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教育组工信息-125篇(第56/68页)
"411"联审严把干部"入口关"
"袁某某因寻衅滋事被给予警告处分,虽已解除处分,鉴于其涉及违法且社会影响恶劣,建议......"近日,XX县纪委监委干部室对组织部门提出的有关选人用人的党风廉政意见予以结论性回复。
为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严格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XX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中央、省、州有关要求,充分征求委机关相关内设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意见建议,扎实推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规范化。
具体工作中,县纪委监委采取"4+1+1"联审的方式,由信访室、党风室、案管室、审理室全面排查被征求意见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违规违纪、廉政档案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日常监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就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干部室精准把握每名被征求廉政意见人员政治、廉洁和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形成廉政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回复组织部门。
"我们坚持严谨细致的原则,综合分析研判被征求意见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情况,全面、客观、准确地提出廉政鉴定初始意见。遇情况复杂的特殊情形或重大事项,由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进行审签,确保党风廉政鉴定意见回复的准确性和规范性。"XX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同时逐一登记,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台账管理库。县纪委监委办理廉政意见回复99批次801人,对其中10人提出暂缓使用建议,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此外,为扣好新提拔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县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同向发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廉洁意识。据统计,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组织134名干部进行廉政知识测试,对其中2名不合格人员提出暂缓使用意见。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XX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县乡村换届之年,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严明换届纪律是重要一环。下一步,纪检监察机关将把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监督贯通,扎实开展廉洁教育、警示教育,严肃查处并通报典型案例,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构建科学薪酬体系,提升村居干部待遇
为适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实际需要,XX县制定印发《关于建立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的实施方案(试行)》,不断优化村(社区)干部薪酬体系,进一步提升和增强村(社区)干部岗位吸引力,调动和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面提升村(社区)干部乡村振兴服务能力。
建立"岗位+等级"薪酬机制
激活干事创业"源动力"
构建2岗12级薪酬体系。根据村(社区)干部承担的工作职责和具体事务,设立村(社区)"两委"正职、副职2种岗位,每个岗位设12级,各岗位按照村(社区)干部的工作年限、文化程度、获奖情况等确定相应等级,建立"基本报酬×岗位等级系数"的薪酬模式,将报酬待遇与个人学历提升和工作实绩、表彰情况相衔接,有效解决"学历高低都一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
真金白银增收入。在基本报酬基础上,按本人当年基本薪酬年度总额的10%设置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乡镇(街道)结合工作职责分类设定考核指标,对村干部进行一月一考核,以基础性绩效按月申报、奖励性绩效按年终算总账的形式,将绩效报酬与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有效解决大锅饭的问题。在新的薪酬体系下,村(社区)干部支书、主任"一肩挑"人员年收入由4.3万余元提升至5.7万余元,副职年收入由3.5万余元提升至4.7万余元。
建立"激励+提升"机制
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活力"
干好有盼头。加大对优秀村(社区)干部的政治激励,在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方面,优先推荐考核为各级表彰评选人选,优先推荐参加各种培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职位和县乡事业单位职位,面向任期满一定年限且仍在岗的村(社区)常务干部进行定向招录(聘)。对在工作中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突出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按程序提拔进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对获得各级表彰的村(社区)干部,按规定适当提升岗位等级,按规定享受四级主任科员经济待遇。
集体经济有活力。鼓励各村(社区)积极盘活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不断激发基层干部主动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干劲,让他们感到有奔头、有甜头。在有村集体经济的村,可按当年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性纯收入的10%-30%比例提取奖励资金,对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进行奖励。
素质提升有方向。鼓励社区工作者提升职业素养,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后继续在社区服务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社区干部给予一次性职业津贴补助,其中初级社会工作师补助1000元、中级社会工作师补助2000元、高级社会工作师补助3000元。
建立"考核+保障"机制
激勉振兴一线"战斗力"
动态监测优队伍。按照分级分类进行管理的原则,以乡镇(街道)党(工)委管理为主,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不定期对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倒逼工作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以定期开展走访调研、谈心谈话的方式,分析村(社区)干部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情况,加强日常监管。县委组织部每年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一次履职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将不胜任不履职的干部调整出去,不断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
多重保障振士气。在为所有村(社区)干部办理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从2022年起,村(社区)干部全面纳入住房公积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纳范畴。为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县级财政统一划拨资金至乡镇(街道),每年由乡镇(街道)统一购买,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针对离职干部,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关于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工作要求,按时发放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确保村(社区)干部离职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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