。维护稳定不是政法一家的事,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铜墙铁壁。
第三,正确政绩观是"求真务实"的必然要求。政绩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编出来的。维护稳定工作直面矛盾、考验担当,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是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维护稳定往往难以立竿见影,很多工作都是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比如,法治宣传教育、基层基础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需要久久为功、持续用力。要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不贪一时之功,不图一时之名。二是要有"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面对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风险挑战,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攻坚克难。不能因为怕出问题、怕担责任就畏首畏尾、回避矛盾。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拿出管用举措,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稳定的深层次问题。三是要有"真抓实干"的作风。部署工作要结合实际,不能照搬照抄;落实任务要一抓到底,不能虎头蛇尾;检查考核要注重实效,不能只看台账、听汇报。要坚决反对"盆景式"、"作秀式"的所谓"政绩",把精力和功夫真正下在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
二、准确把握正确政绩观的实践要求,提升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
理论的价值在于指导实践。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脚到做好本职工作、提升履职能力上。作为分管维稳工作的副书记,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见实效。
第一,在"防风险、保安全"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筑牢社会稳定"防火墙"。维护稳定,首要任务是防范化解风险。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不仅要能"灭火",更要善于"防火"。一是增强忧患意识,做到未雨绸缪。"明者防祸于未萌,智者图患于将来。"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定期组织开展影响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研判,摸清各类风险的底数、特点和演变趋势,建立健全风险清单,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二是健全预警机制,做到抓早抓小。要完善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共享机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提升风险识别能力。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要分级分类管理,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力争把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做到标本兼治。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要深入排查化解涉疫、涉企、涉众等各类矛盾纠纷,特别是对那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提前介入、妥善处置,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
第二,在"抓治理、促和谐"中践行正确政绩观,画好共建共享"同心圆"。维护稳定不是"高压维稳",而是要通过有效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不断改进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突出法治引领。要把维护稳定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维护稳定。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在处理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时,要坚守法律底线,做到于法有据、以理服人,不能"花钱买平安",损害法治权威。二是注重德治教化。要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教化人心、凝聚力量的作用。要深入挖掘宣传维护稳定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用榜样的力量引导社会风气向上向善,营造崇尚和谐、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自治基础。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发挥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支持其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
第三,在"强队伍、提素质"中践行正确政绩观,锻造维护稳定"主力军"。队伍是干事创业的基础。维护稳定工作的成效,关键取决于政法队伍特别是维稳战线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正确的政绩观要求我们必须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一是突出政治建设,铸牢忠诚警魂。要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引导维稳战线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创新理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枪杆子"、"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二是提升专业素养,练就过硬本领。要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使维稳干部熟悉掌握相关政策法规,精通应急处置、群众工作、舆情引导等专业技能,提高应对复杂局面、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让他们在处理复杂矛盾、应对突发事件中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三是锤炼过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要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教育引导维稳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和"围猎",做到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以良好形象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
三、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要求,彰显维护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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