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一肩挑”的工作方案
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工作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央、省委、SS市委和XX市委关于加强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提醒函》关于"SS乡纳入整乡推行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以下简称'一肩挑')的乡镇,即每个行政村推进'一肩挑'"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选好带头人、配强班子、建强组织、激发活力,切实把村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发展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和谐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实施范围
SS乡内所有行政村。
三、实施步骤
"一肩挑"推选工作从2019年11月开始,2019年12月底前完成,要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章办事和严明纪律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原则上只对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推选,原村"两委"其他成员不作调整。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1月8日前。
主要任务:组建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综合考察。
1.组建机构。乡党委、政府成立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纪委、党政办、财政所、卫计办、综治办、党建办等部门为成员的SS乡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肩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2.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各村调研摸底情况,专题研究,周密制定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一肩挑"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选任标准、审查程序、选任方式、选举办法等。
3.综合考察。乡党委组织财政、纪委、综治、卫计、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对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在年龄、文化程度、群众基础、工作实绩、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符合村委会主任"挑"村党组织书记的,由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任命为村党组织书记;对符合村党组织书记"挑"村委会主任的,按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
(二)摸底阶段:2019年11月15日前。
主要任务:摸清底数、选民登记。
1.摸清底数。具体要做到摸清以下情况:①摸清各行政村基本情况;②摸清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年龄、学历、履职能力、群众基础、任职意向等情况,要对任职意愿强烈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政治素质、致富能力、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重点掌握;③摸清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兼职情况;④摸清流动党员和群众去向情况,为组织动员外出流动党员和群众尽可能返村参加选举做好准备;⑤摸清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思想状况;⑥摸清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个别拉票贿选"冲底线"的风险,以及蓄意诬告陷害候选人、拉帮结派搞非组织活动、因历史遗留问题或民生诉求等引发的干扰选举等问题。
2.选民登记。各村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并按要求进行公告。①户籍在本村且居住在本村有选举与被选举权的公民(截止2019年12月30日年满18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下同);②户籍在本村未居住在本村,但明确表示愿意参加本村选举的;③户籍不在本村但工作或居住在本村一年以上,书面申请在本村参加选举的(需出具未在原户籍地登记证明,且经本村村民代表会议通过);④正在服刑期间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⑤学校、机关、卫生院等乡级机关工作人员可以相应程序申请参加本村选民登记;⑥户籍在本村未居住在本村,但明确表示不参加本村选举的可以不予登记。
各村根据工作实际,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成员间医院避免有近亲属关系,选委会名单应及时公布,并报乡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推荐阶段:2019年12月25日前。
主要任务:推选村委会主任初步候选人、确定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
1.被提名的候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且有一年以上党龄(转为正式党员之日起计算);②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继任或转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适当放宽到初中以上;③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继任或转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可适当放宽到5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0日)。
2.否决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名推荐为候选人:①受党纪党规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②受过刑事处分的;③参与邪教组织、封建迷信,煽动群众集体上访或"非访"的;④有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行为,或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搞非组织活动的;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在本届期内未发展党员的;⑥民主评议或履职测评"不称职"超过30%的;⑦道德品质败坏,自私自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或本次换届前财务清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⑧执行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或近2年在本乡连续综合目标考核排名倒数第一的;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不予提名的其它情形。
3.任职回避。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凡与现任村"两委"委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提名推荐。
4.推荐初步人选。①制定推荐办法。由乡党委组织专人制定推荐办法。②群众提名推荐。召开村民会议,组织村民进行提名推荐,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一人一票提名或村民联名提名(1人提名10人附议),提名人或附议人员要在提名表上签字,同时做好会议记录。③乡党委审察。各村于12月24日前上报初步候选人名单,乡党委对各村提名推荐出的初步候选人进行审察,综合考核年龄、文化程度、群众基础、工作实绩、廉政建设、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确定正式候选人。12月24日前,各村根据乡党委审察情况,按照差额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乡党委按照差额比例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组织对预备人选进行联审,同时将审察结果在村公示不少于5天。
6.筹备选举大会。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做好应到会选民统计、选举办法(草案)起草、选票印制、会场布置、会议通知等准备工作。一是选举日前3日公布投票时间和投票地点、投票方式及工作人员名单。二是布置好选举会场,会场应严肃、庄重;选民居住分散的可按相对集中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及中心投票站。三是印制选票,选票由乡党委统一印制。四是准备秘密划票处和投票箱。五是确定大会主持人,选举大会由乡党委指派主持人。有以下"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本人或其家属意见(留下短信和书面材料存档)基础上,报乡党委同意,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四)村委会主任选举阶段:2019年12月30日。
主要任务:召开选举大会投票选举。选举大会由已依法登记并公告的选民参加,正式候选人或者竞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总监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和唱票员。一是清点到会人数。二是推选选举工作人员,即总监票员、总计票员、监票员、计票员、唱票员。三是检查并密封票箱。四是启封、清点选票。五是秘密划票。正式投票前,应根据选民的多少设立若干秘密划票处,让选民自由表达意愿,行使选举权力。秘密划票处应指定工作人员维持秩序,不识字的选民可由本人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一同到秘密划票处划票,被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六是组织投票。投票箱设在秘密划票处就近适当的地方,一次投票,原则上不设置流动票箱。委托投票要严格规范,需提前办理书面委托并进行公示,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七是公开唱票计票。选民投票结束后,以投票站为单位分别进行唱票汇总,填写投票站投票结果汇总表;后凭投票站汇总表到村中心投票站进行全村投票结果汇总。八是宣布选举结果。按照有选举权的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选票当选的规定,公布选举结果,并封存选票、统计结果,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要张榜公布并报乡党委统一备案。
(五)村党组织书记任命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主要任务:任命村党组织书记。根据各村村委会主任选举结果,乡党委再次组织联合考核审察,经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书面(批复)任命各村党组织书记,并在各村党员大会上宣布。
(六)总结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
主要任务:搞好工作交接、做好工作总结。
1.抓好工作交接。乡党委在批复后3天内,组织村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交接工作,形成工作交接清单并签字,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
2.注重跟踪指导。乡党委要对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进行任职谈话,指导制定任期责任目标、"两委"议事规则、班子运行机制,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依法治理体系,并切实加强跟踪管理。
3.注重思想引导。乡党委要对离职干部开展专题谈心谈话,认真做好思想引导工作。对正常离职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落实离职待遇,鼓励其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对落选人员,要针对性加强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正确对待,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4.做好工作总结。乡党委要认真总结村"一肩挑"工作,于2019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市委组织部。对选举中形成的表册、材料和文件等,要分类归档专卷保存。
四、强化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村"一肩挑"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以书记、乡长为组长、其余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乡纪委、党政办、财政所、卫计办、综治办、党建办等部门为成员的SS乡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一肩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同时组建各村"一肩挑"工作指导组,负责指导各村"一肩挑"工作推进。
(二)提高政治站位。
各级党员干部要从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一肩挑"工作的理解,提高对"一肩挑"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SS市委及XX市委安排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选优配强班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加强执纪问责。
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一肩挑"工作,乡党委将"一肩挑"工作纳入党建绩效指数管理考核指标和2019年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并作为"两个优先、两个不用"重要指标,对工作滞后或推进不力的,乡纪委将对其进行单独约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