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1
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在全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读书班期间,我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入研读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自身履职实际深入思考,对"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这一根本性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领悟和把握。作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我们的政绩从来不是惊天动地的表面文章,而是体现在维护党的纪律、正风肃纪反腐、保障群众利益、净化政治生态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体现在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实际成效上。下面,我结合学习思考和工作实践,谈几点体会,与同志们交流共勉。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干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深刻阐明了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为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作为监督专责机关,我们的政绩观本质上是政治观、群众观、实践观的集中体现,必须始终从政治高度把握和践行,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履职全过程、各方面。
践行正确政绩观,首要在于坚守"两个维护"的政治忠诚。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我们的政绩,首先是政治上的政绩,核心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实践中,我们要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十五五"开局起步、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坚决纠治贯彻落实中的打折扣、搞变通、打白条等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这是我们最根本、最重要的政绩。
践行正确政绩观,核心在于坚守"为民造福"的根本立场。李希同志强调,要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纪检监察工作的本质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的政绩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党的执政根基,是我们必须坚决整治的重点。实践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的"急难愁盼"作为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的"愿望清单"作为"监督清单",聚焦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乡村振兴、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让群众在每一项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像密山市纪委监委那样,把老旧小区改造作为监督重点,推动实行"菜单式"改造,变"政府配单"为"群众点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就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最实在的政绩。
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于坚守"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工作的政绩,从来不是"数字漂亮"的虚假成效,而是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真实成果。我们在监督执纪执法中,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既不夸大成绩,也不回避问题;既不搞"一刀切",也不搞"形式主义"。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同时也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既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反对"重数量轻质量、重指标轻实效"的不良导向,不搞"凑数式"办案、"形式化"监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每一项工作都能真正解决问题,这是我们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基本要求。
二、正视自身差距,深刻检视践行正确政绩观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对照李希同志提出的工作要求,对照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期盼,结合读书班学习研讨和自身履职实际,我深刻检视出自身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政绩观认知仍有偏差。虽然能够按时参加各类学习,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存在浅尝辄止、学用脱节的问题,对纪检监察工作与正确政绩观的内在联系把握不够精准,有时在工作中不自觉地陷入"重业务、轻政治""重办案、轻监督"的误区,认为查办案件数量多、处分人数多就是政绩,对监督的基础性、预防性作用重视不够,对"惩、治、防"一体推进的政绩导向把握不够全面,未能充分认识到净化政治生态、防范腐败风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才是更长远、更根本的政绩。
二是监督精准度不够,服务大局的成效不够明显。在政治监督方面,虽然能够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但监督方式较为单一,多以"听汇报、看资料"为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群众开展实地监督不够,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掌握不够全面,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在服务发展大局方面,对全市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监督跟进不够及时,对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的监督研究不够深入,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在推动解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上成效不够显著。就像永康市纪委监委那样,通过数字赋能强化科技领域监督、点对点挂钩包联企业的精准做法,我们还需要进一步学习借鉴。
三是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够扎实,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够彻底。虽然能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但有时存在"重查处、轻整改""重通报、轻长效"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查处后未能及时跟踪问效,未能推动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导致一些问题屡查屡犯。深入群众走访调研不够经常,对群众的真实诉求了解不够全面,对一些隐性的、深层次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发现不够及时,监督执纪的针对性和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未能真正实现"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的目标。
四是队伍建设的力度不够,履职能力与政绩要求不相适应。作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带队伍、强能力方面还有差距,对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对干部的专业能力培训不够系统,部分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在精准监督、规范办案、做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能力不足。同时,在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还有短板,部分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未能充分以"三化"建设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影响了政绩的成色。
这些问题的存在,根源在于政绩观出现了偏差,在于党性修养不够扎实,在于责任担当不够有力,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实干实效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关键在行动,核心在担当。作为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我们要以此次读书班为契机,进一步校准政绩坐标、强化责任担当,把正确政绩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实干笃行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业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是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正确政绩观的思想根基。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主题教育和学习教育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同时,深入学习李希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干部政绩观的核心要义,自觉摒弃错误政绩导向,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人民为中心,以实事求是为准则,确保履职方向不偏、力度不减。要把学习教育与"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结合起来,以理论学习推动工作实践,以工作实效检验学习成果。
二是强化政治监督,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政绩。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紧扣"十五五"开局起步、新质生产力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健全完善政治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借鉴永康市纪委监委数字赋能监督、宜昌市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监督的经验做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治贯彻落实中的偏差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落地生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以监督实效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
三是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在维护群众利益中创造政绩。始终坚持执纪执法为民,把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领域,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借鉴密山市纪委监委"居民点单、部门接单"的工作机制,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研,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让群众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温度。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着力查处政绩观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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