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绩观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中阅看会上的心得体会发言
在政绩观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集中阅看会上的心得体会发言
各位同志:
今天,我们集中阅看政绩观学习教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一幕幕触目惊心的画面、一句句悔恨交加的自述,让人久久难以平静。这些案例中的当事人,昔日身居要职,手握公权,却在错误政绩观的驱使下,一步步滑向深渊,最终身陷囹圄、悔恨终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作为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我深感这次警示教育来得及时、来得深刻。借此机会,我从警醒戒惧、对照反思、努力方向三个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敬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以案为镜,深刻认识错误政绩观的危害
(一)典型案例的深刻警示
阅看警示教育片,最让我触动的,不是那些触目惊心的数字,而是那些案例主角走向堕落的心路历程。他们中的许多人,在仕途之初,也曾怀揣理想、满腔热血,也曾立志为民、恪尽职守。然而,随着职位的攀升、权力的扩大,政绩观悄然发生了扭曲--从为民造福变成了为己谋利,从踏实干事变成了急功近利,从坚守原则变成了弄虚作假。近年来,全市司法系统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的法院干警,2024年各级法院〔*〕名干警因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被查处,2025年各级法院仍有〔*〕名干警因此被查处。这些数字,每一个背后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一段职业生涯的终结,也是对法律权威的严重伤害。这些人用手中的审判权换取私利,用司法公信力为自己铺路,最终的结局,无不是身败名裂、一无所有。
(二)错误政绩观的本质剖析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形式主义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根源是政绩观错位、责任心缺失。透过警示案例,我们可以清晰看到,错误政绩观的核心病症,在于把"为谁干事"这个根本问题搞颠倒了。有的人追求"显绩"而漠视"潜绩",热衷于做表面文章、搞"面子工程",大搞数字政绩、虚假政绩;有的人把手中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换钱、以判谋私;有的人在职位升迁、荣誉评定上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以牺牲司法公正为代价,换取短期的"政绩光环"。这些错误政绩观的危害,在司法领域尤为严重。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手中的一纸判决,直接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公平秩序。一旦司法人员的政绩观发生偏差,其危害不仅仅是个人的腐化堕落,更是对整个司法公信力的釜底抽薪,是对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的严重破坏。
(三)警示教育的深层价值
警示教育的意义,不在于让人对腐败产生恐惧,而在于让人从内心深处真正明白:人生的价值究竟在哪里,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究竟来自何处、应当为谁所用。那些案例中的当事人,在失去自由之后,无不追悔莫及,感叹当年的一念之差毁掉了一生。这种代价,沉重得令人警醒。对于我们每一名在位的干部而言,这些案例既是前车之鉴,也是当下的镜鉴,更是时刻悬在头顶的警钟。
二、以案照己,深刻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在政绩导向上的深刻检视
结合警示案例,我认真对照检视自身,在政绩观方面,确实存在一些需要认真正视的问题。一是在工作取向上,有时存在重"显绩"轻"潜绩"的倾向,对于能够立竿见影、出成果的工作更有热情,而对于打基础、利长远但短期难以见效的工作,投入的精力和耐心还不够充分。二是在工作方式上,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心态,面对复杂疑难案件的审判管理工作,有时更希望用简便快捷的方式推进,而对深层次、系统性问题的研究和解决,还缺乏足够的定力和耐心。三是在自我要求上,有时在监督制约方面放松了警惕,对于一些"打招呼""说情"等干扰司法的行为,虽然没有违规操作,但在抵制的态度和力度上,还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在权力观上的深刻检视
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这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耳熟能详的道理。然而,知道这个道理,与真正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并不是一回事。对照警示案例,我深刻反思自己在权力观上的认知与实践。在日常工作中,我是否真正做到了"权为民所用"?在面对复杂的人情关系时,是否始终能够坚守底线、秉公处事?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是否时刻保持着对权力的敬畏之心?这些问题,需要我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认真审视,而不是以"没有原则性问题"来自我宽慰。
(三)在廉洁自律上的深刻检视
廉洁,是司法人员的生命线。警示案例中,许多人的堕落,都是从一次"无关紧要"的收受小恩小惠开始的,从一次"情有可原"的违规操作开始的。这种"温水煮青蛙"式的腐化过程,往往让当事人在不知不觉中越陷越深。对照自身,我深感廉洁自律不能停留在口头上,必须落实在每一件具体的事情上、每一次具体的选择中。在与当事人、律师的接触中,是否始终保持了应有的距离和界限?在日常的生活圈、交往圈中,是否有效防范了各种"糖衣炮弹"的侵蚀?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以更加清醒的头脑和更加坚定的意志去面对和回答。
(四)在担当精神上的深刻检视
错误政绩观的另一种表现,是遇到难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往后推,以"不出事"为最高追求,缺乏真正的担当精神。对照检视,在一些涉及复杂法律关系、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审判管理工作中,我是否真正做到了敢于担当、敢于碰硬?在一些需要坚持原则、抵制干扰的关键时刻,是否真正做到了挺身而出、坚守立场?这些问题,都是需要我认真思考和改进的地方。
三、以案促改,在实干中践行正确政绩观
(一)把牢政治方向,坚定政绩观的思想根基
树立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解决好"为谁干事"这个核心问题。作为市中级法院的副院长,我要始终把党性修养放在首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必修课,做到原原本本学、深入细致悟,真正把正确政绩观内化为自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把为人民群众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在具体工作中,要坚决摒弃急功近利、追求"显绩"的错误倾向,既要抓好当前能够见效的工作,更要着眼长远、打好基础,把审判质量的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建设作为长期坚守的目标,不因短期看不到成效而有所懈怠,不因难以量化考核而有所忽视。
(二)强化廉洁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廉洁司法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我始终坚守的底线。警示案例中那些触目惊心的教训,再次提醒我,廉洁自律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不能有任何"下不为例"的自我原谅。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对于任何形式的"打招呼""说情",坚决按规定记录报告,不留情面、不打折扣。要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中保持清醒,对各种可能带来风险的"好意"保持高度警惕,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同时,要以身作则,带动身边的同志共同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切实落实好廉政建设的
开通会员或付费后下载完整纯净原版文档,支持自由下载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